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機關不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要求承租人到ATM或網路銀行轉帳繳款或領錢,請提高警覺,如遇有可疑訊息,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洽詢出租機關確認,以免個資被竊或遭詐騙。
公告放租國有耕地共24筆,請依規定申請承租 。(彰化辦事處)
115-02-0611536003660(桃園辦事處)公告放租國有耕地共1筆,公告期間自民國115年2月6日起至115年3月8日,受理期間至115年3月23日。
115-02-0611535002610(宜蘭辦事處)公告放租國有耕地共2筆,公告期間自民國115年2月6日起至115年3月8日,受理期間至115年3月23日。請踴躍依規定申請承租。
115-02-06關於林美華等5人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乙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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