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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積極辦理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持續精進各項措施並創造國庫穩定收入

  國產署因應大面積國有土地不出售政策,積極辦理設定地上權作業活化國有土地,並持續精進相關措施,主要包括放寬招標設定地上權分戶規定、因應各縣市大幅調漲申報地價修正地租計收基準、下修屬非營利事業之專案設定地上權案件權利金占市價成數等,健全設定地上權制度,促進產業發展及鼓勵興辦公益事業。

  國產署表示,自財政部99年間發布實施「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下稱地上權要點)規定以來,已標脫155宗標的,標脫權利金金額達1,136億餘元,增進國庫收益。該署自111年起更配合政府興辦社會住宅政策,就選定位於住宅區之招標標的,經先行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有興辦社會住宅需求,予以保留不辦理招標作業。國產署另配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相關政策需要,以專案設定地上權方式提供國有非土地供特定對象使用,近年來已完成六龜寶來7家溫泉業者專案設定地上權作業、目前正進行北投行義路溫泉專案設定地上權前置作業中,財政部亦著眼於近年各項社會福利需求殷切,於111年5月13日修正地上權要點規定,增訂專案提供設定地上權屬社會、文化、教育、慈善、救濟等非營利團體舉辦公共福利或慈善救濟者之權利金計算方式以土地市價之2成至7成計算,較一般案件之權利金計算基準(市價3成至7成)優惠,期藉由給予權利金優惠,協助類此與社會福利相關之產業發展。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財政部111年5月13日修正地上權要點後,目前雖尚未有非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申請專案設定地上權興辦相關公益事業案件,該署已化被動為主動,刻篩選相關標的,將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接洽媒合非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協助解決產業用地需求。

新聞稿聯絡人:蔡科長芳宜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

發布單位:秘書室 發布日期:111-06-27 更新日期:111-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