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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2014730(花蓮辦事處)公告花蓮縣光復鄉第14屆大全村村長徐福元君證明葉冠志君申請承租光復鄉大農段620地號國有土地,係於民國82年7月21日前即由葉冬萬君實際做農作使用,嗣由葉冠志君繼受實際使用至今。
發布日期:113-04-15 更新日期:11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