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第15次會議紀錄
一、時間:102年10月7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
二、地點:本院第一會議室
三、主持人:毛副院長治國 記錄:黃緒瑩
四、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五、會議結論:
(一)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二)歷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洽悉,除編號4-4及12-2第2項繼續列管外,其餘同意解除列管,請列管事項之相關部會繼續推動。
(三)財政部提報「國有土地活化作業辦理情形」
- 洽悉。
- 各機關依本小組第13次會議決議及「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執行國有公用上地活化作業,已有具體績效,仍請賡續積極推動,其中已檢討無公用需要,而尚未申請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者,請主管機關加強督促所屬管理機關即行辦理。
- 請財政部儘速完成訂定「國有公用不動產強制收回之機制」,俾加速收回適合活化之開發標的,提升國有土地運用效能。另針對各機關積極辦理活化作業有功人員,請財政部研訂獎勵辦法,以資鼓勵。
(四)交通部提報「交通部所屬國營事業被占用、被借用逾期及閒置不動產處理成果」
- 洽悉。
- 請交通部持續督導所屬各國營事業積極推動土地清理活化業務。已作價投資各國營事業之土地,亦應督促確實依營運計畫妥為利用。
(五)中央銀行提報「中央銀行所屬中央印製廠被借用逾期宿舍處理成果案」
- 洽悉。
- 請中央銀行賡續督導中央印製廠研議積極可行作法,加速收回6戶被借用途期宿舍,提升國有不動產運用效益。
(六)國防部提報「國防部於新北市營區檢討運用情形」
- 洽悉。
- 有關內政部規劃退員宿舍土地配合「臺北地區國防部單身退員宿舍開發計畫」納入相關都市更新規劃事宜,請國防部先行列出位於臺北市及新北市之退員宿舍國有房地基本資料及查明使用現況,會同內政部以價值高低及處理難易度排序,擬具可行之處理方案。
(七)國防部提報「國軍老舊眷村大面積土地依法處分建議案」編號1桃園縣土地處分案,保留;其餘土地,同意依法標售。
六、臨時動議請法務部針對華光社區排除占用之處理經驗提本小組下次會議報告,俾供各機關未來執行類似案件之參考。
七、散會:下午3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