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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公告位於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30戶國有房地包租,期再創佳績

  國產署為增加活化利用國有房地管道,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之租賃住宅包租業(下稱包租業),由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下稱國有房地包租),該署北區、中區、南區分署於今(112)年10月公告位於臺北市14戶、臺中市8戶、高雄市5戶及臺南市3戶,計4標30戶,並分別訂於11月30日、12月20日、12月5日開標,歡迎包租業者踴躍投標。

  國產署自3月起辦理國有房地包租,公告57戶國有房地全數標脫,顯見國有房地包租有其市場性。本次公告之臺北市標的位於人口稠密之精華地區,屋況良好,近捷運龍山寺站、捷運小南門站、臺北植物園及南機場夜市等,交通便利,機能健全;臺中市標的含6戶公寓大廈屋型及2戶獨棟建物,西屯區標的屋況佳且鄰近市中心,生活機能良好,潭子區標的係屬56坪大坪數獨棟建物,為難得稀有物件;高雄市標的位於小港及前鎮區,小港區部分標的鄰近捷運高雄國際機場站、高雄公園,公共設施完善,前鎮區標的鄰近輕軌機廠站,屬人口稠密地區;臺南市標的位於新營區,鄰近新營糖廠、第一市場,生活機能便利。相關招標資訊揭露於該署北、中及南區分署網站,敬請包租業者把握投標期限,踴躍投標。

  國產署提醒有意投標的包租業者,投標時應注意檢齊投標須知規定文件,如公司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標租房地所在地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書影本等,以免形成無效標。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將持續篩選適當標的辦理國有房地包租,預計113年起選列標的將不限於6直轄市範圍,期能擴大租賃住宅市場供給,滿足民眾租屋居住需求,並透過公私部門協力合作,共同推動公共政策及落實國有資產永續發展之目標。

新聞稿聯絡人:楊科長立聲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

發布單位:秘書室 發布日期:112-11-13 更新日期:11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