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機關不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要求承租人到ATM或網路銀行轉帳繳款或領錢,請提高警覺,如遇有可疑訊息,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洽詢出租機關確認,以免個資被竊或遭詐騙。
公告林緊終君證明陳榮本君申請申租之東河鄉南佳里段998內地號國有土地,於民國82年7月21日前由楊太松君、楊福宗君實際作農作使用,嗣由陳榮本繼受實際使用至今。
115-08-17關於陳郁文君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115-08-14公告放租國有耕地共42筆,請依規定申請承租。(中區分署)
115-08-13關於陳俊傑等12人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乙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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