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
<rss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version="2.0" schemaLocation="http://www.gov.tw/schema/RSS20.xsd">
<channel>
	<title><![CDATA[新聞]]></title>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link>
	<description><![CDATA[國有財產署]]></description>
	<language><![CDATA[zh-TW]]></language>
	<pubdate>Thu, 16 Apr 2026 05:50:20 GMT</pubdate>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攜手環保團體6處場域獲「保育共生地」認證，公私協力推動保育政策]]></title>
	<description><![CDATA[響應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下稱林保署）呼應「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保育行動目標與30x30目標，推動我國陸域OECMs（Other effective area 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認證訂定「保育共生地認證方案」，國產署攜手環保團體（下稱環團）以認養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參與保育共生地認證機制，6處場域（7個環團申請，其中2個環團聯名申請1處）獲通過「保育共生地」認證，成效斐然。 國產署表示，為落實國土保育及環境永續，該署自108年起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機制，借重環團保育專業認養海岸地區、濕地、山區等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並響應ESG理念，媒合金融機構贊助經費穩健環團財務，建構三方合作夥伴關係。目前該署已與社團法人高雄市野鳥學會等10個環團簽訂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認養契約計16案，面積約1,966公頃，115年度預計再新增簽約2案（新增合作1個環團），完成簽約後認養面積將達2,082.5公頃。此外，該署已成功媒合12家金融機構，以贊助經費或合辦活動方式參與環保認養機制，截至114年贊助金額達新臺幣1,974萬餘元，感謝各金融機構成為支持環團的堅強後盾。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協助環團參與「保育共生地」認證機制，於114年6月20日邀集林保署、環團等召開會議，由林保署介紹保育共生地機制，並與林保署就環團申請保育共生地認證事宜獲協商簡化相關申請要件及評核流程等，協助環團申請認證，期公私協力攜手達成2030年我國陸域受保護面積達30%之目標。林保署於115年3月25日舉辦「保育共生地授證暨成果發表會」，環團認養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6處場域獲通過認證，公私協力推動環境永續願景。 未來國產署將持續以國土環境永續發展為目標，擴大該署、環團、金融機構、跨機關間之合作夥伴關係，以提升國土保育綜效，達成環境永續之願景。 新聞稿聯絡人：王科長詠太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1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f9126245e14343abb01a2c23a2cce1b6]]></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Wed, 15 Apr 2026 07:30: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推出115年第2批10宗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今日公告10宗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訂於115年6月1日開標，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本批招標標的分布為臺中市3宗，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雲林縣、高雄市、臺南市、嘉義市各1宗，面積合計1.59公頃，權利金底價新臺幣5億9,644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皆為70年，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得辦理一部讓與。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批次首次列標者5宗，其中高雄市前鎮區第七種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土地，位處亞洲新灣區2.0核心地區、高雄輕軌經貿園區站(C7)及夢時代站(C6)之間，具雙站環繞優勢，緊鄰高雄港25號碼頭、台糖高雄成功物流園區及高雄軟體園區，該標的主要供產業與商業使用，具備國際商務地標開發潛力；其餘4宗可作住宅使用，新北市新店區已開發建築密集地區土地，位於早期開發之純住宅社區，鄰近安坑輕軌臺北小城站(K3)，交通便利；桃園市桃園區住宅區土地，位於經國重劃區，鄰近國道一號桃園交流道，聯外交通便捷；宜蘭縣員山鄉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周邊特色民宿林立，兼具生活便利與田園風光；雲林縣北港鎮第一種住宅區，鄰近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區位條件佳，具開發潛力。 另5宗曾列標土地，其中3宗臺中市土地，2宗位於西屯區辰億自辦市地重劃區內乙種工業區土地，臨原臺中工業區西南隅，土地方整位置條件優越；1宗東勢區大面積商業區土地，鄰近豐勢路商圈，發展可期；另1宗臺南市南區第四種住宅區土地，透過台86快速道路可快速抵達高鐵特區、臺南科學園區，具交通便捷優勢；1宗嘉義市第二種休閒專用區土地，四面臨路，為一完整街廓，鄰近嘉義大學，距嘉義火車站約10分鐘車程。 為兼顧活化國有土地及國家住宅政策，國產署自111年起就位於都市計畫住宅區、面臨10公尺以上計畫道路，基地形狀方整且面積0.15公頃以上之標的，均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有無社會住宅用地需求，經評估無需求者，續由該署辦理活化利用；招標設定地上權係國家保有土地所有權提供使用權予民間活化國有土地方式，於國人有土斯有財觀念下其市場流動性與所有權市場有明顯區隔。本批次公告之各宗標的，區位條件均相當優質，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6b9ebf403af9465198cf9cacbe1ea8ca]]></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3 Apr 2026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運用無人機航拍成果，輔助國產業務，強化管理效能]]></title>
	<description><![CDATA[為加速國產各類業務推動，近年來國產署藉由無人機航拍作業獲取即時性、高解析度之航照影像，掌握國有土地使用現況，並將該影像製作正射影像，運用地籍圖與正射影像進行對位、套疊及判釋，數化各宗土地內可辨認之地上物，輔助勘查作業，加速各類業務審辦，強化管理效能。 國產署表示，勘查為國有財產各項業務基礎，舉凡民眾申租、購、檢舉占用、各機關申請撥用、借用，或委託經營、改良利用等各類案件，均需以勘查成果作為重要審辦依據，且每年他機關移交接管、新登記接管、民眾抵稅及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收歸國有不動產，亦須辦理勘查，案件數量龐大。以該署現有勘查人力，難以負荷，且派員實地勘查時，常遇現場有障礙物阻隔、天然屏障或有危及人身安全之虞等無法勘查情形，爰該署近年來運用無人機航拍影像輔助勘查，以紓解勘查人力不足問題，解決上述無法實地勘查之困境。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為加速漁電共生案件處理，國產署於111年委請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下稱測繪中心）辦理雲林縣臺西鄉及口湖鄉、高雄市路竹區、茄萣區及永安區國有非公用出（放）租養殖地無人機航拍及影像處理與地上物數化作業，由於成效良好，爰112年賡續委託測繪中心辦理，並逐年擴大業務項目。112年至114年辦理墳墓占用、砂石場占用、貨櫃場占用、太陽光電、廢棄物棄置場址、林地移交、改良利用等業務項目之國有土地無人機航拍及影像處理與地上物數化作業。今（115）年除賡續委託測繪中心辦理上述墳墓占用等業務項目外，並應業務需要增加國有土地出(放)租、續租換約、遭掩埋或棄置廢棄物解除列管活化利用、颱風及豪雨區(嘉義及臺南地區)出租、占用管理等業務項目，預估航拍面積4,200公頃。累積航拍面積2萬8,030公頃。 又，為發揮無人機航拍影像及地上物數化作業成果效益，國產署除運用於處理原設定之業務項目，並擴大運用至其他業務項目，對國產業務推動有極大助益，該署將持續規劃每年辦理大面積國有非公用土地無人機航拍及影像處理與地上物數化作業，以掌握國有土地使用現況，強化國有土地管理效能。 新聞稿聯絡人：侯科長瓊林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11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8cd1192a51634e638e7040fcb831e456]]></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30 Mar 2026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推出115年度第1批6宗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今日公告6宗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訂於115年3月23日開標，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本批招標標的分布為新北市2宗，臺中市、雲林縣、苗栗縣及屏東縣各1宗，合計面積0.75公頃，權利金底價新臺幣3億3,597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皆為70年，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得辦理一部讓與。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批標的首次列標者計3宗，其中2宗為工業區土地，分別位於雲林縣斗南鎮小東市地重劃區內之乙種工業區，緊鄰國道1號斗南交流道，極具開發潛力，未來發展可期，及苗栗縣三義鄉土地，鄰近廣盛老街與臺鐵三義站，聯外道路有台13線及國道1號高速公路，交通運輸便利，坵塊方整利於開發；另1宗住宅區土地位於屏東縣屏東市地區，鄰近榮總生活圈、省道台1線及臺鐵六塊厝站，具交通地利優勢。 至曾列標之3宗標的，其中2宗位新北市分別為土城區住宅區土地，附近已完工之新建案林立，鄰近土城醫院及捷運土城站，生活機能完善，及永和區住宅區土地，鄰近捷運頂溪站及永和耕莘醫院位，周邊銀行據點密集，服務性機能完整；臺中市西屯區辰億自辦市地重劃區內乙種工業區土地，緊臨原臺中市工業區之西南隅，土地方整位置條件優越。 本批次公告之各宗標的，基地及區位條件均優良，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019b6e521f514508b9e4acc7be63eb39]]></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02 Feb 2026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配合國家重大政策及公共建設，協助機關取得國有不動產]]></title>
	<description><![CDATA[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配合推動社會住宅（下稱社宅）、長期照顧（下稱長照）與公共化教保及托育（下稱幼托）等國家重大政策，協助機關撥用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並盤點適宜國有不動產供主管機關評估，提升國家資產運用效能並增進社會福祉。 　　 據國產署統計，近5年配合國家重大政策及公共建設，協助機關撥用取得國有土地逾8千公頃。截至114年底，機關撥用取得社宅、長照與幼托所需國有土地計46.21公頃（詳附表），並保留逾114.86公頃國有土地供社宅主管機關規劃興辦社宅。 興辦事業 數量 土地面積(公頃) 土地(處) 房地(處) 社宅 63 3 29.22 長照 37 5 13.78 幼托 7 1 3.21 合計 107 9 46.21 114年度國產署協助機關依法撥用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案例如下： 一、 社宅：協助雲林縣政府撥用該縣虎尾鎮國有土地，由該府以促參方式興辦社宅及展覽中心等複合式公共建設，保障弱勢族群居住權益，實現居住正義。 二、 長照：協助彰化縣衛生局撥用該縣鹿港鎮國有土地興建長照衛福大樓，提供失能長者日間照顧、復能活動及家庭支持服務；另協助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撥用該市安平區國有土地作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日間服務據點及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用地，落實友善社會政策。 三、 幼托：協助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撥用取得該區國有土地興辦幼兒園，有助家長兼顧職場與家庭，減輕育兒負擔，健全幼兒教育及照顧體系。 四、 其他公共建設： (一) 協助新北市政府市場處及警察局淡水分局撥用新北市淡水區國有土地，供共構興建淡水竹圍市場及派出所使用，改善市場環境品質，有助提升周邊治安，促進地方發展及繁榮。 (二) 協助屏東縣政府撥用歷史建築「屏東市崇仁新村（成功區）日治時期軍官眷舍」國有房地，於保存與維護文化資產同時，透過各項藝文活動，形成特色創意聚落，促進國有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 　　 國產署將持續配合國家政策，積極協助各級政府機關依法取得社會福利設施及公務公共建設所需國有不動產，以國產資源作為國家政策堅實後盾，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扶植國家競爭力，為全民打造優質生活環境。 新聞稿聯絡人：謝科長函純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621 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華陵分班園舍（來源：桃園市復興區公所華陵托兒所提供） 歷史建築「屏東市崇仁新村（成功區）日治時期軍官眷舍」 （來源：屏東縣政府提供）]]></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3b77379db88c4fc79bbeedc38edf5fbc]]></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hu, 29 Jan 2026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今（1/23）日舉辦「國有非公用土地環境永續暨淨零排碳頒獎典禮」，感謝各界攜手合作共襄盛舉]]></title>
