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與宜蘭縣頭城鎮公所為推動觀光旅遊休憩產業,105年8月4日報奉財政部同意,雙方簽訂合作改良利用契約,共同開發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三段(台2線)旁約511坪住宅區國鎮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招商。106年2月15日與得標廠商簽約,預計興建旅館大樓,提供優質旅宿設施與觀光遊憩新亮點,吸引觀光客駐足消費,帶動周邊地區觀光服務機能及商業活動,可創造永續財源收入,提供就業機會,帶動民眾有感的施政績效,讓政府與民間共享活化國有資產的甜美果實。 |
國產署與宜蘭縣頭城鎮公所為推動觀光旅遊休憩產業,105年8月4日報奉財政部同意,雙方簽訂合作改良利用契約,共同開發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三段(台2線)旁約511坪住宅區國鎮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招商。106年2月15日與得標廠商簽約,預計興建旅館大樓,提供優質旅宿設施與觀光遊憩新亮點,吸引觀光客駐足消費,帶動周邊地區觀光服務機能及商業活動,可創造永續財源收入,提供就業機會,帶動民眾有感的施政績效,讓政府與民間共享活化國有資產的甜美果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