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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議程及紀錄

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第16次會議紀錄

一、時間:103年2月10日(星期一)下午2時

二、地點:本院第一會議室

三、主持人:毛副院長治國 記錄:黃緒瑩

四、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五、會議結論:

(一)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二)歷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洽悉,除編號4-4及15-3第2項前段研訂「國有公用不動產強制收回之機制」乙節,繼續列管外,其餘同意解除列管,請列管事項之相關部會繼續推動。

(三)「強化國有財產管理及運用效益方案」執行成果請獲獎機關就相關承辦人員從優敘獎。

(四) 財政部提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理國防部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移交不動產及受託辦理標售國軍老舊眷村土地之辦理情形」

  1. 洽悉。
  2. 營改基金不動產及眷改土地之處分收益,由財政部賡續列管,督促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國產署)及所屬加速處理,並定期與國防部協調溝通雙方配合事宜。

(五)財政部提報「活化資產永續財政方案暨行動計畫辦理情形」

  1. 洽悉。
  2. 各機關經檢討已無公用需要,但尚未申請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之閒置、低度利用國有建築用地,請主管機關加強督促所屬管理機關即行辦理,備供國產署活化利用。
  3. 指標性開發案件之空軍總部現址及華光特區案請相關單位積極辦理,並由財政部依「活化資產永續財政方案暨行動計畫」內容賡續辦理及管考。其中有關華光特區都市計盡細部計畫擬訂作業,臺北市政府建議提高容積率及回饋等事宜,於院內溝通獲共識後,請陳秘書長洽臺北市政府協商。
  4. 針對國有公用及非公用不動產之活化利用,請財政部及各主管機關督導所屬積極辦理,設定年度預估收益執行目標,努力達成,提升經濟動能。

(六)交通部提報「中華電信公司與中華郵政公司坐落土地配合臺北市華光特區整體開發計畫與期程規劃說明」

  1. 洽悉。
  2. 請交通部督導整合中華電信公司及中華郵政公司之開發規劃,積極配合財政部辦理華光特區整體規劃開發事宜,所涉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擬訂作業,提請本院陳秘書長督導交通部洽臺北市政府協商。

(七)法務部提報「臺北市華光社區國有土地占用處理案執行情形報告」

  1. 洽悉。
  2. 法務部積極處理華光社區國有上地占用戶,協調相關中央、地方政府單位配合並兼顧對弱勢對象之安置,值得肯定,尚待執行之違占建戶,請法務部持續積極辦理。
  3.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法務部針對華光社區排除占用之處理經驗及作法,值得其他機關學習,請財政部彙整相關資料後,提供各機關未來執行類似案件之參考。

(八)國防部提報「國防部於臺中市營區檢討運用情形」

  1. 洽悉。
  2. 感謝國防部為國軍精實政策,配合組織編裝調整,按小營區併大營區等原則檢討營區運用規劃情形,請賡續積極辦理。

(九)國防部提報「國軍老舊眷村大面積上地依法處分建議案」

  1. 編號6~11坐落桃園縣土地,擬採附款式標售,宜先界定其內涵、具體作法及後續管控機制,請國防部研提具體辦理方式,與財政部、內政部議定後再提報本小組。
  2. 其餘土地,同意依法標售。

六、散會:下午3時40分。

發布日期:108-12-31 更新日期:109-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