	<description><![CDATA[為落實國土保育環境永續及配合政府2050淨零排放政策，國產署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環境保護認養機制及國有土地引進碳匯（權）產業機制，已與9個環保團體簽訂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認養契約計14案，提供認養面積約2千公頃，及於114年度成功媒合12家金融機構參與邊際土地認養機制，並釋出宜蘭縣、臺東縣地區2處國有土地引進碳匯產業，面積達93.5公頃，推動成效斐然。 國產署表示，為提升國有土地管理效益及因應民間環境保護及生態保育意識抬頭，該署以公私協力為發想，自108年起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環境保護認養機制，透由該署提供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借重環保團體保育專業知能及媒合金融機構贊助經費穩健環保團體財務，達成ESG理念，公私協力共同守護國土生態，達成三贏局面，擴大國土環境保育效益。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媒合國立中興大學依國有財產法第47條規定辦理共同改良利用招商引進碳匯產業，推動國有土地透過新植造林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溫室氣體減量額度，113年6月18日完成2案招商，提升森林覆蓋面積及預估可增加約7萬4千噸自然碳匯量，廠商將保留10%減量額度予該署供中央政府機關或國營事業機構等使用，展開永續森林經營工作，邁向淨零減碳目標。 為感謝上開兩機制之相關參與及協助單位，國產署於今日（115年1月23日）舉辦「國有非公用土地環境永續暨淨零排碳頒獎典禮」，於會上頒發獎狀及感謝狀，感謝各界攜手合作，推動國土環境永續經營。未來國產署將賡續擴大該署、環保團體、金融機構、學校及相關機關（構）之合作夥伴關係，提升國土保育綜效，期望以公私協力方式，達成環境永續及淨零減碳之願景。 圖1-署長與環保團體代表合照 圖2-署長與銀行代表合照 圖3-署長與環保團體推薦人員合照 圖4-署長與共同改良利用案學校、機構合照 圖5-署長與共同改良利用案學校、機構合照   新聞稿聯絡人：王科長詠太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1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3a56b7acb4954180accd280730e136d7]]></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Fri, 23 Jan 2026 09:25:39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陸軍保養廠C區基地招標設定地上權以101億標脫!大面積國有地再創佳績]]></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114年11月24日公告臺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二小段4428-5地號等4筆土地(原六張犁陸軍保養廠C區基地，下稱本案)設定地上權標案，本（19）日開標結果標脫，權利金底價為新臺幣（下同）66億8,111萬餘元，由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權利金101億元得標，溢價率達151％。本次招標設定地上權案存續期間70年，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得辦理一部讓與。以113年公告地價計算，年地租6,184萬餘元。本案如順利簽約，契約期間將為政府創造遠超過145億元。 國產署表示因應國際經濟情勢，近期不動產市場投資人多抱持觀望態度，本次推出信義區精華區土地面積1.5918公頃(約4,815.20坪)，為臺北市少有之大面積國有土地，三面臨路、形狀方整並緊鄰景勤1號及2號公園，鄰近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及捷運台北101/世貿站，生活及商業機能優越，成功吸引壽險業及建設公司投標，決標權利金101億元，順利標脫，這也是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國人壽)繼102年標得臺北學苑以來第2次得標。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公告招標設定地上權自99年迄今共標脫215宗土地，標脫面積70.20公頃，114年迄今已有3件壽險業投標地上權標的；地上權人興建產品類型除住宅外，尚有企業總部、旅館、商場及醫療院所等多元產業使用，未來將持續篩選優質標的列標，本年度第1批標的預計於2月2日公告招標，屆時亦將推出區位條件優質標的，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活化大面積國有土地，期在兼顧國庫收益下，創造民眾、業者及政府三贏。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 現況照片圖  ]]></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02d1d971eb0d41c29efd6f7fc8968d8a]]></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9 Jan 2026 09:50: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仍多，有繼承權者請加速提出承認繼承，保障自身權益]]></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近5年（110年至114年）清理代管遺產賸餘遺產收歸國有之總值高達新臺幣（下同）31億7,291萬元。 國產署表示，依家事事件法第136條第3項規定，法院選任之遺產管理人，除自然人外，亦得選任公務機關。實務上法院為維護公益及國庫有期待利益，而指定該署或所屬分署為遺產管理人。因遺產管理各項作業繁瑣，且多面臨「被繼承人遺債大於遺產，涉有訴訟爭執」、「被繼承人之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複雜，清理困難」及「承辦人力不足」等問題，致辦理時程長，並須另行委任律師處理法律專業或訴訟事務。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此類無人承認繼承案件主要係因繼承人拋棄繼承或被繼承人無子女、親人繼承遺產情形，究其原因係社會經濟型態改變或我國邁入高齡化或少子化社會結構所致。歷年來該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案件已達9,130件，截至114年12月，代管中遺產案件仍有1,707件。為加速清理代管遺產未結案件，國產署107年訂定4年清理計畫，111年8月底屆期後，該署賡續訂定年度清理計畫。近5年清理結案970案，平均每年清理結案194案，賸餘遺產收歸國有總值達31億7,291萬元（土地704筆、房屋54棟）。 最後，國產署呼籲，依民法第1185條規定，第1178條所定之期限屆滿，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其遺產於清償債權，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因此，該署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被繼承人之繼承人如擬承認繼承，務必於法院公告催告所定期限屆滿前向該署承認繼承，否則被繼承人賸餘遺產將依法收歸國有。 新聞稿聯絡人：侯科長瓊林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11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80fc181849784353be794395e8486cdb]]></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9 Jan 2026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訂定國有出租農業用地承租人申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作業說明，協助承租人合法進行初級加工自產農產品]]></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配合推動農產品二級化政策，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18條及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第2條至第5條規定，訂定國有出(放)租耕地、農作地、造林地、養(殖)地（下稱國有出租農業用地）承租人申請作農產品初級加工場作業說明（含流程圖，如附件），協助承租人合法將自產農產品進行初級加工。 國產署表示，許多承租國有地之承租人所生產高品質之農產品，無法有自有品牌，為利承租人生產之農產品有更好的產銷利用，爰該署經研議後所經管國有出租農業用地承租人得依租約類型及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申請興建農糧類加工設施、林產類加工設施或水產類加工設施，於取得國產署各分署（辦事處）發給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書，據以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經主管機關審核同意，並於設施興建完成，檢送完工照片等資料予國產署各分署、辦事處備查後，即可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 國產署已同步將上開作業說明及流程圖函送地方政府轉知轄區農漁會，以利協助向承租人宣導，國有出租農業用地承租人如有申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需求，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國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 ［附件：國有出(放)租耕地、農作地、造林地、養(殖)地承租人申請作農產品初級加工場作業流程圖］]]></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6699c44f6c784261b48164c60a84e48e]]></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9 Dec 2025 08:23:58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公告首批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造林使用，歡迎各界踴躍投標並注意備齊投標文件]]></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為響應政府2050淨零轉型政策及活化閒置國有非公用土地，訂於114年12月26日預計公告花蓮縣光復鄉(3宗，面積合計25.32公頃)、臺中市清水區等(8宗，面積合計20.04公頃)、臺南市新化區(1宗，面積合計29.60公頃)共3處閒置國有農業用地，標租與具林業專業之公司法人執行造林及相關經營工作，並得申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下稱自願減量專案），預計115年2月24日開標。 國產署表示，該署各分署(下稱標租機關)已整合同一直轄市、縣(市)每宗0.5公頃以上現況非成林之國有閒置農業用地辦理公告列標，凡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國內公司，公司營業登記項目有「造林業」且無停業登記情形，得參加投標，但不允許共同投標，並以訂約權利金競標(底價每公頃新臺幣3萬元計算) ，年租金則以申報地價總額1％計收。租賃期限10年，承租人得申請換約續租3次，租期最長可達40年，惟承租人不繼續使用時，應申請終止租約返還土地，不得轉讓租賃權。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得標廠商應自起租日起算2年內開始苗木種植作業，並得視其經營需要，向標租機關申請發給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自願減量專案意向書後，向環境部提出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依租約約定之分收比例10％分配減量額度予國產署。相關招標資訊屆時將揭露於該署便民服務業務網「招標資訊/國有非公用財產招標資訊」項下之「標租土地作造林使用資訊」，歡迎有意投標之造林業者上網下載招標文件，踴躍參與投標，並溫馨提醒投標前應先行參閱投標須知，檢齊相關投標應備文件，以免形成無效標。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9459bf29de414e57ac6fe3fd4029cca7]]></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2 Dec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重啟公地放領政策，落實長期耕耘的農民可以依法取得承租農地的所有權，絕無助長摧毀農地]]></title>
	<description><![CDATA[針對媒體今日(17日)有關光電業者誇海口可搞定國產署，地方批公地放領巧門加速毀農及公地放領歪解國有地開發咒，農友憂接盤套牢喊救命之報導，國產署回應，依行政院114年11月27日第3980次會議決定，為落實憲法扶植自耕農政策，在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3原則下，重啟「國有平地耕地及邊際養殖用地」之公地放領。放領土地必須是在65年9月24日以前已承租迄今，並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相關規定。 國產署表示，依「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規定，國有耕地放領對象須為65年9月24日以前已承租該國有耕地，至今仍繼續承租使用之農民、或承租人因年邁體衰，而由其同戶籍原共同使用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或家屬現耕、使用而依法換約承租使用之農民、或由其繼承人繼承承租使用之農民；放領面積以申請承領人原租約面積為準；承領的農民在繳清地價取得土地所有權後5年內，除因政府公共需要辦理徵收等情形外，不得變更為其他用途使用。爰放領土地的承領人資格、條件及後續土地使用管制，須符合上開規定。另內政部114年12月14日表示，目前國土計畫法、農業發展條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對於農地農用及其變更使用程序，也都訂有嚴謹的管制規定，必須符合規定者才能申請變更使用，以確保農業永續發展。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各分署（即出【放】租機關，下稱出租機關）依國有財產法等規定出（放）租國有非公用耕地，承租人依租約約定應自任耕作使用，倘出租機關接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查報、民眾檢舉承租人違法使用未自任耕作等情事，經出租機關查明屬實，將依相關規定及租約約定處理。另為強化租約管理，出租機關已建立國有出（放）租耕地等農業用地租約管理及查核作業，每年除透過抽查及委外巡管外，並運用科技監測工具輔助租約管理。 另光電業者向國產署申請提供開發國有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倘涉及已出租之國有土地，國產署各分署均以雙掛號函詢承租人是否支持光電開發案，並將調查結果及相關資訊提供經濟部能源署評估，倘承租人未明確表達支持或經濟部能源署評估不宜設置，該筆土地不同意提供申請開發。再者，配合行政院500坪以上國有土地不出售政策，光電業者無法以讓售方式取得大面積國有土地，絕無報導所稱承租人放棄承領資格，光電廠商得以毗鄰地主身分購入放領農地等情事。 本次政府重啟公地放領政策的目的，主要是落實憲法「扶植自耕農」政策，讓長期耕耘的農民可以依法取得承租農地的所有權。公地放領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國產署依政策及相關規定就國有非公用土地予以配合辦理，並將遵照內政部制定的規範與配套措施，確保放領的農地能繼續維持農用，兼顧農業的永續發展。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24945bcdf99e4ad9983f9524c653d3ba]]></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Wed, 17 Dec 2025 08:52:15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針對外界質疑埔心牧場點土成金，三立輕鬆過關埔心暴增百億之說明]]></title>
