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聯絡我們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108年04月份 (108-04-30)

一、財政部108.4.9台財產管字第10800085570號令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建立標租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及標租文化資產評選機制,活化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二、國有財產署108.4.16台財產署管字第10800043610號令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設置點狀及線狀公用設施使用要點」第3點規定。(增列公共水錶等公用設施,以因應實務執行需求)

三、108.4.22國產署公告推出11宗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將舉辦招標說明會,歡迎各界踴躍投標(有助活化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挹注國庫收入)

四、國有財產署108.4.24台財產署管字第10840003480號令修正「國私共有土地處理原則」第四點、第七點(刪除由國有財產開發基金支應相關文字)

五、財政部108.4.25台財產管字第10840003130號令核定標租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作業規定 (建立標租太陽光電機制,活化國有土地,挹注國庫收入。)

六、國有財產署108.4.29台財產接字第10830000970號令修正「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第三點規定(將參與會勘、提供管理處分意見及勘查資料等納入規定,有利實務運作)

七、國有財產署108.4.30發布「國產署巡迴各縣市舉辦國有不動產業務行政協商會議,傾聽在地聲音」新聞稿。(協助地方政府多元取得國有土地,加強中央與地方合作)

發布日期:108-10-18 更新日期:109-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