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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影響,國有不動產租金等紓困措施再延長至111年12月31日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為減輕民眾負擔,財政部前分別報奉行政院核定出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109年至111年6月應繳租金減收2成,受益承租人約19萬3千餘戶,減租金額新臺幣(下同)約15.39億元。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財政部訂頒「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出租或提供利用案件,該部前亦核定109年至111年6月應收對價得由管理機關視個案情形予以減收或緩收(下稱國有公用不動產紓困措施);依規定(含國有財產法)出租案件,累計已減租約2.55萬戶,減租金額約14.2億元。

  考量疫情持續影響民生經濟,為紓解民困,財政部於111年4月29日報奉行政院111年6月6日核定延長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減收2成措施至111年12月底;基於衡平性考量,財政部111年6月8日核定國有公用不動產紓困措施亦延長至111年12月底,可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安心防疫。

  國產署表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減收措施由該署各分署(辦事處)主動辦理扣減,無需承租人提出申請,受益承租人約19萬8千餘戶,減租金額約3.16億元。至於委託經營及設定地上權業務部分也報奉財政部同意減收經營權利金及地租2成。相關訊息已公布於該署官方網站(https://www.fnp.gov.tw/)(路徑:首頁>便民服務>防疫期間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減收措施),歡迎參閱。民眾如對租金減收措施有任何疑問,亦可電洽各分署諮詢窗口。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坐落轄區 各分署諮詢窗口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

花蓮縣、桃園市、金門縣、連江縣

北區分署亷凱君股長,

電話:(02)2781-4750分機1406

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

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中區分署張淑女股長,

電話:(04)2302-5353分機1356

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

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南區分署洪曉竹股長,

電話:(07)2293-670分機631

新聞稿聯絡人:吳科長宛臻、林科長華苑

聯絡電話:02-27718121#1221、#1611

發布單位:秘書室 發布日期:111-06-13 更新日期:111-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