:::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聯絡我們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問題 2 : 不得交換之國有不動產有那些? (104-08-21)

答︰
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辦法」第七條規定,國有不動產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與他人所有不動產辦理交換:

一、公共設施用地。
二、已設定他項權利。但經他項權利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已出租。但經承租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抵稅不動產。但交換後取得之不動產較易於變價者,不在此限。
五、已被占用。但經申請人承諾自行處理者,不在此限。
發布日期:108-10-29 更新日期:1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