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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捲土重來,111年4月1日重新公告招商

  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即仁愛段基地【光復南路】,土地面積1,939平方公尺)110年公告招商結果流標,經檢討流標原因,重新修正招標內容,除替換搭配提供設定地上權基地為炙手可熱的南港商業區土地,並適度調整無償委託管理契約,新增於一定期間後可申請終止該契約的機制,增加投資誘因。

  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辦理,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由合作廠商在仁愛段基地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獎勵容積,興建兩棟政府辦公廳舍,提供國產署及交通部觀光局進駐使用,國產署另提供位於臺北市區精華地段、交通便捷的南港段基地(位於三鐵共構的南港車站正對面,周邊辦公大樓、百貨商場群聚,毗鄰東區文創基地-瓶蓋工廠,土地面積3,666.31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特定商業區【二】)及中山段基地(鄰近捷運民權西路站,周邊企業總部群聚,土地面積1,114.42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上述三處基地詳如位置圖及基本資料表)。

  國產署表示,提供合作廠商的南港段及中山段兩處基地,地上權權利金底價約新臺幣(下同)3.4138億元,存續期間70年,地租年息率採3.5%計收(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合作廠商為國產署興建辦公廳舍經驗收合格後,可依設定地上權契約約定,辦理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分戶移轉,並與國產署(北區分署)簽訂無償委託管理契約,負責地上權存續期間地租的收繳、欠租催繳等事宜。考量本案係以興建政府辦公廳舍為優先,具政策目的及公共建設需求,適度調整無償委託管理契約,即合作廠商在南港段、中山段基地興建自有房屋全部出售且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屆滿5年後,經徵得國產署(北區分署)同意,得終止無償委託管理契約,並確認無其他待解決事項後,退還履約保證金。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仁愛段基地因8公尺道路(光復南路72巷7弄)分隔成兩處基地,不利建築整體規劃,為解決此問題,要求合作廠商應採地下連通道的規劃將兩處基地串連,提高地下停車使用效率及減少交通衝擊。本案順利開發完成後,預計可取得辦公廳舍總樓地板面積約9,264.8平方公尺,南港段基地及中山段基地在地上權存續期間,國產署可收取權利金及土地地租約13.5億元,合作廠商投資金額預估約41.97億元,不僅可擴大內需,帶動地方發展,更可提高就業機會,促進經濟發展。

  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於111年4月1日公告招商,公告期間3個月,相關招標訊息公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標案名稱: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五小段225地號等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歡迎有意投標廠商逕行上網下載招標文件並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黃科長美靜

聯絡電話:02-2771-8121分機1331

位置圖

三處基地位置圖

三處基地位置圖
地段、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分區 建蔽率 容積率

大安區

仁愛段

五小段

219-6、225

A基地 1,194 住四/ 住四之一 50% 300%/400%
219-5、221 B基地 745 住四 50% 300%

中山區

中山段

二小段

211、221-4 1,114.24 商三 65% 560%

南港區

南港段

四小段

576 3,666.31

特定商業區(二)

(比照商三使用項目辦理,

惟不得作住宅使用)

55% 255%

 

發布日期:111-04-01 更新日期:1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