	<description><![CDATA[媒體報導三立影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立公司）7年前購得埔心牧場私有土地後，政府一路開綠燈核准開發等情。國產署表示，本案國有土地於都市計畫變更、參與市地重劃及私有持分土地徵詢優先購買權等階段，均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其所掌法令規定。 本案土地總面積約40公頃，國產署經管國有土地面積約21公頃，其中20.86公頃原係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味全公司)向臺灣土地銀行承租，88年間因精省移交國產署接管，由該署概括承受租約，嗣因租賃權轉讓及參與市地重劃，現已終止租約。 本案土地都市計畫於82年6月「變更楊梅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為配合整體農業觀光需要，由農業區變更為產業遊樂區，附帶條件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並完成法定程序始得發照建築。桃園市政府（下稱桃市府）考量本案土地周邊皆為產業發展群落，有轉型調整需要，並配合文化部推動影視文化產業發展，於108年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向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提出陳情，建議修正產業遊樂區土地使用計畫內容為「本區除供文化創意觀光產業相關設施外，並作一般遊樂設施使用」，使用分區則維持現行產業遊樂區，並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45次會議審議通過。 三立公司依都市計畫規定擬定細部計畫作業，於109年間函請國產署北區分署桃園辦事處（下稱桃園辦事處）同意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該處審酌後續以市地重劃開發，可促進產權整合並完善地區公共設施，有利國產權益，爰請三立公司出具承諾切結「重劃範圍內經抵充之國有土地，扣除重劃負擔土地，由該公司於重劃土地登記完成後1個月內無償贈與國產署」後，以109年2月6日函同意變更。該細部計畫經桃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第54次、第57次會議審議通過，於111年11月14日發布實施。 至市地重劃部分，重劃範圍內國有土地占總面積54.2%，國產署經洽詢桃市府是否有意願辦理市地重劃，該府回復已核准成立籌備會，後續將依自辦市地重劃相關法令審查及監督。桃園辦事處考量範圍內國有土地無具體利用或處分計畫，且重劃會亦承諾回贈抵充之國有土地，參加重劃有利於國產管理及提升國產價值，於111年1月26日函重劃會同意參加重劃，符合自辦市地重劃案範圍內國產署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參加重劃原則規定，桃市府並於111年12月19日准予實施市地重劃及核定重劃範圍。 另本案涉及3筆國私共有土地(合計面積9,955.16平方公尺，國產署經管國有持分4/5，私有持分1/5原為味全公司持有)，依國私共有土地處理原則第5點規定，他共有人處分其私有持分，或私有持分經拍賣，函詢國產署是否優先承購時，除國有持分已有使用計畫者外，不予主張優先承購。味全公司擬出售3筆私有持分土地前，於107年間函詢桃園辦事處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桃園辦事處評估國有持分土地無使用計畫且未編列預算購買私有持分土地，爰不主張優先承購，味全公司108年1月7日將其私有持分(1/5)土地買賣移轉登記予三立公司，國產署經管持分(4/5)土地仍為國有，並無減少。 本案國有土地參與市地重劃，可促進產權整合並完善地區公共設施，且重劃會承諾回贈抵充之國有土地，無損國產權益。國產署於都市計畫變更、參與市地重劃及私有持分土地徵詢優先購買權等階段，皆依規定辦理。 新聞稿聯絡人：廖科長杏瑜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5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42df16c18c464b32af5c23dbe4f96686]]></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5 Dec 2025 10:50:34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北區分署「臺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二小段428-5地號等3筆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範圍增列428-197地號，將辦理更正公告並展延開標日期，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北區分署114年11月24日公告臺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二小段（下同）428-5地號等3筆土地(原六張犁陸軍保養廠C區基地，下稱本案)設定地上權標的，因涉都市計畫須全街廓整體開發等規定，標的範圍增列428-197地號國有土地，調整後基地總面積計1.5918公頃，權利金底價新臺幣66億8,111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及地租年息率維持原條件，預計114年12月18日辦理更正公告，115年1月19日開標，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本案原招標公告面積1.5836公頃。於公告招標期間接獲業者依招標公告備註事項洽詢臺北市政府後反映，經該府相關單位獲告，毗鄰428-197地號土地應依都市計畫規定納入本案建築基地，且該基地須依土地使用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規定於鄰接道路境界線留設5公尺以上人行步道，並應採無障礙之環境設計處理，致該宗招標標的有納入428-197地號土地之必要；另前述土地涉嘉興整壓站遷移事宜，遷移位置及期程已由北區分署與瓦斯公司初步達成和解條件，由地上權人依其建築規劃進程仍會與瓦斯公司協商決定。至於設定地上權權利金底價等建議條件經提報「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審議小組」會議評定權利金底價新臺幣66億8,111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為70年，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得辦理一部讓與。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標的屬大面積住宅區土地，基地三面臨路、形狀方整並緊鄰景勤1號及2號公園，鄰近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及捷運台北101/世貿站，生活及商業機能優越，為市場高度矚目之臺北市精華地區優質標的，基地及區位條件俱優，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a4c59bca5abb46bcb27e6101e3bc6c1d]]></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5 Dec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推出114年第5批4宗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今日公告4宗精華區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訂於115年1月12日開標，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本批招標標的分布為高雄市2宗，臺北市及臺南市各1宗，合計面積4.27公頃，權利金底價新臺幣92億5,849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皆為70年，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得辦理一部讓與。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批次精選列標4宗大面積住宅區土地，臺北市信義區土地為原六張犁陸軍保養廠C區基地，三面臨路、形狀方整並緊鄰景勤1號及2號公園，鄰近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及捷運台北101/世貿站，生活及商業機能優越，為市場高度矚目之臺北市精華地區優質標的；2宗高雄市前鎮區土地，均位於該市第75期市地重劃區，鄰近捷運凱旋站，及夢時代百貨、高雄草衙SKM Park Outlets等商圈，周邊住宅基地亦規劃興建中，未來發展可期，極具開發潛力；臺南市東區平實營區土地，四面臨路且坵塊方整，周圍開發熱絡，鄰近高雄榮總臺南分院及南紡購物中心，生活機能良好，屬臺南市蛋黃區優質標的。 本批次公告之各宗標的，基地及區位條件均優良，經檢討招標條件重新推出，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1d2223db868e422598bd8aec3c2e1d12]]></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4 Nov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因應鳳凰颱風來襲，國產署提醒國有土地承租人如有災害損失可辦理租金減免，及重建家園相關措施]]></title>
	<description><![CDATA[因應鳳凰颱風來襲可能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國產署提醒國有土地使用人做好防颱準備，若受颱風侵襲致災，可辦理租金減免。 國產署表示，對於可能受到鳳凰颱風災害影響的承租戶，該署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秉「從簡、從寬、從速」原則，務必落實各項因應作為：（一）提供出租資料洽請轄區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及洽災害防救機關查明地上房屋受災情形，據以辦理租金減免事宜。（二）國有基地承租戶如有災後修復地上房屋需要，出租機關即發給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辦理。（三）暫緩辦理災區承租人欠租催繳及占用人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國有土地承租人對租金減免或家園重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國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查詢或撥打國產署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 　　 該署進一步表示，承租人倘因災損向地方政府申辦農民保險、農業保險或請領災損補助等案件，如涉換約案，國產署分署（辦事處）將優先處理，提供租約或出具公函供承租人持向地方政府申辦。另各級政府機關或學校因颱風災後有公務或公共需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點狀、線狀公用設施之案件，為求時效，得同意先提供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並於日後補辦簽訂書面契約等相關程序。 國產署特別提醒國有不動產使用人於颱風季節加強注意孳生源清理工作；該署並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於颱風季節加強國有非公用空地、空屋巡查及落實孳生源清理工作，避免孳生病媒蚊，降低登革熱傳播風險。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d5ce548138e8480089f01811ad9682b8]]></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ue, 11 Nov 2025 03:32:56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積極協助中央機關取得自有辦公廳舍，增進國產使用效能]]></title>
	<description><![CDATA[中央機關辦公廳舍（下稱廳舍）分布全國，為協助中央機關取得自有廳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積極盤點篩選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含參與都市更新（下稱都更）分回之國有房地】提供機關評選，致力調配予中央機關作廳舍使用，並協助完成撥用程序，增進國產使用效能。 國產署表示，該署歷年調配多處廳舍供中央機關進駐使用，以今年調配成果為例，因應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搬遷至林口國家檔案館，該局原位於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廳舍（總樓地板面積22,839平方公尺）經國產署邀相關機關召開會議決定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文化部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駐，並協助獲配機關辦理撥用作業；國產署另協調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將其參與都更分回之新竹市世紀鑫城367戶國有廳舍（總樓地板面積33,618平方公尺）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由該署調配予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等共10個中央機關進駐使用；及調配1處位於高雄市左營區商業區土地都更案分回之國有廳舍（總樓地板面積2,375平方公尺）予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及經濟部國際貿易署高雄辦事處進駐使用。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參與都更分回之國有房地，依財政部訂定「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優先提供中央機關評估作廳舍使用；截至114年10月底，國產署參與都更分回之國有廳舍已調配22處（總樓地板面積約79,942平方公尺）供27個中央機關進駐，其中4處廳舍興建中，2處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及文山區都更分回國有廳舍已興建完成，經獲配機關經濟部（投資促進司）、該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及臺灣高等法院完成撥用程序並進駐使用，其餘16處刻由實施者辦理都更相關作業。 