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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年04月份 (92-01-19)
一、函示: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接管抵稅之高爾夫會員證及俱樂部會員證,同意依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辦理標售,並免逐案陳報本部同意。

二、函示:民眾計畫於都市計畫外土地設立民營加油站,其設立範圍內夾雜有地形狹長、零星分散之國有土地,需國有財產局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及「變更編定使用同意書」時,為配合縣市政府作業,得以公函敘明如經核准設立加油站,得依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第五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准專案讓售,俾申請人持向縣市政府申請核准設立加油站。

三、函示:私人占用國有土地種植農作物使用應追收使用補償金,其計算標準按照該土地地目等則以耕地租金標準計之,倘該土地非田旱地目者,應參照該縣市田地目耕地最高等則租金標準計算之。
發布日期:108-10-09 更新日期:108-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