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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第四次會議議程及紀錄

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第4次會議紀錄

一、時間:99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3時

二、地點:行政院貴賓室

三、主持人:朱副院長立倫 記錄:葉静宜

四、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五、會議結論:

(一) 本督導小組成立之目的是要清理活化國家資產,不管任何機關管理,所有權都應該保有在國家手中,不輕易出售處理。本次會前國防部提案資料即遭媒體披露要出售2塊基地,造成社會誤解,日後會議召開之前,各部會應注意不得將資料提供媒體或公開,務求政府一體,步調一致。

(二) 各機關經管國有財產無公用需要時,應檢討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以下簡稱國產局)接管處理或供其他機關公用使用,係屬管理狀態變動,用語統一為「移管」,各機關於撰擬提案或說明時,應請注意,避免外界誤解。

(三)臺灣鐵路管理局提報「推動鐵路立體化計畫都市之土地運用規劃」案:

  1. 本案提報資料呈顯鐵路立體化之全貌及臺灣鐵路管理
  2. 局(以下簡稱臺鐵局)管理土地之核心價值及具體貢獻。
  3. 本案臺鐵局所遭遇困難,除邀集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及專業人士討論研商外,為具體可行,請臺鐵局提出規劃報告送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專案審議,就重要公共建設未來改革方向(包括TIF制度的建立),由該會開會審議後,將決議陳報行政院,作為制度改革之參考。
  4. 臺鐵局推動鐵路立體化計畫,係政府投入之重大公共建設及鉅額經費,且對地方發展有重大貢獻,請內政部就都市計畫變更審議方面予以協助。

(四)國防部提報「國防部於臺北市營區檢討運用情形」案:

  1. 請國防部於下一階段針對其他都會地區,例如臺北縣、臺中市、大高雄、大臺南等都會區,進行檢討並提出報告。
  2. 土地移管後的運用策略及方式,請國防部邀集有關部會研議。

(五)教育部提報「學產土地管理及活化運用情形」案:洽悉。

(六)臺北市政府提報「配合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國公有房地之整理美化」案:

  1. 依院長「打掃庭院,歡迎嘉賓」,配合花博,改善市容之指示,國公有土地或建物應配合加強綠美化及改善整體都市景觀,請各主管機關等措所需經費,務必全力配合辦理。惟衡酌時效及具體落實執行,可由臺北市政府統一施作,相關單位再攤還經費。
  2. 國產局經管國有房地,臺北市政府認為具再利用價值或需進行合作改良利用者,請國產局儘量配合。

(七)財政部提報「華山中央行政專區機關進駐之優先順序」案:本案俟中央各機關組織員額確定後,再檢討規劃,另循體系提報。

(八)財政部提報「為加速收回臺北市華光社區國有土地,推動辦理都市更新,有關現住戶處理方案」案:

本案涉及宿舍處理整體政策及法規適用問題,由行政院考量成立專案小組研議處理。

(九)國防部建議精華區以外眷改土地分批提報督導小組同意處分案,同意列入督導小組第5次會議討論,請國防部儘速提前將資料提供幕僚單位作業。

六、散會:下午5時10分

發布日期:108-12-31 更新日期:109-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