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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推動國有邊際土地認養機制,今日與環保團體簽約,公私協力共同守護自然環境

近年來,環境保護為各界關切議題,國產署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高達173萬筆、22萬公頃,大多數位於都會邊陲地區之邊際土地,國產署注意到該等土地攸關自然生態環境保護,惟礙於人力、經費,且缺乏專業領域人才,僅能做到基本的土地管理,實難達到自然生態保育管理效益,乃於108年1月30日訂定「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案件處理原則」,讓國有邊際土地(例如:海岸地區、濕地、埤塘、山區),可以無償提供環保團體進行保育利用,透過環保團體定期巡守避免國有土地遭受破壞,並提供環保團體整理維護環境及舉辦相關環境保護及生態保育活動。
國產署首批受理2個申請案,一為社團法人高雄市野鳥學會申請認養嘉義布袋鹽田國有土地(約91公頃),二為社團法人台灣黑面琵鷺保育學會申請認養臺南七股鹽灘國有土地(約361公頃),國產署透過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實地勘查及由專家、學者就學會所提認養計畫書提供審查意見,計畫書經修正審查通過,國產署於今(26)日與該2學會完成簽約,並舉辦簽約儀式,期許該2學會於國有土地認養期間,對於當地鳥類生態環境保護及推廣環境教育向下紮根,能有更進一步成效展現。
國產署表示,本次由執行機關該署南區分署與2學會辦理簽約,並由國產署曾署長國基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局長華慶見證,儀式中林局長表示對本案推展環境認養工作的重視,未來亦可提供相關認養團體辦理環境保育所需協助,整個簽約儀式簡單而隆重。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2案簽約只是開始,近期亦完成社團法人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申請苗栗縣通霄鎮國有土地認養案之審議會議,提供國有土地作為石虎觀察記錄生態繁衍情形之保育用途。國產署日後仍將持續主動篩選適宜國有土地,提供予相關環保團體評估有無認養意願,並與林務局共同推展公私協力合作的方式,戮力達成環境永續經營的願景。

 

新聞稿聯絡人:羅專門委員育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分機1203
 

發布日期:108-12-26 更新日期:10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