國產署未來將持續配合中央機關取得自有廳舍需求，調配國有不動產供機關進駐使用，增進國產使用效能，以利機關業務運作穩定。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華苑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621  ]]></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759cf4a8756e4ac3a13797dc4ac9b1ea]]></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0 Nov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配合長照產業推出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決標，開創嶄新長照布建模式]]></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配合中央政府推動長期照顧服務（下稱長照）政策，新增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於本(114)年1月修正放寬投標人資格為公司法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其團隊具有可經營長照機構資格法人者，均可投標。114年6月30日公告6宗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114年10月1日開標(資格標)結果，高雄市左營區國有土地有1家廠商投標，經資格審查及評選二階段作業，於本（27）日順利決標予心橋股份有限公司，權利金新臺幣6,660萬餘元，地租年息率3％，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依簽約當期申報地價計收。 國產署表示，心橋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愛鄰長照社團法人，以「健康促進，延續性照顧，醫養結合，在地化服務」核心理念，規劃預防醫療、健康促進、長照服務與社區資源，打造高齡友善生活場域，預計布建日間照顧中心及團體家屋2類長照機構，為高雄市左營區提供第1個團體家屋類型長照服務；複合使用部分規劃作匹克球館、羽球及網球館，提供中高齡者安全運動場域，期望中高齡者照顧由預防、復健到復能，皆可一次獲得滿足。本案得標人將於決標之次日起90日內繳清權利金後簽約，按契約約定期程，依長照法相關規定申請長照機構籌設及設立許可，並以主管機關核准籌設及設立許可文件內容為準。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係透過國有土地活化開發，結合衛生福利部各類長照機構需求，提供多元布建長照機構方式，以促進國家政策推展目標。本案結合診所、日間照顧中心、團體家屋及中高齡運動場館提供複合健康照顧服務，為長照機構布建新模式。未來該署將持續篩選優質標的列標，推動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敬請各界密切關注。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1d3e5882ca1846fc8fd74c266b3af3e7]]></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7 Oct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積極接管閒置國有公用不動產，促進國家資產活化利用]]></title>
	<description><![CDATA[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經檢討公用用途廢止，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主動收回或協調機關依規定變更為非公用財產，接管後優先配合中央推動社會福利政策作社會住宅等使用，並依不動產區位特性及土地使用管制活化利用，增進國產使用效能。 國產署接管各機關經管已無公用需要國有不動產，近3年每年平均1,903公頃，該署配合盤點土地提供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作為社會住宅（下稱社宅）興辦基地。例如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原經管新北市新店區15筆國有土地及4棟國有建物，遭監察院調查閒置多年未規劃利用，基地面積約5,789平方公尺，主要為機關用地，部分為商業區。國產署於本（114）年接管後，即提供土地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稱國土署)評估興辦社宅。 國產署表示，為協助中央機關興建社宅，並考量大面積閒置國有公用不動產接管後之管理成本及活化運用效益，近期提供7處機關檢討已無公用需求，申請變更為非公用財產標的，提前洽請國土署評估是否適宜規劃興辦社宅，俾利接管後即配合社宅政策提供使用。例如交通部觀光署經管之臺北市北投區國有住宅區不動產，即原華僑會館，土地面積6,716平方公尺、建物面積約14,682平方公尺，位於北投溫泉區。交通部觀光署原規劃作旅遊服務中心辦公、展演等使用，經檢討已無公用需求；另一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經管臺北市士林區土地，面積3,868平方公尺，民眾陳情提前拆除地上建物，配合地方商圈需求興建停車塔等方式活化利用。國產署除均洽請國土署評估興辦社宅可行性外，另就第2案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就無公用需要之國有土地移交該署接管，且獲國土署回復評估適宜作為社宅基地。 國產署接管各機關已無使用需求之閒置國有不動產，提供興辦社宅等中央政策業務推動使用，同步提升國家資產效益與國民生活品質，實現宜居與永續發展願景。不僅回應社會期待、社會需求，也優化國產運用效能。 新聞稿聯絡人：丁科長士芬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1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7aa7cbe807d44bcbbf62887a5610714f]]></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7 Oct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114年第4季國有房地包租招標公告中，歡迎包租業者踴躍投標並注意備齊投標文件]]></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為活化閒置國有房地，增加住宅租賃市場供給，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之租賃住宅包租業(下稱包租業)，由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下稱國有房地包租)，截至114年9月，公告346戶，標脫206戶國有房地，標脫率近6成，執行績效良好。該署114年10月9日公告114年度第4季國有房地包租標的共6標30戶(臺北市11戶、新竹市3戶、新竹縣3戶、臺中市3戶、臺南市5戶、嘉義市5戶)，並訂於同年11月27日辦理開標作業。 國產署表示，114年度第4季推出標的，臺北市11戶均位於士林區，分別鄰近捷運士林站、士林運動中心、國立故宮博物院，交通便捷、區位良好；臺中市3戶分別鄰近臺中捷運綠線、市場，公共設施完善且屋況良好；臺南市5戶分別鄰近臺南火車站、臺南應用科技大學，附近商家林立，生活機能便利；嘉義市5戶均鄰近嘉義火車站，交通便利。另本次首度推出新竹縣、市標的，其中新竹市3戶均位處市中心，鄰近城隍廟夜市，生活機能佳；新竹縣3戶分別鄰近湖口交流道、尖石鄉公所。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相關招標資訊已揭露於該署北區、中區及南區分署網站，請包租業者把握投標期限，踴躍投標，並溫馨提醒包租業者投標前應先行參閱投標須知，檢齊相關投標應備文件(尤其是須加入標租房地所在地同業公會並檢附有效之會員證書影本、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以免形成無效標。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0fe498e27e434ed8843de8ca5de3b1cb]]></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3 Oct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因應0923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國產署協助受災地區國有土地承租人及占用人重建家園相關措施]]></title>
	<description><![CDATA[因應0923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造成花蓮地區受災嚴重，國產署秉「從簡、從寬、從速」原則，加速災區國有土地重建工作。 國產署表示，為減輕災區國有非公用土地使用人負擔，該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已主動採行下列措施： (一) 就馬太鞍堰塞湖溢流主要受災範圍，即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村、大華村、大平村、大馬村、大同村、東富村、北富村及鳳林鎮範圍內屬出租國有基地者，全面辦理基地租金減免事宜，免再由承租人逐案申請，以協助民眾紓困。至出租農業用地之年租金係參據地方政府公告當期正產物單價計收，將於明(115)年始收取今(114)年租金，屆時將依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查勘災歉成數，予以減租或免租。 (二) 基於保障適足居住權，國產署同意前述8處行政轄區內之國有土地上承租人及占用人於原使用範圍內，逕由居民自行修復，免逐案申請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簡化申請作業程序，期受災居民早日重建家園。 (三) 考量堰塞湖溢流災害造成花蓮地區農田嚴重埋沒受損，短期內恐無法復耕，倘承租人表示承租土地遭淤泥埋沒，致無法繼續使用而申請終止租約，得同意終止租約，免依規定回復原狀。 (四) 花蓮辦事處已暫緩辦理災區承租人欠租催繳及占用人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另為保障災區國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續租換約權利，該辦事處將擇期至花蓮縣光復鄉公所執行續租換約服務，以利民眾就近辦理。 (五) 另承租人因災損申辦農民保險、農業保險或請領災損補助等案件，倘涉及審辦換約案件，將優先處理，並先提供租約或出具公函供承租人持向地方政府申辦。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各級政府機關或學校因災後有公務或公共需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點狀、線狀公用設施之案件，為求時效，得同意先提供使用，並於日後補辦簽訂書面契約等相關程序。另機關為風災、水災、震災等災後交通搶通、公共設施重建或安置受災戶等緊急性公用需要，依災害防救法及其授權訂定之子法申請借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除得同意先行使用，並授權所屬分署、辦事處逕予辦理借用手續，免報署以簡化行政程序。 國有土地承租人或占用人對租金減免或家園重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國產署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或可至財政部災害協助網站專區瞭解。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7eeb992e7c9543778a3b0f90b875c923]]></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hu, 09 Oct 2025 09:31:25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新竹世紀鑫城分回國有房地調配予機關作為辦公廳舍，增進國產使用效能]]></title>
	<description><![CDATA[中央機關辦公廳舍(下稱廳舍）分布全國，各機關經管國有不動產參與都市更新分回之國有房地，致力調配予中央機關作廳舍使用，增進國產使用效能。 新竹市「世紀鑫城」367戶國有廳舍原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參與公辦都市更新獲配之房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接管後，考量新竹地區尚有部分中央機關在外租用廳舍或現有廳舍老舊問題，經調查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等9個中央機關有進駐意願；另新竹市政府為規劃所屬機關廳舍、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與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等業務使用需要，亦向國產署申請保留撥用世紀鑫城廳舍。 為媒合機關進駐，國產署邀集相關機關召開會議研商本案廳舍進駐事宜，經衡酌各機關需求，調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部監測資訊司、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國產署中區分署、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及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共10個中央機關及新竹市政府進駐本案廳舍。 未來中央機關進駐世紀鑫城國有廳舍後可減少在外租用辦公廳舍，節省國庫每年218萬元租金，亦能有效解決現有辦公空間不足及老舊問題，提升廳舍使用安全，老舊廳舍原址尚可賡續活化，提升國家資產利用效益。另新竹市政府亦獲調配本案廳舍，俟撥用手續完成後，將規劃作長期照顧服務設施等，滿足當地社福需求與落實世代共融。國產署將賡續調配國有房地供中央機關進駐作廳舍使用，使機關業務運作穩定，提升政府機關行政效能。 圖 世紀鑫城外觀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華苑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6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e54d999f52df48cd941dbad2361f4e09]]></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ue, 30 Sep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執行「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成效優良，113年度獲行政院評定為「特優」機關]]></title>
