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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新聞]]></title>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link>
	<description><![CDATA[國有財產署]]></description>
	<language><![CDATA[zh-TW]]></language>
	<pubdate>Fri, 04 Sep 2026 07:25:0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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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原光復南路辦公廳舍改建案預計10月中旬開工]]></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原光復南路辦公廳舍改建案（即「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五小段225地號等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下稱本案）110年至113年辦理8次公開招標均無廠商投標，114年1月15日決標予合作廠商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月26日完成簽約儀式。本案持續依計畫期程推動，今(115)年6月中旬啟動拆除工程，預計9月中旬完成，10月中旬開工，邁入工程新建施工階段，全案預計120年11月上旬申報竣工，由國產署辦理竣工確認及驗收程序，121年3月上旬完成搬遷；國產署將持續督導合作廠商依契約及施工計畫積極推動各項工程，如期如質完成新建辦公廳舍。 國產署表示，本案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由合作廠商於原址（即仁愛段基地）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獎勵容積並興建政府辦公廳舍；國產署另提供位於臺北市中心、基地坵塊方整且交通便捷之南港段及中山段基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為保障國產署權益，合作廠商依契約須將仁愛段基地興建資金存入信託專戶並專款專用，另前述自有建物，合作廠商須俟仁愛段基地辦公廳舍興建完竣、驗收合格及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國產署後，始得開始營運或經營。本案為全國首件異地地上權合作開發建置政府辦公廳舍案例，兼顧政府辦公空間需求、國有資產活化利用及民間投資開發效益，開創政府辦公廳舍建置模式全新典範。 本案屬財物採購，惟定製過程具拆除及新建行為，爰合作廠商參採工程採購執行精神，品質管理及保證標準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並與監造單位、專管單位及國產署共同落實三級品管制度。今(115)年1月16日、2月3日分別取得拆除執照及5月18日取得建造執照，並完成土地點交，刻依規劃期程辦理拆除工程。依合作廠商規劃，仁愛段基地將分別興建地上16層及11層（地下3層及4層）兩棟辦公廳舍供國產署及交通部觀光署進駐使用，並設置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整體設計以「都市綠谷」為設計概念，逐層退縮形塑U型峽谷中庭內院，打造繁茂、兼容及韌性之辦公環境，並以取得銀級綠建築標章、銀級智慧建築標章、耐震標章及建築能效1+級為執行目標。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案已於決標後收取合作開發權利金(新臺幣)2,500萬元，未來順利開發完成後，除於仁愛段基地取得兩棟新建辦公廳舍（含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並可於南港段及中山段基地地上權存續70年期間收取土地地租(每年約1,800萬餘元)，創造政府財源及增加民間投資管道，有利經濟活絡發展。另新建辦公廳舍完成後，將有效改善中央機關辦公及洽公環境品質，提供安全、智慧及永續之現代化辦公環境，展現國有資產活化利用及公私協力推動公共建設成果，開創政府、民間及市民三贏新局。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漢哲 聯絡電話：02-2771-8121分機1331   仁愛段基地新建辦公廳舍規劃示意圖  ]]></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08ea36523be64b1095937954bc7ba68b]]></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31 Aug 2026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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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因應沙德爾颱風來襲，國產署協助受災地區之國有土地承租人辦理租金減免及修建房屋相關措施]]></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因應沙德爾颱風來襲可能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特別就與國有土地承租人切身相關的租金減免及房屋修建規定，提醒承租人依規定辦理。 國產署表示，為因應沙德爾颱風可能造成地方農損災害及地上房屋毀損不堪使用，該署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所轄地區如屬受災直轄市、縣（市），即主動採行下列措施：（一）提供出租資料洽請轄區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含議定減免租金之成數），及洽災害防救機關查明地上房屋受災情形，據以辦理國有耕地、養地、農作地、畜牧地、養殖地及基地租金減免事宜。（二）國有基地承租戶有災後修復地上房屋需要，出租機關即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辦理。（三）暫緩辦理災區的承租戶欠租催繳及占用戶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國有土地承租戶對租金減免或房屋修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國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查詢或撥打國產署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為因應本土登革熱疫情，特別提醒國有土地承租人於颱風季節加強注意孳生源清理工作；該署並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於颱風季節加強國有非公用空地、空屋巡查及落實孳生源清理工作，避免孳生病媒蚊，降低登革熱傳播風險。