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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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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機關不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要求承租人到ATM或網路銀行轉帳繳款或領錢,請提高警覺,如遇有可疑訊息,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洽詢出租機關確認,以免個資被竊或遭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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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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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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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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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劉正良等三人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專戶提撥價金乙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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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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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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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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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李允長之繼承人鍾玉華等2人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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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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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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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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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公務人員考試懶人包」宣導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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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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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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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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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余天素之繼承人翁和祥等6人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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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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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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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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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余天素之繼承人何建璋等8人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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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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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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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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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放租國有耕地及國縣共有耕地共14筆,公告期間自民國114年12月29日至115年1月28日止,受理期間至115年2月12日止,請踴躍依規定申請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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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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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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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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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1月1日各縣(市)重新公告地價,國有非公用基地將按新地價計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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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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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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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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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黃許招花之繼承人黃葉月雲君等8人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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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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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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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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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放租臺東縣大武鄉新大武段863內地號國有耕地,公告期間自民國114年12月26日至115年1月25日止,請踴躍依規定申請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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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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