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都市更新單元範圍內之國有土地(含公用土地及非公用土地),其面積合計500平方公尺以上,或面積合計未達500平方公尺,但占更新單元土地總面積1/4以上者,除由國有財產署主導辦理都市更新外,應以權利變換方式,參與分配更新後房地;非屬前項參與分配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得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讓售實施者。
答︰
都市更新單元範圍內之國有土地(含公用土地及非公用土地),其面積合計500平方公尺以上,或面積合計未達500平方公尺,但占更新單元土地總面積1/4以上者,除由國有財產署主導辦理都市更新外,應以權利變換方式,參與分配更新後房地;非屬前項參與分配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得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讓售實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