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機關不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要求承租人到ATM或網路銀行轉帳繳款或領錢,請提高警覺,如遇有可疑訊息,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洽詢出租機關確認,以免個資被竊或遭詐騙。
公告:115年1月1日各縣(市)重新公告地價,國有非公用基地將按新地價計收租金
公告:115年1月1日各縣(市)重新公告地價,國有非公用基地將按新地價計收租金 114-12-10關於黃明勇之繼承人洪常益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114-10-28關於黃蔡伴之繼承人何雅華君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114-10-28公告放租國有耕地共6筆,請依規定申請承租。(苗栗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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