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聯絡我們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第十七次會議議程及紀錄

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第17次會議紀錄

一、時間:103年6月17日(星期二)下午2時

二、地點:本院第一會議室

三、主持人:毛副院長治國 記錄:張翠芳 

四、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五、會議結論:

(一)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二)歷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洽悉,除編號16-9繼續列管外,其餘同意解除列管,請列管事項之相關部會繼續推動。

(三)財政部提報「全民團結拼經濟,活化運用國有不動產辦理情形」

  1. 洽悉。
  2. 國家資產的管理與運用非常重要,財政部已訂定「加強國有不動產活化運用計畫」,103年5月8日第3397次行政院會議,院長已指示,請各機關務必重視及全力配合辦理落實執行,並請財政部依計畫賡續推動列管;國營事業管有資產運用情形,由各主管機關督導所屬積極辦理並提本小組報告。

(四)財政部提報「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使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經管位於臺北市士林、北投及大安區之國有房地之處理情形」

  1. 洽悉。
  2. 本案允先考量現住戶之居住安全,請文化部督促中央通訊社從屋齡、屋況等面向評估建物之安全性,擇定其中一處無安全疑慮之房地,將合法現住戶整併集中,其餘空置房地,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國產署)配合文化部點還期程,規劃土地活化開發方式。

(五)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油公司)提報「中油公司土地活化辦理情形」

  1. 洽悉。
  2. 中油公司已成立資產營運管理處專責推動資產活化,予以肯定,請經濟部督導落實執行,以創造資產最佳效益及最大營業盈餘。
  3. 關於高雄煉油廠區土地104年遷廠後規劃開發事宜,本案上地面積達299公頃,属高雄地區珍貴可活化之大面積土地,請經濟部基於國家整體利益,朝重大經建計畫主導規劃推動,與高雄市政府妥為協商,並請內政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協助,共創多贏。

(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公司)提報「台電公司土地活化辦理情形」

  1. 洽悉。
  2. 台電公司為推動資產活化,已成立土地活化專案小組,亦予以肯定,請經濟部督導落實執行,使土地利用更具效益,以為永續經營及創造最大營業盈餘。
  3. 土地活化案件在規劃執行過程中,如遭遇困難,需行政機關整合事宜,請經濟部協助解決。

(七)國防部提報「國防部於臺南市及高雄市營區檢討運用情形」

  1. 洽悉。
  2. 感謝國防部為國軍精實政策,配合組織編裝調整,按小營區併大營區等原則檢討營區運用規劃情形,請賡續積極辦理。
  3. 雙北市及臺中市營區內經檢討屬聞置及可釋出之營區土地,尚涉及被占用、須透列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預算等原因未辦理移交國產署接管者,請國防部賡續列管辦理。

(八)國防部提報「國軍老舊眷村大面積上地依法處分建識案」

  1. 編號13高雄海光二村處分建議案,本次建議採附款式標售,請國防部依本小組第16次會議決議,研提具體辦理方式提報本小組後再議。
  2. 編號14桃園豐林新城處分建議案,請國防部先提報本小組下次工作會議討論後再議。
  3. 其餘土地,同意依法標售。

六、散會:下午3時40分,

發布日期:108-12-31 更新日期:109-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