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14台財產接字第10030007360號函:修正「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配合各機關實務作業需要,修正本要點規定及相關附件格式,有助於各機關財產管理人員辦理國有財產產籍登記及管理實務作業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