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國產署中區分署標售台中市太平區坪林國小司令台土地一節,查涉台中市太平區洪厝段106地號私有土地,面積164.88平方公尺,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係原台中縣政府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列冊管理滿15年於90年2月6日移請國產署辦理標售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私有土地。經本分署107年5月31日標脫,標售所得價款依法於國庫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於10年內領取。
報載本案土地係被收歸國有之學校用地,實為誤解,中區分署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辦理標售並無違誤。
新聞稿聯絡人 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科長 陳淑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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