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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3 : 國有耕地放租有沒有面積的限制? (103-01-20)

答︰

一、國有耕地的承租人,承租面積每戶合計不得超過5公頃,但得視土地坵形為百分之十以內的增加。
二、在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施行前,原來承租的面積已經超過前項規定面積標準者,面積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但不得再增加承租面積。
三、山坡地範圍另應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20條規定辦理。
發布日期:108-10-29 更新日期:1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