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承租人申購承租的國有房地,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都巿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二、原租約(租約遺失加附切結書及印鑑證明)。
三、申請人身分證明,如申請人係法人,應附繳法人身分證明及其代表人資格證明。
四、房屋共同使用協議書(不是共同使用的免繳)。
五、地上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國有房屋免附)。
答︰
承租人申購承租的國有房地,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都巿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二、原租約(租約遺失加附切結書及印鑑證明)。
四、房屋共同使用協議書(不是共同使用的免繳)。
五、地上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國有房屋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