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訂定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投標須知、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契約、招標公告及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投標單格式。 二、核釋:關於地方政府不核發公有土地間之合併使用證明書,僅出具公文書證明國營事業機關或地方公營事業機構或公法人管有之土地,依法確有合併使用國有非公用畸零土地之必要者,得依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讓售。 |
一、訂定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投標須知、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契約、招標公告及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投標單格式。 二、核釋:關於地方政府不核發公有土地間之合併使用證明書,僅出具公文書證明國營事業機關或地方公營事業機構或公法人管有之土地,依法確有合併使用國有非公用畸零土地之必要者,得依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讓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