	<description><![CDATA[配合行政院核定環境部「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 (下稱本計畫)，國產署負責清理國有非公用土地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設管理區域（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工業區、港口、海堤）外之未登記土地，海岸總長度約699.5公里，113年度執行成效獲行政院評定為「特優」機關佳績（自本計畫啟動109年起至112年，該署均獲評定為特優機關）。 國產署表示，該署以「定點巡管清理」、「重點機動清理」、「協調機關統籌清理」、「主動媒合認養意願」及「加強宣導源頭管理」5大策略執行本計畫。113年度巡管清理長度累計達4萬1,542公里，共清理5,686公噸廢棄物，動員7萬0,715人次人力，清理1萬7,193次；主動向國有非公用土地海岸養殖地承租人計4,950戶宣導廢棄物正確去化回收再利用事宜，由源頭減量避免流入河川、海洋。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各地區分署、辦事處攜手各機關及公私協力清潔維護海岸線，114年度持續參與相關政府機關、民間辦理淨灘活動計7場，分別位於宜蘭縣、苗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澎湖縣等地區，藉由本計畫推動及全民力量淨灘，臺灣本島及離島各海岸廢棄物總重量與總體積均持續漸少、逐年下降。國產署將持續執行本計畫清理維護海岸美景，與全民一同向海致敬，為蔚藍大海留下美麗篇章。 新聞稿聯絡人：游科長淑滿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1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f66af2c8d3fd424e8c4bbb769c960be3]]></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Fri, 26 Sep 2025 07:00: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因應樺加沙颱風來襲，國產署協助受災地區之國有土地承租人辦理租金減免及重建家園相關措施]]></title>
	<description><![CDATA[因應樺加沙颱風來襲可能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國產署秉「從簡、從寬、從速」原則，加速災區國有土地上之重建。 國產署表示，為協助受到樺加沙颱風災害影響的承租戶儘速重建家園，對於颱風造成地方農損災害及地上房屋毀損不堪使用，該署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所轄地區如屬公告的受災直轄市、縣（市），即主動採行下列措施：（一）提供出租資料洽請轄區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及洽災害防救機關查明地上房屋受災情形，據以辦理租金減免事宜。（二）國有基地承租戶有災後修復地上房屋需要，出租機關即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辦理。（三）暫緩辦理災區承租人欠租催繳及占用人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國有土地承租人對租金減免或家園重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國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查詢或撥打國產署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 　　 該署進一步表示，承租人因災損向地方政府申辦農民保險、農業保險或請領災損補助等案件，倘涉換約案，國產署分署（辦事處）將優先處理，提供租約或出具公函供承租人持向地方政府申辦。另各級政府機關或學校因颱風災後有公務或公共需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點狀、線狀公用設施之案件，為求時效，得同意先提供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並於日後補辦簽訂書面契約等相關程序。 國產署特別提醒國有不動產使用人於颱風季節加強注意孳生源清理工作；該署並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於颱風季節加強國有非公用空地、空屋巡查及落實孳生源清理工作，避免孳生病媒蚊，降低登革熱傳播風險。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a541644205c043d8880e459458a5134e]]></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2 Sep 2025 08:14:37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推出114年第4批14宗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今日公告14宗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訂於114年11月3日開標，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本批招標標的分布為臺中市、雲林縣各3宗，高雄市2宗，桃園市、臺南市、新竹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各1宗，面積合計8.19公頃，權利金底價新臺幣40億256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皆為70年，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得辦理一部讓與。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批次首次列標者11宗，其中屏東縣屏東市商業區土地（屏東舊酒廠），鄰近屏東火車站及屏東夜市，面積超過2公頃，為屏東市中心面積最大之商業精華土地；高雄市前鎮區特定倉儲轉運專用區土地，位於小港國際機場旁，交通及產業機能俱佳；新竹縣湖口鄉丁種建築用地，鄰近湖口火車站及王爺壟運動公園，交通便利；雲林縣口湖鄉第二種產業專用區土地，位於萡子寮漁港特定區，地形方正；屬乙種工業區土地有2宗，1宗桃園市龜山區土地位於林口工四工業區內，鄰近華亞科技園區；另1宗臺中市西屯區土地位於辰億自辦市地重劃區內，緊臨原臺中工業區之西南隅，交通均便捷。 同為首次列標之5宗住宅區土地，2宗臺中市西屯區土地位於水湳經貿園區東側重劃區，鄰近老樹公園；1宗臺南市東區平實營區1.47公頃土地，四面臨路且坵塊方整，屬大面積優質標的；1宗雲林縣虎尾鎮土地位於高鐵特定區，面積達1公頃且鄰近虎尾科技大學，極具發展潛力；1宗花蓮縣花蓮市土地位於市中心，生活及交通機能完善。另重新推出3宗曾列標之土地，高雄市三民區住宅區土地位於第68期重劃區，鄰近愛河及中都濕地公園，周邊環境優美；雲林縣北港鎮商業區土地位於市區精華地段，附近星巴克、家樂福等多家連鎖企業進駐，商業機能活絡；宜蘭縣員山鄉住宅區土地，面積約1.4公頃，鄰近闢建中童玩園區，發展可期。 本批次公告之各宗標的，區位條件均相當優質，期可獲得市場青睞，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a353cf63c06248fdbb80da575874ce61]]></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5 Sep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接管臺北市及桃園市2處精華地區國有土地，備供社會住宅基地及活化利用]]></title>
	<description><![CDATA[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經檢討公用用途廢止後依規定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產署接管，該署接管後不僅優先配合中央重大政策滿足公共需求，也靈活推動國產活化運用，讓閒置空間注入新動能，創造國產使用效益。 為實現居住正義，國產署近年全力支援中央住宅政策，陸續提供國有非公用房地作社會住宅（下稱社宅）。為協助中央機關精華地區老舊職舍改建社宅，國產署近期接管行政院及所屬人事行政總處經管臺北市大安區1處國有住宅區土地（位於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近，鄰近捷運麟光站），面積約2,110平方公尺，後續依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設置條例規定捐贈予該中心興建社宅。地上職舍建物已報廢，由住都中心於興建社宅時一併拆除。依該中心網站公告，規劃為「黎孝好室」社宅，預計興建2棟建物（分別為地上10層、7層樓），新建統包工程已決標，將於118年竣工，提供113戶社宅。為臺北市區社宅陣容再添生力軍。 另一處國立空中大學經管桃園市中壢區國有學校用地，面積達3,316平方公尺，遭審計部列管多年未依撥用計畫使用且長年欠缺管理，現況大部分閒置，小部分（361平方公尺）遭私人占用。國產署考量接管後土地閒置之管理成本及土地活化運用效益，洽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評估後續有社宅用地需求及桃園市政府有意於興建社宅前合作闢建停車場，該署於114年5月接管後，配合社宅政策提供使用，並研議於興辦社宅前依法短期活化利用，與地方政府合作闢建停車場，紓解當地交通。 國產署表示，接管他機關已無使用需求國有不動產，將透過多元活化運用模式，促進國家資產再生利用。國產署將持續積極接管合宜的國有土地，備供興辦住宅等中央政策業務推動使用，並於興辦社宅及正式開發前，善用短期活化方式進行利用，兼顧國家資產效益與市民生活品質，打造更宜居的生活環境。 新聞稿聯絡人：丁科長士芬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1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8726140ada2a443386fd5f838f070f4a]]></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5 Aug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有土地配合綠能政策並兼顧承租人權益，絕無卡死光電申請案]]></title>
	<description><![CDATA[針對媒體昨日(8月20日)有關國產署一紙新規命令，卡死綠能案之報導，國產署回應，依據行政院112年相關會議結論及農業部113年函示，推動綠能政策應兼顧保障承租人權益，爰國產署113年11月1日研訂申請開發光電案件函詢經濟部能源署(下稱能源署)及承租人意見處理方式，申請開發光電範圍涉已出租國有土地，國產署各分署逐案以雙掛號函詢承租人是否支持光電開發案後，將相關資料函送能源署評估國有土地是否適宜設置光電。能源署評估適宜設置且承租人支持設置之國有土地，依規定續處。 為簡化行政作業，國產署114年6月26日放寬上開處理方式，就申請人已取得「國有出(放)租養(殖)地承租人同意光電業者設置地面型綠能設施之同意書」者，同意該筆已出租土地免再調查承租人意見。另承租人原反對光電設置或未於期限內回復，如日後變更為支持光電設置，承租人得自行洽申請人重新向國產署各分署申請發給「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意向書」(下稱意向書)。原申請案尚未辦結者，經申請人檢附承租人出具證明文件，國產署各分署可視原申請案辦理進度續處。 國產署進一步說明，所謂「意向書」(原名同意書)是申請於國有土地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申請人須依「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案件處理要點」規定向國產署申請發給之文件，僅供申請人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開發、籌設或設置之佐證，非同意土地實質提供使用。為避免外界誤解意向書性質，財政部112年間將原名稱「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同意書」更改為「意向書」。另為防止申請人取得意向書後占用國有土地，申請人須先繳交保證金(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總額計收)，俟意向書有效期限屆滿或經撤銷意向書，國產署各分署於確認期限內申請人無占用土地等情事後，無息退還保證金。 新聞稿聯絡人：廖科長杏瑜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5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6c69968f7f4a4aa3bf278f672ff7a381]]></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hu, 21 Aug 2025 07:38:02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因應楊柳颱風來襲，國產署協助受災地區之國有土地承租人辦理租金減免及重建家園相關措施]]></title>
	<description><![CDATA[因應楊柳颱風來襲可能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國產署秉「從簡、從寬、從速」原則，加速災區國有土地上之重建。 國產署表示，為協助受到楊柳颱風災害影響的承租戶儘速重建家園，對於颱風造成地方農損災害及地上房屋毀損不堪使用，該署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所轄地區如屬公告的受災直轄市、縣（市），即主動採行下列措施：（一）提供出租資料洽請轄區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及洽災害防救機關查明地上房屋受災情形，據以辦理租金減免事宜。（二）國有基地承租戶有災後修復地上房屋需要，出租機關即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辦理。（三）暫緩辦理災區承租人欠租催繳及占用人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國有土地承租人對租金減免或家園重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國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查詢或撥打國產署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 　　 該署進一步表示，承租人因災損向地方政府申辦農民保險、農業保險或請領災損補助等案件，倘涉換約案，國產署分署（辦事處）將優先處理，提供租約或出具公函供承租人持向地方政府申辦。另各級政府機關或學校因颱風災後有公務或公共需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點狀、線狀公用設施之案件，為求時效，得同意先提供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並於日後補辦簽訂書面契約等相關程序。 國產署特別提醒國有不動產使用人於颱風季節加強注意孳生源清理工作；該署並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於颱風季節加強國有非公用空地、空屋巡查及落實孳生源清理工作，避免孳生病媒蚊，降低登革熱傳播風險。 新聞稿聯絡人：陳視察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2]]></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8e6be9bef07543c69b78a5107b6b1b95]]></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Wed, 13 Aug 2025 06:30: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114年第3季國有房地包租招標公告中，歡迎包租業者踴躍投標並注意備齊投標文件]]></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為活化閒置國有房地，增加住宅租賃市場供給，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之租賃住宅包租業(下稱包租業)，由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下稱國有房地包租)，該署114年7月24日公告114年度第3季國有房地包租標的共5標49戶(花蓮縣24戶、苗栗縣5戶、雲林縣10戶、高雄市2標各5戶)，並訂於同年9月11日辦理開標作業，相關招標資訊已揭露於該署北區、中區及南區分署網站，敬請包租業者把握投標期限，踴躍投標，並溫馨提醒包租業者投標前應先行參閱投標須知，檢齊相關投標應備文件(尤其是須加入標租房地所在地同業公會並檢附有效之會員證書影本、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以免形成無效標。 國產署表示，114年度第3季首度擴及花蓮縣，推出24戶標的均坐落同一筆土地，有利包租業者後續整體管理與維護；雲林縣10戶分別鄰近斗六火車站及各級學校，公共設施完善；高雄市第1標推出楠梓區5戶標的，均鄰近國小，就學便利；第2標5戶分別鄰近高雄輕軌站、高雄捷運站、高雄公園，交通便利，生活機能良好；苗栗縣推出5戶標的，其中3戶前於113年度第4季辦理國有房地包租時已有包租業者參與投標，惟投標文件未臻完備成為無效標，本次新增2戶標的併同辦理公告。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自112年3月起辦理國有房地包租，截至114年6月，公告297戶，標脫201戶國有房地，標脫率近7成，執行績效良好。該署114年度第4季將再推出至少30戶列標，以擴大租賃住宅市場供給，滿足民眾租屋居住需求。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752f29d2013a4356b9eb69df37362537]]></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1 Aug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因應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害，國產署協助受災地區之國有土地承租人及占用人重建家園相關措施]]></title>
