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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積極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創造吸引民間投資有利環境
國產署積極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推動產業發展,建立由其提供國有不動產,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產業規劃及後續招商,民間廠商提供資金共同開發模式,逐漸展現成果。據國產署統計,目前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簽約53案,成功招商營運17案、已招商刻交由廠商興建18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招商中18案,產業類型包括文創園區、產業園區、商業設施、觀光旅館、太陽光電等。
國產署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積極洽談合作案件,包括與臺南市政府合作臺南市安南區天馬段國有房地案、與桃園市政府合作桃園市楊梅區高獅段國有土地案及與臺東縣政府合作臺東縣卑南鄉利家段國有房地案等,期透過結合民間投資,以公私協力模式活化開發國有不動產,促成國家重要建設及經濟產業發展,創造永續財源,提供就業機會,讓政府與民間共享活化國有資產的成果。
國產署表示,考量經濟活動型態變化快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引進產業規劃內容多元複雜,該署訂有「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作業原則」規定執行,更定期召開業務推動小組會議,持續追蹤管制案件進度,並透過個案及專案議題討論,提升共同改良利用業務品質。
 
新聞稿聯絡人:曾科長彩萍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11
發布日期:107-04-18 更新日期:108-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