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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今日舉辦1,490公頃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環保團體認養簽約儀式

  國產署經管新竹、嘉義、臺南地區國有邊際土地提供環保團體認養,認養面積高達1,490餘公頃,今(29)日下午2點假財政部舉辦簽約儀式,全程FaceBook直播(國有財產e點靈),歡迎各界線上參與共襄盛舉。

  國產署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於處分、利用前地方政府或民眾可依「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綠美化案件處理原則」申請以受託管理或認養方式施以綠美化,績效顯著,截至目前,綠美化面積已達492.36公頃,相當19座大安森林公園。在全球推廣自然環境保護的共識下,國產署考量邊際地區大面積國有土地宜以促進環境永續發展為主要目標,並兼顧提升國有土地管理效益,108年1月30日訂定「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案件處理原則」,針對山區、海岸、濕地、埤塘等具豐富生態資源的國有邊際土地,積極推動媒合環保團體認養。110年2月17日再次檢討修正該原則,增列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屬環境敏感或有生態保護必要地區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得供環保團體申請認養,以擴大國土環境保育效益,兼顧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育之衡平。

  國產署推動上開認養機制以來,主動篩選國有邊際土地提供相關環保團體評估認養,前已與社團法人高雄市野鳥學會、社團法人台灣黑面琵鷺保育學會及社團法人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簽訂認養契約3案,認養面積約453公頃。在該署積極推動下,本次大躍進,一次簽約8案,包括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認養新竹田寮山區國有土地(約8公頃)、社團法人高雄市野鳥學會認養嘉義布袋鹽田國有土地(約252公頃),及社團法人台灣黑面琵鷺保育學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社團法人台南市野鳥學會、社團法人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社團法人台灣濕地保護聯盟、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6個環保團體以聯盟形式分別認養臺南將軍及七股鹽灘國有土地(約1,230公頃)。上開案件經國產署組成審議小組召開審查會議,經由實地勘查,提供各環保團體認養計畫書之審議意見後,由環保團體據以修正計畫書予以審查通過,未來由各環保團體依計畫書執行整理維護環境、辦理復育生態相關事宜及協助巡查認養之國有土地。

  國產署表示,為彰顯本項國產認養機制對於整體環境保護之助益,本次特別舉辦該署中、南區分署與上述7個環保團體(其中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認養新竹及臺南地區2處國有土地)簽約儀式,由財政部莊政務次長翠雲與該署曾署長國基共同見證,期許各環保團體結合在地力量,保護當地動植物生態環境及推廣民眾參與。國產署也會持續主動篩選適宜國有土地,媒合更多環保團體申請認養,公私協力為環境生態保育付出心力,期達國土環境永續發展的願景。

 

新聞稿聯絡人:周科長富晨

聯絡電話:02-2771-8121分機1211

發布單位:秘書室 發布日期:111-04-29 更新日期:11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