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機關不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要求承租人到ATM或網路銀行轉帳繳款或領錢,請提高警覺,如遇有可疑訊息,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洽詢出租機關確認,以免個資被竊或遭詐騙。
公告沈龍君證明李文雄君申租之臺東縣卑南鄉和平段155(內)地號國有土地,係於民國82年7月21日前由李舜君實際作農作使用。嗣由李文雄君繼受實際使用至今。
115-03-10公告放租國有耕地共12筆,請依規定申請承租 。(南投辦事處)
115-03-10公告黃文明君證明呂東義君申租之臺東縣卑南鄉富山段873(內)地號國有土地,係於民國82年7月21日前由呂東華君實際作農作使用。嗣由呂東義君、范月珍君繼受實際使用至今。
115-03-10關於楊仁欽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乙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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