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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國產署強拆違建與事實不符  國產署澄清為基隆市政府管理的國有土地公共排水設施上違建由市府依法拆除 

基隆市中山消防分隊對面復興路179號左側國有土地上違章建築,經基隆市政府於114年8月26日依程序拆除,報載國產署委託市府強拆是未經查證之不實報導。

基隆市中山區德安段1221地號國有土地,經基隆市政府闢建地下箱涵、排水溝,於109年管理機關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變更為基隆市政府。今年7月國產署接獲民眾檢舉,經確認市府為該處土地管理機關,8月8日函轉檢舉案請基隆市政府依權責處理。都市發展處於稽查後認定為優先拆除違建,8月18日現場張貼拆除通知單,並訂於26日強制拆除,已依建築主管機關違建處理流程處理完畢。

發布日期:114-08-27 更新日期:11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