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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長信箱

署長信箱使用說明
信件寄送及操作說明

  1. 歡迎您使用署長信箱,請在送出信件前,先驗證您所填寫的E-mail信箱位址。
  2. 如欲詢問國有土地特定標的之租、售及占用等問題,請提供明確土地標示(含縣市、鄉鎮市、地段、地號等)相關資料,俾利瞭解您的問題。
  3. 如您的建言或陳述事項係屬本署各分署(或所屬辦事處)權責處理事項,建議您逕至各分署網站(北區分署中區分署南區分署)投遞信件,以利加快處理您的案件。
  4. 您可至署長信箱處理進度查詢頁面線上查詢目前本署辦理案件之狀態;或在受理通知函郵件內將有您信件的「案號」,您可依照信件「案號」電洽本署(02-27718121)查詢處理情形。

信件處理原則說明

  1. 本信箱設置之目的在於提供有效之溝通,凡屬妨害風化、毀謗、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明顯不實及不法文字、商業廣告或與本署業務無關之不實言論等內容將不予處理。另參照「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規定,您使用「意見信箱」如有下列事項者,本署將不予回覆:
    (1)無具體內容、未具正確電子郵件位址者。
    (2)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復後,而仍一再陳情者。
    (3)經查證所留姓名、電子郵件位址或聯絡電話屬偽冒、匿名虛報或不實者。
  2. 在正常上班時間內我們會由專人受理並分派至相關單位處理,處理時限原則為收文次日起6個工作天。
  3. 您的來信內容若涉及個人資料(例如:身分證字號、電話),我們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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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下列步驟驗證您的E-mail位址,以便我們收到申請資料有疑問時,能與您連絡。
步驟1.請先填圖形驗證碼,再輸入您的Email位址,然後再按"寄送信件驗證碼"。
步驟2.請到您指定的信箱打開本系統所寄之郵件取得信件驗證碼。
步驟3.回到本畫面填入信件驗證碼並按"驗證",驗證成功後再送出您的資料。
我們收件後會儘速處理並回復。

點擊驗證碼圖片可寄發驗證碼至信箱(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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