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聯絡我們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協助機關依法取得國有不動產,推動國家長照及職場教保等政策

  國有財產屬全民資產,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積極協助各級政府機關依法撥用取得公務或公共建設及長照服務、公共化教保服務等所需國有不動產,以促進國家整體建設發展,節省公共建設用地取得成本,提供人民優質生活環境。

  隨著臺灣人口快速老化,邁入高齡社會,及少子女化的現象,行政院持續推動「長照2.0」、「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以因應未來龐大的長照需求,減輕家庭照護負擔並提高生育率。國產署表示,截至111年11月,已協助機關撥用21處國有土地及3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近27公頃)設置長照據點,分布全臺12個縣市;近期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撥用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北門分院既有閒置空間,整建轉型為多元長照資源中心,已於今年10月啟用,提升長照服務量能。位於臺南市之國立臺灣文學館亦配合行政院推動「我國少子女對策計畫」,設置非營利幼兒園,國產署協助該館撥用取得國有房地,布建友善職場育兒環境,預計明(112)年施工完成後可協助員工及鄰近社區民眾育兒照護。

  國產署表示,各機關配合政策所需國有房地,該署皆積極協助依法撥用取得,將持續配合國家政策,協助機關取得闢建公共建設、長照及職場教保等所需國有不動產,造就全民福祉。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華苑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621

發布單位:秘書室 發布日期:111-12-26 更新日期:11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