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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 :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內國有土地應如何取得? (2014-08-12)

答︰
已列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內國有土地,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規定,其主管機關為國防部,而該國有土地之處分,並不受國有財產法有關規定之限制。欲取得該總冊範圍內國有土地,應逕向國防部申請辦理。

發布日期:108-10-29 更新日期:10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