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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2 : 舉報未登記土地是否符合國有財產法第73條規定發給舉報獎金? (106-05-16)

答︰
國有財產法第73條規定發給人民舉報獎金,係對國家漏未基於權力行使接管或被人隱匿之財產而言,未登記土地或地政機關測量編號僅建立標示之未完成地籍登記土地,依同法施行細則第69條第2項規定:「前項財產屬於未經地籍登記之土地者,舉報人不得請發獎金。」故不符合發給獎金規定。

發布日期:108-10-29 更新日期:1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