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6ec8b76aa5824b2e816aec01b7ae60f2]]></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hu, 27 Aug 2026 08:24:1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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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因應0822低壓帶及西南風豪雨事件，國產署協助受災地區之國有土地承租人辦理租金減免及修建房屋相關措施]]></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因應豪雨侵襲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特別就與國有土地承租人切身相關的租金減免及房屋修建規定，提醒承租人依規定辦理。 國產署表示，為因應豪雨事件造成地方農損災害及地上房屋毀損不堪使用，該署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所轄地區如屬受災直轄市、縣（市），即主動採行下列措施：（一）提供出租資料洽請轄區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含議定減免租金之成數），及洽災害防救機關查明地上房屋受災情形，據以辦理國有耕地、養地、農作地、畜牧地、養殖地及基地租金減免事宜。（二）國有基地承租戶有災後修復地上房屋需要，出租機關即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辦理。（三）暫緩辦理災區的承租戶欠租催繳及占用戶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國有土地承租戶對租金減免或房屋修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國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查詢或撥打國產署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為因應本土登革熱疫情，特別提醒國有土地承租人於颱風季節加強注意孳生源清理工作；該署並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於颱風季節加強國有非公用空地、空屋巡查及落實孳生源清理工作，避免孳生病媒蚊，降低登革熱傳播風險。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08b74a4821a443349bbcbbb9429b4033]]></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ue, 25 Aug 2026 10:37:0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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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115年第4批招標設定地上權開標結果標脫2宗，決標權利金3億1,754萬餘元]]></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115年（下同）7月6日公告第4批14宗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因該署南區分署本（24）日停班停課，僅就北、中區分署10宗土地開標，共標脫2宗，決標權利金總金額新臺幣（下同）3億1,754萬餘元。本次招標設定地上權案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依簽約當期申報地價計收，並適用財政部1月15日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權利金繳交期限為90日。 國產署本批公告招標標脫2宗土地，其中基隆市仁愛區為首次公告標的，位於基隆核心生活圈，鄰近廟口夜市、成功市場，由財團法人法鼓山佛教基金會得標，為基隆市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自110年以來再創成功標脫案例；新北市林口區土地，鄰近三井OUTLET及機場捷運林口站，生活與商業機能成熟，成功吸引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投標，亦順利標脫。 國產署表示南區分署本批次4宗標的將順延至明（25）日併同該分署5月25日公告招標之指定產業招標設定地上權(資格標)開標；並將持續篩選優質標的列標，本年度第5批標的預計於9月21日公告，敬請期待。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7f8767e349d74e558054daeb48371965]]></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4 Aug 2026 09:31:3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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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多元活化國家資產，落實國家政策及增裕庫收]]></title>
	<description><![CDATA[財政部表示，國有不動產屬全民資產，配合國家政策釋出，並積極活化，以創造永續財源，截至115年7月底推動成果如下： 一、 配合社會福利政策，提供所需國有不動產 (一) 社會住宅 提供92.21公頃國有土地(撥用29.64公頃、捐贈30.45公頃、出租17.16公頃、出售14.96公頃)及244筆國有建物(撥用11筆、捐贈231筆、出售2筆)，並保留83.22公頃國有土地、46筆國有建物供主管機關辦理社會住宅的規劃與興辦。 (二) 長期照護 協助機關撥用37處國有土地、5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13.78公頃，房屋12棟)，及出租1.37公頃國有土地供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設置私立長照機構；並以改良利用方式提供3處國有土地(面積9.40公頃)供地方政府規劃引進長期照顧產業；以指定產業(長期照顧服務)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提供已標脫1處、面積0.24公頃，供民間業者設置長照設施。 (三) 幼兒園 協助完成撥用10處國有土地、1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3.55公頃、房屋1棟)、出租3處國有土地(面積約0.63公頃)供各級政府機關興辦幼兒園等設施，以減輕家庭負擔。 二、 配合綠能政策，提供國有不動產 (一) 太陽光電 1. 委託改良利用：已簽約3 案，面積約213.11 公頃，預估裝置容量約190.28MW。 2. 委託經營：已委託經營51 案，面積約441.76 公頃，預估裝置容量約411.60MW。 3. 標租：完成簽約且存續中17宗土地，面積計約18 公頃，裝置容量約22.44千瓩(MW)。 (二) 風力發電 1. 離岸風力發電提供使用：已就23處風力發電場址核發「海域土地提供申請籌設許可同意書」；其中17 處核發「海域土地提供離岸式風力發電系統使用同意書」(11處已商轉，1 處同意終止使用，1處廢止使用同意書)。 2. 陸域風力發電委託經營：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並已委託經營且契約存續中45 案，面積約5.40 公頃，預估裝置容量約269.53MW。 3. 委託改良利用：已簽約並完成招商1 案，面積約27.52 公頃，作為風機水下基礎製造基地及重件碼頭。 (三) 地熱能發電 委託改良利用方式簽約並完成招商1 案，委託經營已簽約 4案，面積約18.09 公頃，預估裝置容量39.19MW。 三、 國有土地引進碳匯(權)產業 因應臺灣2050淨零排放政策及產業發展需求，首度於國有土地引進自然碳匯產業，擇定宜蘭縣三星鄉及臺東縣池上鄉2處國有土地（分別為21.52公頃、71.98公頃），與長期深耕自然碳匯領域的國立中興大學合作，由得標廠商新植造林申請取得溫室氣體減量額度。 四、 國有房地包租 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之租賃住宅包租業，並同意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機制。公告376戶，標脫223戶，標脫金額新臺幣(下同)2,342萬4,184元。 五、 推動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工作 清潔維護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設管理範圍外之未登錄海岸土地，已清理30,745公噸廢棄物。 六、 多元活化運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一) 標租：公告標租659次，標脫土地5,428筆、建物282棟，標租收益（訂約權利金及租金）約39億1,321萬餘元。 (二) 招標設定地上權：列標585宗國有土地，面積229.24公頃，標脫215宗，面積71.55公頃，決標權利金1,412億2,316萬餘元。 (三) 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已簽約且存續者68案（993筆，面積551.88公頃)。 (四) 提升國有文化資產管理效能：提供認養81處文化資產(截至114年12月底)；已簽訂租約61處。 (五) 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已與環保團體簽訂認養契約17案，面積共2,082餘公頃。 財政部表示，未來仍積極創造活化國有資產模式，協助產業發展需要，配合國家重要政策提供需用國有土地，貫徹「以財政支援建設，以建設培養財政」的政策目標。 新聞稿聯絡人：國有財產署 陳智華主任秘書 聯絡電話：02-27718121分機1005]]></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80ddf9b8eb584a1f9157a10c5ac3336e]]></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Fri, 21 Aug 2026 09:00: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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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勘查作業程序」， 提升國有財產管理效能]]></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115年8月4日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勘查作業程序（下稱勘查作業程序)，增訂租約管理、續租換約案件得以航照影像（含遙控無人機航照影像)套繪地籍圖後繪製使用現況略圖，確認地上物狀況，免派員實地勘查，縮短勘查成果繪製時間，並增訂國（公）營事業機構、電信業者及天然氣業者依相關目的事業法令申請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等案件，得免派員實地勘查，加速案件審辦，提升國有財產管理效能。 國產署表示，已出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之租約管理、續租換約案件數量龐大，倘全數辦理實地勘查，將排擠其他案件勘查，影響各類案件審辦進度。考量此類案件多有前次勘查資料，以最新航照影像比對地上物，足以判斷承租人有無違約使用，爰放寬是類案件勘查應繪製之使用現況略圖，得以該航照影像套繪地籍圖後繪製分錄線及錄號，免繪製地上物狀況，且無須經勘查人員實地比對使用現況與航照影像相符。倘以圖資比對後有疑似違約情形或無法確認地上物狀況，再辦理實地勘查，以節省勘查人員再繪製地上物時間及減輕勘查人員需實地勘查作業負擔。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為充分運用申請人檢附之申請資料及節省勘查人力，國（公）營事業機構、電信業者及天然氣業者依相關目的事業法令(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電業法規定)申請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且已檢附足資辦理分錄之圖說資料者；及國產署接管河川專案土地，經財政部同意按現狀造冊移交之案件，移交機關所附申報清冊之使用現況欄已載明使用情形等，均可免再辦理現場勘查，以節省勘查人力，加速案件處理。 新聞稿聯絡人：侯科長瓊林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11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41a83af2bc1c457fb88f7fadaee25510]]></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7 Aug 2026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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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有房地標租續租新制上路，盼加速活化國有資產]]></title>
	<description><![CDATA[為加速活化國產署透過參與都市更新分回國有非公用房地（下稱都更分回房地）並降低管理維護成本，財政部115年6月1日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並於同年7月23日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推出國有房地標租續租新制度，標租房地得續租3次，租期最長為20年，以期提升民間投標國有房地意願，促進閒置資產活化。 國產署表示，國有房地標租租賃期限為5年，以往承租人有意繼續使用，僅得申請標租機關於租期屆滿前重新辦理標租，視開標結果由原承租人得標或依決標之年租金優先承租。本次修正相關規定，115年7月23日（含）以後公告標租之國有房地，其承租人得於租期屆滿6個月前申請換約，最多可換約續租3次，租期最長可達20年，提供承租人更長租期的保障。續租之年租金則於每次續租時，按消費者物價房租類指數變動率調整，但不得低於原租約年租金，兼顧租金合理性及國庫收益。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相關招標文件及契約書已配合新制完成修正，首批推出20戶臺北市大安區「台北星鑽」都更分回房地，預計於115年7月底公告標租，歡迎有意承租之民眾踴躍參與投標。另外提醒本次公告標租之國有房地採預約開放現場看屋，有意看屋者請留意後續標租公告，於預約期限內電洽國產署北區分署辦理預約登記，以利安排現場看屋。