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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秉持文化資產再利用精神,協助彰化縣政府共同改良利用中興莊聚落建築群,兼顧眷村文化保存

有關報載彰化縣政府積極活化中興莊,國產署卻不同意無償撥用土地一節,現行登錄中興莊文化資產範圍計有41筆國有土地,其中國有財產署經管36筆國有土地,32筆使用分區為住宅區、餘4筆為公園用地,面積合計為13,398平方公尺,占全區面積約86.6%,餘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經管5筆國有土地,面積2,088平方公尺,占全區面積約13.4%。
彰化縣政府99年10月8日公告登錄中興莊為彰化縣歷史建築,後依屬性廢止歷史建築登錄並於110年3月16日重新公告歸類登錄為聚落建築群,故依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及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規定,非撥供古蹟、歷史建築使用之國有土地應辦理有償撥用。本案國產署經管國有土地使用分區為公園用地部分已於112年3月辦妥逕為分割,業由該署中區分署彰化辦事處通知彰化縣政府續辦撥用中。
目前中興莊坐落國產署經管土地範圍,業與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簽訂文化資產認養契約完畢,縣府規劃提供作為青年創業基地先行整理修繕之5棟眷舍使用國有土地部分,亦獲該分署同意供縣府舉辦無收益、非商業性公益活動。此外,國有財產署為協助彰化縣政府儘早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已於111年12月21日邀集彰化縣政府辦理現勘及召開國有土地活化運用顧問輔導專案小組會議,共同研商中興莊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事宜。
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表示,本署致力於結合各界資源保存及維護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原有風貌,中興莊既為彰化縣唯一保存最完整的眷村,又是國防部選定全國13處眷村文化保存區之一,本署將盡力協助彰化縣政府調整開發構想,完成共同改良利用,達成保存文化資產與促進地方共榮發展。
新聞稿聯絡人:李主任曉玫
聯絡電話:04-8379260轉601

發布日期:112-03-06 更新日期:112-03-06 點閱次數: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