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政部106.4.25台財產公字第10635003760號令修正「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強化民眾權益保障及擴大協助弱勢占用者)
二、106.4.17發布「國產署配合屏東縣政府積極推動綠能產業發展,攜手共同開發屏東縣高樹鄉37公頃國有土地,該府規劃以出租方式辦理招商,預估可吸引民間投資金額13.2億元,創造總產值41.1億元,提供220個就業機會。」新聞稿。(有助活化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挹注國庫收入)
三、106.4.24發布「國產署本年3月20日公告第1批8宗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24日開標結果標脫臺北市中正區、臺中市太平區及高雄市岡山區土地,決標權利金總金額新臺幣1億8,337萬8,896元。」新聞稿。
(有助活化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挹注國庫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