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0.9.13發布「推出11宗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歡迎各界踴躍投標」新聞稿(有助活化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挹注國庫收入)
二、110.9.14發布「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110年9月14日開標結果流標,將重新檢討招標條件」新聞稿(有助活化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挹注國庫收入)
三、財政部110.9.28台財產管字第11000268880號令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建立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租賃住宅包租業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之機制,提升活化利用效益)
四、國有財產署110.9.29台財產署管字第11040009320號令修正「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認養維護要點」(放寬第三人代為管理維護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規定,提升保存維護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