	<description><![CDATA[因應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侵襲嘉義、臺南、高雄等地區，造成房屋毀損及農損災害，國產署秉「從簡、從寬、從速」原則，加速災區國有土地上之重建。 國產署表示，為減輕災區國有土地承租人及占用人負擔，其所屬分署、辦事處已主動提供出租資料洽請轄區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含議定減免租金之成數），據以辦理國有耕地、養地、農作地、畜牧地、養殖地及基地租金減免事宜。 基於保障適足居住權，國產署同意國有土地上承租人及占用人於原使用範圍內，逕由各級政府機關、公益團體或居民自行修復，免逐案向分署或辦事處申請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簡化申請作業程序，期受災居民早日重建家園。 承租人因災損申辦農民保險、農業保險或請領災損補助等案件，國產署分署（辦事處）將優先處理，提供租約或出具公函供承租人持向地方政府申辦。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除暫緩辦理災區承租人欠租催繳及占用人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各級政府機關或學校因颱風災後有公務或公共需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點狀、線狀公用設施之案件，為求時效，得同意先提供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並於日後補辦簽訂書面契約等相關程序。 國有土地承租人或占用人對租金減免或家園重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國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查詢或撥打國產署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 　 新聞稿聯絡人：吳科長宛臻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ec30b5fe385a4f55b768a1e61b5dfce3]]></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Fri, 08 Aug 2025 08:16: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114年第2批招標設定地上權開標結果標脫1宗，決標權利金21.9億餘元]]></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本(114)年6月16日公告第2批12宗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本（4）日開標結果，標脫1宗，決標權利金總金額新臺幣（下同）21億9,700萬元。本次招標設定地上權案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依簽約當期申報地價計收，並適用財政部114年1月8日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權利金繳交期限為90日。 國產署本批公告招標標脫土地為首次公告標的，位於臺北市大安區美國在台協會舊址，鄰近捷運大安森林公園及大安站，屬臺北市精華地區稀有之大面積標的，共吸引3封標單搶標，由元大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21.9億餘元得標，溢價率10.57％。國產署表示，該公司本年度已第2次標得地上權標的，因應國際經濟情勢，近期不動產市場投資人多抱持觀望態度，本次推出之精華商業區土地區位實屬優良，成功吸引壽險業及建設公司投標，並順利標脫。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公告招標設定地上權自99年迄今共標脫213宗土地，標脫面積69.63公頃；地上權人興建產品類型除住宅外，尚有企業總部、旅館、商場及醫療院所等多元產業使用，未來將持續篩選優質標的列標，本年度第4批標的預計於9月15日公告，敬請期待。 另該署配合中央政府推動長期照顧服務（下稱長照）政策，本年6月30日公告本年度第3批之6宗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及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各宗標的皆鄰近醫院，區域設施資源豐富，生活機能成熟，歡迎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4b67341077054c45b3f60530a71474ac]]></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04 Aug 2025 09:24:49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建立標租造林機制，加速活化國有土地，助攻淨零轉型]]></title>
	<description><![CDATA[為響應政府2050淨零轉型政策及活化閒置國有非公用土地，國產署積極推動國有土地標租造林，建立標租國有土地供具林業專業之公司法人執行造林及相關經營工作之機制，期增加森林覆蓋面積，提升森林碳匯量。經財政部114年3月13日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並於同年7月31日訂定發布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造林使用作業要點，定明訂約權利金底價、年租金、投標資格、租期等相關規範。 國產署表示，規劃整合同一直轄市、縣(市)一定規模(每宗基地大於0.5公頃，每一列標之標的不限宗數，總面積大於20公頃)現況非成林之國有閒置農業用地辦理公告列標。首批公告預計於114年底由該署各分署(含辦事處)推出。凡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國內公司，公司營業登記項目有「造林業」且無停業登記情形，得參加投標，並以訂約權利金競標(底價每公頃新臺幣3萬元計算)。租賃期限10年，承租人得申請換約續租3次，租期最長可達40年，年租金則以申報地價總額1％計收。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標租造林機制，不僅可促進國有土地有效利用，並可結合我國永續發展政策目標，增進氣候變遷調適能力並強化韌性，降低極端氣候帶來風險，未來將持續推動國有土地以綠色永續概念提供利用與活化。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9da39f01e4454a6fb2a704aff47b91d5]]></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hu, 31 Jul 2025 03:41:11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協助機關撥用國有不動產，簡化移交各類目的事業用地]]></title>
	<description><![CDATA[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積極協助機關依法撥用國有不動產，有效活化國有財產及加速興辦公共建設；為推動重要社會福利政策，國產署並協助機關撥用取得國有不動產興辦社會住宅、長照機構及幼托教育，滿足社福需求與落實世代共融。 　　 據統計，近5年國產署協助機關撥用取得國有土地近5萬筆，面積逾7千公頃；協助機關撥用取得社會住宅、長照機構及幼托教育所需國有不動產之數量及面積如附表： 　 興辦事業 數量 土地面積(公頃) 土地(處) 房地(處) 社會住宅 29 0 5.53 長照機構 34 5 13.53 幼托教育 5 1 3.18 國產署表示，為利國有土地事權統一、管理權責明確化，並提升國有財產管理效能，該署持續就地方政府已闢建公共設施、位於河川區域範圍內、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一般性海堤堤身(含附屬設施)及農田水利法施行前原農田水利會水利設施使用之國有非公用土地，無涉有償撥用、無需負擔補償且無訴訟情形者，以會同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方式移交權責機關接管，簡化撥用程序，近5年移交各類目的事業用地近3萬筆，面積近4千公頃，有助於地方建設、河川治理、生態維護、海岸管理及農田水利永續發展。 　　 國產署未來將持續協助機關依法取得公務或公共建設所需國有不動產，並辦理簡化移交各類目的事業用地，促使國產有效運用，健全國家整體發展，讓全民共享施政成果。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華苑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6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66c614648dae486f844908f6b358a099]]></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8 Jul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加速接管抵稅不動產，納入管理有助實現稅收]]></title>
	<description><![CDATA[發生繼承或贈與情事，納稅義務人無足夠現金可繳遺產及贈與稅時，遺產及贈與稅法規範納稅義務人於一定條件下，得申請以實物抵繳，紓解民困。惟若抵稅不動產難以變現，將不利實現稅收，財政部108年4月29日修正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第3點規定，稽徵機關受理不動產抵稅案件，國產署各分署應配合辦理會勘及提供管理處分意見，於稽徵機關核准實物抵繳稅款後，國產署各分署接管不動產即運用會勘現況資料及照片圖檔辦理開帳列管，加速不動產後續相關收益處分事宜，以儘速變現收回稅款核銷待納庫款實現國庫稅收。 國產署表示，經統計自108年修正前述規定，配合稽徵機關辦理會勘受理申請抵稅不動產案件提供管理處分意見，至114年3月底共1,530件，其中同意抵稅案件1,026件，占總案量比例約67.06％，累計接管抵稅土地達62.77公頃、總價值達新臺幣(下同)15億1,105萬餘元(帳列價值依當期申報地價計算)；建物5棟，總價值共85萬餘元；平均每年接管抵稅不動產數量約10.46公頃、2.5億餘元。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賦稅及國產機關先行會勘機制，可充分掌握抵稅不動產現況資料，提供管理處分意見供稽徵機關審酌案件，倘經核准實物抵稅，國產署依規定接管時，以原核抵案會勘資料，加速接管及簡化勘查作業流程，提升抵稅不動產後續收益處分之時效，兼顧稅收及國產效益。 新聞稿聯絡人：張專門委員翠芳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103]]></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e86657c0f3f3489aad371677c224efe5]]></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07 Jul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因應丹娜絲颱風來襲，國產署協助受災地區之國有土地承租人辦理租金減免及重建家園相關措施]]></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因應丹娜絲颱風來襲可能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特別就與國有土地承租人切身相關的租金減免及房屋重建規定，提醒承租人儘速依規定辦理。 國產署表示，為協助受到丹娜絲颱風災害影響的承租戶儘速重建家園，對於颱風造成地方農損災害及地上房屋毀損不堪使用，該署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所轄地區如屬公告的受災直轄市、縣（市），即主動採行下列措施：（一）提供出租資料洽請轄區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含議定減免租金之成數），及洽災害防救機關查明地上房屋受災情形，據以辦理國有耕地、養地、農作地、畜牧地、養殖地及基地租金減免事宜。（二）國有基地承租戶有災後修復地上房屋需要，出租機關即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辦理。（三）暫緩辦理災區的承租戶欠租催繳及占用戶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國有土地承租戶對租金減免或家園重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國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查詢或撥打國產署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 　　 該署進一步表示，為因應本土登革熱疫情持續發生，特別提醒國有土地承租人於颱風季節加強注意孳生源清理工作；該署並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於颱風季節加強國有非公用空地、空屋巡查及落實孳生源清理工作，避免孳生病媒蚊，降低登革熱傳播風險。 