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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第九次會議議程及紀錄

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第9次會識紀錄

一、時間:100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4時

二、地點:行政院第一會議室

三、主持人:陳副院長冲 記錄:吳巧梅

四、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五、會議結論:

(一)財政部提報「臺北市華光社區國有土地地上物處理方案」(草案)案

  1. 依院長裁示,本小組僅討論土地騰空及現住戶拆遷問題,後續之開發規劃不在討論之列。
  2. 本案所涉國有眷舍處理事宜延宕多年,各機關不應再侷限於「眷舍加強處理方案」或「眷舍處理要點」某條或某點之執行方式,應思考以宏觀之觀點而對問題,研擬解決對策。經大家充分討論,本次會議提報之華光社區國有土地地上物處理方案,同意由財政部循序専案(非屬「眷舍加強處理方案」規定之「專案處理」報請行政院核定,並請補述92至95年間相關國有眷舍處理法規、本案各機關執行情形與遭遇困難、擬處理方式及依據,並分析運用國有財產開發基金籌措本案合法着戶一次補助費之適法性,一併報院。

(二)國防部提報「國軍老舊眷村大面積(精華區以外)土地依法處分建議」案

  1. 國軍老舊眷村大面積土地之處分,法律適用沒問題,財務上有必要性,但事涉國有土地處分政策,且財政部即將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為避免社會有不同聯想,本案所列19處土地,其中坐落臺中市北屯區、新北市及桃園縣部分,即編號1、2、14、15、16、17、18、19等8處宜暫緩處分;其餘11處,請國防部考慮社會觀感,就非精華區土地、爭議性較小部分循序進行,並得兼採都市更新計畫型標售或設定地上權等不同方式辦理。
  2. 請國防部將眷改基金財務資料數據化,就財務面分析,專案提報行政院。

六、散會:下午5時50分

發布日期:108-12-31 更新日期:109-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