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推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國產署再度推出6宗標的,分別位於桃園市觀音區、臺中市新社區、新竹市、臺南市官田區、嘉義縣竹崎鄉及屏東縣屏東市,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面積合計約3.98公頃,該署北、中、南區分署今(29)日辦理標租公告,110年12月28日開標。相關招標資訊揭露於該署北、中、南區分署網站「招標資訊」項下,歡迎光電業者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本次公告之桃園市國有土地(面積約1.16公頃)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經會商認定屬行政院核定「一百零九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列管有案之太陽光電專案推動區域,光電業者得標後得申請變更使用;其餘5宗國有土地為特定專用區或一般農業區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山坡地保育區或河川區之水利用地,為該署首次推出標的,面積介於0.3公頃至0.9公頃間。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國有非公用土地於不影響保育及無公用前提下,配合政府各項政策提供使用,近年配合辦理太陽光電政策推動,該署積極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以提供申請開發(委託經營)、共同改良利用及標租等多元方式提供適宜國有土地供設置太陽光電設施使用。截至110年11月中旬,計提供標租14案、委託經營15案及共同改良利用2案,共 31案約602公頃國有土地,預計發電量可達545.67MW,其中248.9MW已併網發電。
為期於114年達成中央政府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20GW總體目標,國產署將協同各部會配合中央綠能政策規劃,賡續篩選適宜國有土地辦理標租公告,逐步實現我國能源轉型、促進能源多元化及達成環境永續、經濟發展之政策願景。
新聞稿聯絡人:楊科長立聲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