新聞稿聯絡人：吳科長宛臻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356080a594634ca9bab8b924d33542bc]]></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07 Jul 2025 03:36:58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配合長照政策推出6宗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配合中央政府推動長期照顧服務（下稱長照）政策辦理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於今日公告6宗精華區國有土地標的，區位條件俱佳，公告期間3個月至114年9月30日17時截止收件，歡迎各界踴躍參與並投標。 國產署表示，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以公開評選方式決標，作業分兩階段，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投標人資格開放公司法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其團隊具有可經營長照機構資格法人者，均可投標；第二階段就符合資格之投標人所提企劃書進行評選，評選項目包含投標人專業能力及相關經驗、申請設立長照機構規劃構想、財務計畫，權利金及地租年息率亦納評選項目綜合考量。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批次招標標的為新北市、雲林縣、高雄市、嘉義市各1宗，臺中市2宗，合計6宗，土地面積約1.38公頃，土地使用分區分別為住宅區及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考量長照機構基地區位需求，各宗標的皆鄰近醫院，區域設施資源豐富，生活機能成熟。新北市林口區土地距林口長庚醫院約4公里；臺中市清水區、梧棲區2宗土地分別臨近臺61線、臺灣大道，並鄰近童綜合醫院；雲林縣虎尾鎮土地距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院區5公里；高雄市左營區土地鄰近高雄榮總醫院，交通便利公共設施完善；嘉義市土地距臺中榮總嘉義分院600公尺，區位條件優質。各宗標的因應標的所在區域需求指定應設置長照機構類型，至少擇一布建，設置長照機構規模應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規定，剩餘空間可作其他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複合式使用。 本次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係配合長照政策指定設置長照機構類型，爰招標權利金底價及年息率底價較國產署一般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為低，權利金底價共計新臺幣2億8,697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皆為70年，地租年息率底價皆為3％，其中地租隨申報地價調整之年息率為1％，投標人地租年息率投標數額逾底價部分，加計於不隨申報地價調整部分，權利金及地租年息率依投標人標單填列數額計收。本批次公告之各宗標的，區位條件均相當優質，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e09b01f79d604574af697e8e9d4cc447]]></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30 Jun 2025 00:20: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霧峰光復新村8戶國有房地辦理標租中，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為引進民間資源，活化再利用國有文化資產，該署中區分署於114年6月6日公告標租「霧峰光復新村省府眷舍」8戶國有文化資產房地，訂於7月9日開標，歡迎各界一起來，共同讓文化資產活化再生。 國產署表示，霧峰光復新村為前台灣省政府眷舍，係該府疏遷中部實施花園城市之先期實驗場域，見證省府疏遷歷史及時代故事，具有臺灣城鄉發展史之里程意義，經臺中市政府101年9月18日公告登錄為文化景觀，地上有144棟國有房屋。在地方引頸期盼下，光復新村於113年底納入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轄管範圍，未來可望結合國定古蹟霧峰林家花園、921地震園區及立法院民主議政園區，成為中台灣重要旅遊中繼站。本次公告8戶國有房地，年租金底價新臺幣4萬6,834元，租賃期限5年，得申請續約3次，透由專家、學者等共同評選機制評選得標人，參加投標者應擬具企劃書，載明專業能力及相關經驗、文化資產修復再利用、經營管理規畫構想及永續發展規劃等內容參與投標。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光復新村目前與臺中市政府委託改良利用作為青年創業基地「摘星計畫」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產業拓銷「原流新創」據點共53戶，出租INGO團體使用有8戶，提供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搜救犬隊使用4戶，另標租方式標脫之6戶業者預計作為文創工藝展售場及民宿提供旅宿服務。為加速資產活化，國產署規劃於7月再擇霧峰區忠孝路2號等20戶辦理標租公告作業，預期在政府及民間資源不斷投入下，光復新村可望成為中部觀光產業的新亮點。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分機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28f3e43237ff4c4bae4f8fe1d4671243]]></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Fri, 20 Jun 2025 02:15:06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推出114年第2批12宗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今日公告12宗精華區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訂於114年8月4日開標，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本批招標標的分布為臺中市3宗，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各2宗，桃園市、臺南市、嘉義市各1宗，合計面積2.35公頃，權利金底價新臺幣42億7,448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皆為70年，地租年息率3.5％；地租隨申報地價調整之年息率為1％，不隨申報地價調整之年息率為2.5％，其中新北市林口區土地屬國市共有，地上權及地上建物不得辦理一部讓與，餘11宗均得辦理一部讓與。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批次為首次列標者9宗，屬商業區土地有2宗，臺北市大安區土地為美國在台協會舊址，鄰近捷運大安森林公園及大安站，為臺北市精華地區之大面積標的；新北市永和區土地，位於竹林路巷內，周邊銀行林立，服務性機能完善。屬住宅區土地有4宗，臺北市信義區土地，位於吳興街靜巷內，鄰近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及惠安公園，生活機能完善；新北市林口區土地，鄰近林口工一工業區、林口國民運動中心及松柏公園；桃園市大園區土地，位於菓林重劃區內，四面臨路，為一完整街廓，鄰近桃園國際機場；臺中市南區土地，位於第13期市地重劃區內，土地坵型方正，鄰近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屬工業區土地有2宗，皆位於臺中市辰億自辦市地重劃區內，緊臨原臺中市工業區之西南隅，區位良好，該工業區土地甫於114年第1批公告標脫；另1宗嘉義市第三種休閒專用區土地，可規劃健康防老園區，興建健康住宅。 至曾列標之3宗標的，其中2宗高雄市土地分別為仁武區社區中心商業區土地，鄰近國道1號及10號鼎金系統交流道，交通便利，及小港區住宅區土地，鄰近高雄公園及小港森林公園，生活機能良好；臺南市東區平實營區商業區土地，三面臨路且坵塊方整，屬市中心之大面積優質標的。 本批次公告之各宗標的，區位條件均相當優質，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106f6e2c458149e48a8b4644b20c4513]]></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6 Jun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114年第2季國有房地包租開標結果成績亮眼]]></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之租賃住宅包租業(下稱包租業)，由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下稱國有房地包租)，該署各分署114年4月22日公告114年度第2季國有房地包租標的共7標38戶(臺北市13戶、彰化縣4戶、雲林縣5戶、南投縣1戶、臺南市5戶、嘉義市5戶、臺東縣5戶)，同年6月12日開標結果標脫3標22戶。統計自112年開辦國有房地包租業務至今，標脫總戶數達201戶，成績亮眼。 國產署表示，本次標脫3標標的區位條件良好，吸引包租業者參與投標。臺北市標的(13戶)，由衡好生活股份有限公司以年租金新臺幣(下同)256萬元得標；彰化縣首次公告國有房地包租標的(4戶)即順利標脫，由居易租賃住宅代管有限公司以年租金6萬元得標；臺東縣標的(5戶)，由配配租開發有限公司以年租金5萬2,888元得標。該等房地將由得標之包租業進行房屋修繕後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國有房地包租屬整體住宅政策之一環，該署將持續篩選適當標的，114年第3季將再推出至少30戶列標，以擴大租賃住宅市場供給並增加活化利用國有房地管道，滿足民眾租屋居住需求，屆時歡迎包租業踴躍投標。另因本次開標結果仍有投標文件未備齊致成無效標情形，再次溫馨提醒包租業者投標前應先行參閱投標須知，檢齊相關投標應備文件，以免形成無效標。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a248aa7e7f1840fab05852af4b5c93c7]]></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hu, 12 Jun 2025 09:21:29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114年第2季國有房地包租招標公告中，歡迎包租業者踴躍投標並注意備齊投標文件]]></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為活化閒置國有房地，增加住宅租賃市場供給，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之租賃住宅包租業(下稱包租業)，由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下稱國有房地包租)，該署114年4月22日公告114年度第2季國有房地包租標的共7標38戶(臺北市13戶、彰化縣4戶、雲林縣5戶、南投縣1戶、臺南市5戶、嘉義市5戶、臺東縣5戶)，並訂於同年6月12日辦理開標作業，相關招標資訊已揭露於該署北區、中區及南區分署網站，敬請包租業者把握投標期限，踴躍投標，並溫馨提醒包租業者投標前應先行參閱投標須知，檢齊相關投標應備文件(尤其是須加入標租房地所在地同業公會並檢附有效之會員證書影本、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以免形成無效標。 國產署表示，114年度第2季推出標的，臺北市13戶均位於中山區，近臺北捷運站，交通便捷，鄰近學區，區位良好；首度推出之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標的，其中彰化縣4戶分別鄰近彰化縣政府、二林文化教育園區、芳苑工業區，公共設施完善；雲林縣5戶分別鄰近西螺黃昏市場、國小、林內火車站，生活機能佳；南投縣1戶位於水里鄉，步行10分鐘可至水里火車站，交通區位良好；臺南市5戶分別鄰近臺南火車站、成功大學、臺南應用科技大學，附近商家林立，生活機能便利；嘉義市5戶均鄰近嘉義火車站、嘉義女中及國小，就學便利，區位良好；臺東縣5戶前於114年度第1季辦理國有房地包租時已有包租業者參與投標，惟缺漏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成為無效標，本次重新辦理公告。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自112年3月起辦理國有房地包租，截至114年3月，公告259戶，標脫179戶國有房地，標脫率近7成，執行績效良好。該署114年度第3季將再推出至少30戶列標，以擴大租賃住宅市場供給，滿足民眾租屋居住需求。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6dffdbc6b8af48a183830881a70676cb]]></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02 Jun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推動國有土地以委託管理方式提供地方政府設置兒童（共融）遊戲場設施，中央及地方政府攜手共創兒童快樂童年藍圖]]></title>
	<description><![CDATA[依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兒童（共融）遊戲場設施之建置，係為保障兒童（包括身心障礙兒童）平等共享遊戲場權利。國產署放寬國有非公用土地得以委託管理方式，提供地方政府設置兒童（共融）遊戲場，為保障兒童（包括身心障礙兒童）權益盡一份心力，共創兒童歡愉遊戲場域，啟迪兒童學習及發展知能。 國產署表示，地方政府為規劃設置兒童（共融）遊戲場設施需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應優先依國有財產法（下稱國產法）第38條等規定辦理撥用，倘經評估無法辦理撥用或撥用有困難者，該署放寬就國有非公用土地屬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公園」、「綠地」及「兒童遊樂場」者，於無處分、利用計畫前，得依國產法第13條規定以不支付管理費方式，委託地方政府管理設置兒童（共融）遊戲場設施，供不特定人作公共（遊憩、運動）使用。上開委託管理機制，除符合都市計畫指定目的使用之地用規定，亦紓解地方政府因財政短絀無法辦理撥用之困，透由地方政府規劃設置兒童（共融）遊戲場設施，讓兒童藉由探索遊樂設施，啟發感官知能及促進體能發展，營造提升兒童（包括身心障礙兒童）平等共享遊戲空間，兼顧其身心發展需要，發揮地盡其利之效。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國有非公用土地委託地方政府管理設置兒童（共融）遊戲場設施，提升國有非公用土地管理及運用效益，中央及地方政府攜手共創兒童遊戲場域，協力促進保障兒童權益，創造雙贏效益。各地方政府如有意申請受託管理國有非公用土地或有相關洽詢事項，可就近洽國產署轄區分署、辦事處詢問。 新聞稿聯絡人：游科長淑滿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1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6f9e22fa41394df485506e0dbb03dc9a]]></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ue, 27 May 2025 03:16:25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多元活化運用國有公用財產，創造國產附加價值]]></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有財產配合公共建設、社會福利等國家政策優先提供各級政府機關公務、公共使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表示，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財產已依公用用途或事業目的使用，得依規定辦理活化收益，該署鼓勵機關在不影響公用用途下辦理國有公用財產活化，創造國產附加價值，113年度國有公用財產收益達新臺幣456億餘元，挹注國庫後，可用於推動各項國家建設，增進全民福祉。 