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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8月份 (101-08-31)
101.8.7台財產接字第10100224151號令訂定「地方政府為興闢公共設施有償撥用抵稅之國有不動產處理原則」
國有財產局101.8.9台財產局管字第10100225681號令修正「國有出租農業用地同意興建農業設施審查作業要點」
101.8.13台財產管字第10140014410號令修正「土地所有權人申購合併使用鄰接國有非公用土地案件處理要點」第4點、第5點
101.8.14台財產接字第10130007721號令修正「國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之原則」第6款
101.8.21台財產管字第10140017881號函訂定「本部國有財產局經管之國有非公用土地位屬海岸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相關案件之處理方式」
發布日期:108-10-17 更新日期:10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