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已依預定計畫及規定用途或事業目的使用,得於不違背其事業目的或原定用途前提下辦理活化收益。為督促機關活化運用國有公用不動產,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及時宣導新(修)訂法規、分享多元活化案例,積極輔導機關完備管理工作,鼓勵機關在不影響公用用途下,進而將國有不動產加以活化運用,以提升運用效益,創造永續財源。
國產署表示,112年度國有公用財產收益達新臺幣(下同)469 億元,可挹注國庫用於推動各項國家建設,增進全民福祉。經分析109年及110年國有公用財產活化收益每年均僅390億餘元,係受covid-19疫情影響,機關配合國家防疫政策,部分館舍關閉或不對外提供使用,致資產活化運用困難,另政府考量疫情持續影響民生經濟,為紓解民困,減輕民眾負擔,訂有相關紓困措施減(緩)收租金之影響;疫情趨緩後,在國產署積極宣導資產活化政策及機關齊心努力下,111年及112年活化收益持續成長分別達448億元及469億元(較疫情期間成長20%),活化績效顯著。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機關數量眾多(3700餘個),財政部每年均指派國產署擇選部分機關辦理實地訪查,以貼近檢視各機關財產管理情形,並提供法令諮詢、宣導國產活化政策等,深化機關財產管理知能。以今(113)年接受實地訪視機關辦理活化國有不動產情形為例,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積極配合國家教保政策將經管部分國有房地設置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兼顧職場與育兒需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除注重軟實力之AI科技發展與人才培育外,亦將經管辦公大樓部分空間出租予銀行業者設置自動提款機、補摺機,增進服務便利性,照顧科技人才在公務外之生活必需。
國產署將持續透過教育訓練分享國有公用不動產多元活化案例,提醒機關可就經管公用不動產依法使用兼供活化收益,創造國有財產附加價值。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建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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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09年度至112年度國有公用財產活化收益
圖1、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設置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圖2、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經管辦公大樓部分空間設置自動提款機、補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