機關活化運用國有公用財產態樣多元，包含藝文活動推廣、環境永續發展或餐飲旅宿經營等，具體案例如下： 一、客家委員會經管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演藝廳，除供機關內部使用，並分時段出租場地予機關、公司、團體、學校或個人舉辦學術、藝文、公益或教育宣導等活動，提升使用效益。 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經管彰化縣芳苑鄉漢寶村國有土地以海水養殖為主，農場依規定辦理招標委託經營，提供養殖池及養殖技術資訊予得標之廠商養殖文蛤與黑蜆等，除減少農場管理維護成本，增加活化收益，並提供當地居民工作機會，推廣友善生態養殖，保留良好水鳥棲地，促進生物多樣性及環境永續發展。 三、交通部航港局轄管高美燈塔，71年燈器移至他處，原助航功能降低，為推動燈塔觀光，配合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工程，改善園區內基礎設施設備，建置燈塔旅宿園區，除提供住宿，並引進在地輕食餐飲、文創展覽服務，民眾亦可登至塔頂一覽高美溼地風情。 國有公用財產於公用用途下，透過多元活化運用模式，有助於地方發展、環境永續及國家資產再生利用，國產署將持續透過教育訓練及國有公用財產實地檢核，適時宣導國有財產活化相關政策，以提升國家資產運用效益，創造永續財源。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建翰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611 國有公用財產活化收益金額統計   國有公用財產活化案例照片（來源：機關提供）     ]]></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fad9596472894a56b9c1f7090a95cf8b]]></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Wed, 21 May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採購廉政平臺跨域溝通聯繫會議，公私協力攜手續航合作開發新辦公廳舍]]></title>
	<description><![CDATA[本署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五小段225地號等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引進民間資源，由合作廠商於仁愛段基地原址代本署興建2棟政府辦公廳舍，本署另提供南港段及中山段2處基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是全臺公私協力合作開發國有土地興建辦公廳舍之異地開發模式首創。 本合作開發案因受物價波動、投資成本高漲等大環境影響，屢次招標不成，在計畫內容3度檢討並報奉行政院核定修正後，終經順利決標。鑑於辦公廳舍興建進入實質履約階段，本署秉持採購廉政平臺「跨域合作」、「公私協力」、「行政透明」、「全民監督」精神，於114年5月16日召開採購廉政平臺聯繫會議，由本署李副署長政宗主持，邀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江主任檢察官貞諭、台灣透明組織協會葉理事長一璋、黃建築師秀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李科長正利、法務部廉政署防貪組洪副組長俊岳、財政部政風處林副處長心潔等人一同與會。 合作廠商除進行施工規劃簡報外，並就本署所提議題，如鄰近建物現況調查、防止損鄰事件、土石方處理、外力或關說介入之處置，及交通維持等項目一一說明，公私部門與會人員及專家學者亦提供實質建議，彼此熱烈交流與回饋，充分發揮採購廉政平臺聯繫機制，期透過本次會議共同建構公開透明之行政環境，使後續施工過程更適法、更周延順遂。 新聞稿聯絡人：莊主任良乾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220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cb96f8c5e1084f17ad0116a5ab1e21ac]]></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Fri, 16 May 2025 08:10:35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積極配合社會住宅政策，國產署多元提供國有不動產供社宅興建及使用]]></title>
	<description><![CDATA[推動社會住宅為國家重大政策，國產署發揮國有財產「土地公」角色，積極依住宅法、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等相關規定，配合提供國有不動產供住宅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落實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 國產署表示，截至114年4月，該署配合推動社會住宅政策提供所需國有土地92.30公頃(約28萬坪)(含撥用29.22公頃、捐贈32.04公頃、出租17.28公頃、出售13.76公頃)及204筆國有建物(撥用11筆、捐贈191筆、出售2筆)【詳附表】，以戶數而言，可提供4萬1,977戶，並保留120.49公頃(約36萬坪)國有土地、22筆國有建物供主管機關辦理社會住宅的規劃與興建。 另國產署亦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之租賃住宅包租業，由其修繕後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截至114年4月，共標脫179戶國有房地。將賡續篩選適宜標的，並按季辦理公告作業。此外，國有非公用土地配合都市更新政策，積極參與都市更新分回房地，將優先提供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評估作社會住宅使用。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自111年起針對屬住宅區且符合社會住宅基地選址原則者，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無興建社會住宅需求，始續處招標設定地上權相關前置作業。該署後續將持續關注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興建社會住宅需求及政策發展，積極依住宅法等相關規定提供國有不動產興辦社會住宅，並篩選優質房地辦理標租予包租業，增加住宅市場供給量，落實住宅整體政策。 附表： 興辦主體 處數及面積 提供方式 撥用 捐贈 出租 出售 合計 住宅主管機關 土地 處數 66 - 4 - 70 面積(公頃) 29.22 - 3.17 - 32.39 建物 筆數 11 - - - 11 住都中心 土地 處數 - 124 35 36 195 面積(公頃) - 32.04 14.11 13.76 59.91 建物 筆數 - 191 - 2 193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1f8e122cb2f842508634f602f8e87673]]></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hu, 15 May 2025 00: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114年第1批招標設定地上權開標結果標脫3宗，決標權利金23億2千萬餘元]]></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114年3月24日公告第1批7宗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本（5）日開標結果，標脫3宗，決標權利金總金額新臺幣（下同）23億2,160萬元。本次招標設定地上權案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依簽約當期申報地價計收，並適用財政部114年1月8日發布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權利金繳交期限為90日。 國產署本批公告招標標脫3宗土地皆為首次公告標的，其中2宗住宅區土地，1宗臺北市中山區土地位於松江路靜巷內，屬臺北市精華地區難得之大面積標的，距捷運松江南京站約200公尺，鄰近協和婦女醫院及伊通公園，周邊銀行林立生活機能極為完善，共吸引2封標單搶標，由元大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21億餘元得標，溢價率95.46％，為繼109年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標得臺北市松山區國泰營區後，時隔5年再出現壽險業投資地上權標的；另1宗臺中市南屯區土地，位於第13期市地重劃區內，坵型方正，屬新興發展地區；剩餘1宗臺中市西屯區乙種工業區土地，位於辰億自辦市地重劃區內，緊臨原臺中市工業區之西南隅，交通便利，順利標脫，成功吸引相關產業廠商投標進駐。 國產署表示，為兼顧活化國有土地及國家住宅政策，自111年起符合位於都市計畫住宅區、面臨10公尺以上計畫道路，基地形狀方整且面積0.15公頃以上之標的，均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有無社會住宅用地需求，經評估無需求者，續由該署辦理活化利用。該署表示將持續篩選優質標的列標，本年度第2批標的預計於114年6月16日公告。另該署本年6月底配合中央政府推動長期照顧服務（下稱長照）政策，將推出6宗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及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且因應長照機構基地區位需求，各宗標的皆鄰近醫院，區域設施資源豐富，生活機能成熟，敬請期待。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bd14ef2bf7e84723834e98f8df4f3639]]></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05 May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114年4月24日「國有非公用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指定產業（長期照顧服務）」招商說明會圓滿落幕，將於114年6月公告招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114年4月24日舉辦「國有非公用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指定產業（長期照顧服務，下稱長照）」招商說明會圓滿落幕，現場逾50家業者出席且反應熱烈，眾多業界先進與有意參與投標者共襄盛舉。為使未能出席者亦能充分掌握本次招標內容，相關會議簡報及問答集已上傳至國產署網站「國有財產署-便民服務業務網\便民服務\招標設定地上權業務專區」，供各界查閱參考。 國產署表示為配合114年1月8日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規定，放寬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適用權利金占土地市價二成至七成之投標人資格，特舉辦本次招商說明會，以廣納意見。會上出席者就投標人資格、各宗標的長照機構布建類型及複合使用有無限制等提出詢問，由國產署及衛福部逐一答復，部分廠商亦分享其興辦長照機構之經驗。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有別於一般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以價高者得標，採資格及評選之兩階段決標方式。本次預計招標標的為新北市林口區、雲林縣虎尾鎮、高雄市左營區、嘉義市各1宗，臺中市清水區、梧棲區2宗，合計6宗土地面積1.38公頃，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及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考量長照機構基地區位需求，各宗標的皆鄰近醫院，區域設施資源豐富，生活機能成熟。各宗標的因應標的所在區域需求指定應設置長照機構類型，至少擇一布建，設置長照機構規模應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規定，剩餘空間亦可規劃綜合型長照機構或作其他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複合式使用。 本批次預計114年6月正式公開招標，屆時歡迎有興趣之廠商踴躍投標。詳細資料與投標資訊，請持續關注本署各分署網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94d69e95543543bbb4d2a5a808fd1725]]></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Fri, 25 Apr 2025 01:44: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標租陽明山美軍宿舍群，提升國有文化資產運用效益]]></title>
	<description><![CDATA[近年國產署經管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指定登錄為文化資產（下稱文資）之數量逐年增加，截至113年底，該署經管文資數量達349處，亟需以多元方式活化利用，其中154處已提供活化利用，包括80處提供認養、15處委託管理、54處出租、3處文資標租、2處委託改良利用，透過公私協力共同保存維護及活化文資。國產署接管之陽明山美軍宿舍群（計19戶），經辦理文資標租已全數標脫（111年標脫1戶、112年標脫7戶、114年標脫11戶），每年租金收益合計新臺幣587萬餘元。 國產署表示，已標脫19戶陽明山美軍宿舍群，屬文化景觀類別8戶、歷史建築類別11戶，均位於1950-1960年代臺灣最大美軍宿舍群中，建築物具有當代洋式住宅區之風格特徵。該署依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標租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評選，就符合投標資格之投標人所提企劃書公開評選得標人，得標人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維護使用。依據得標人規劃，111年標脫之1戶作為藝術家創作、藝文展演空間；112年標脫之7戶預計作餐廳、藝廊展間、休閒SPA及旅宿使用；114年標脫之11戶因分布位置形成一完整區域，初步構想為藝術展覽、兒童藝術教育中心、藝術家駐村空間、書店、咖啡廳、多元共享空間等使用，期打造為藝術聚落（實際規劃設計內容依相關主管機關審核結果為準）。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國有非公用文資標租，可引進民間資源結合地方文化精神與空間脈絡傳承歷史記憶，藉由民間創意使閒置具有歷史記憶之建築物重生，與世人共同流傳，彰顯文資價值，減輕管理負擔，未來將持續依此模式辦理活化，期民眾可親近國有文資融入生活，並兼顧國有資產永續經營提升運用效益。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e403122cdb8f4da6868305200630ccfd]]></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1 Apr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