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2595bad2faaa4b0e87e7232013afdb26]]></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hu, 23 Jul 2026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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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因應巴威颱風來襲，國產署協助受災地區之國有土地承租人辦理租金減免及修建房屋相關措施]]></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因應巴威颱風來襲可能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特別就與國有土地承租人切身相關的租金減免及房屋修建規定，提醒承租人依規定辦理。 國產署表示，為因應巴威颱風可能造成地方農損災害及地上房屋毀損不堪使用，該署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所轄地區如屬受災直轄市、縣（市），即主動採行下列措施：（一）提供出租資料洽請轄區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含議定減免租金之成數），及洽災害防救機關查明地上房屋受災情形，據以辦理國有耕地、養地、農作地、畜牧地、養殖地及基地租金減免事宜。（二）國有基地承租戶有災後修復地上房屋需要，出租機關即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辦理。（三）暫緩辦理災區的承租戶欠租催繳及占用戶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國有土地承租戶對租金減免或房屋修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國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查詢或撥打國產署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 該署進一步表示，為因應本土登革熱疫情，特別提醒國有土地承租人於颱風季節加強注意孳生源清理工作；該署並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於颱風季節加強國有非公用空地、空屋巡查及落實孳生源清理工作，避免孳生病媒蚊，降低登革熱傳播風險。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e0afd864606f4748a3f0339e3637b91d]]></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hu, 09 Jul 2026 09:22:18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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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推出115年第4批14宗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今日公告115年第4批14宗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訂於115年8月24日開標，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本批次標的分布於全臺9個縣市，臺中市、臺南市各3宗，桃園市2宗，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新竹縣、南投縣、高雄市各1宗，合計面積約4.53公頃，權利金底價總計新臺幣34億7,178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皆為70年，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其中新北市林口區土地為國市共有，地上權及地上建物不得辦理一部讓與，餘13宗均得辦理一部讓與。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批次首次列標者6宗，其中3宗住宅區土地，桃園市桃園區土地，鄰近國道1號南崁交流道，可快速串聯桃園、南崁及雙北地區；基隆市仁愛區土地位於基隆核心生活圈，鄰近廟口夜市、成功市場；臺南市南區土地，鄰近鹽埕圖書館及學區，生活機能成熟。另新竹縣新豐鄉商業區土地，鄰近新豐火車站、國道1號湖口交流道；宜蘭縣羅東鎮丁種建築用地，鄰近臺9線與國道5號，可快速往返臺北與宜蘭地區；臺中市豐原區甲種工業區土地，坐落豐原工業發展廊帶，鄰近豐原火車站及豐勢交流道，區位條件佳。 另8宗曾列標土地，其中6宗住宅區土地，2宗位於臺南市東區平實營區重劃區，鄰近南紡購物中心，受惠於平實轉運站與捷運藍線規劃，發展可期；1宗新北市林口區土地，鄰近三井 OUTLET及機場捷運林口站，生活與商業機能成熟；1宗桃園市大園區土地，生活圈涵蓋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城及高鐵生活圈，交通與公共設施機能完善；1宗臺中市南區第13期市地重劃區土地，鄰近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及臺中捷運大慶站，基地方整，開發條件優越；1宗高雄市小港區土地，鄰近小港機場及小港醫院，區位條件佳。另 1宗臺中市東區干城商業區土地，鄰近臺中車站及大型商場，商業發展活絡；1宗南投縣仁愛鄉丙種建築用地，位於臺14線沿線，為前往清境農場及合歡山必經之路，觀光資源豐富。 為兼顧活化國有土地及國家住宅政策，國產署自111年起就位於都市計畫住宅區、面臨10公尺以上計畫道路，基地形狀方整且面積0.15公頃以上之標的，均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有無社會住宅用地需求，經評估無需求者，續由該署辦理活化利用；招標設定地上權係國家保有土地所有權提供使用權予民間活化國有土地方式，於國人有土斯有財觀念下其市場流動性與所有權市場有明顯區隔。本批次公告之各宗標的，基地及區位條件均相當優質，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邱技正啟東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2]]></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0bcd2333326e43e59202b1f4bd99fb1c]]></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06 Jul 2026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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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CDATA[國產署簡化移交各類目的事業用地，提升國產管理效能]]></title>
	<description><![CDATA[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為落實國有土地事權統一及管理權責明確化，提升國有土地管理效能，每年持續清查地方政府已闢建公共設施、位於河川區域及國家公園範圍內、一般性海堤堤身(含附屬設施)，以及於農田水利法施行前由原農田水利會水利設施使用之國有非公用土地，針對無涉有償撥用、無需負擔補償且無訴訟情形者，採簡化撥用程序，以會同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方式，將各類目的事業用地移交權責機關接管。 國產署表示，為配合國家政策推動，除訂定上述5類目的事業用地簡化移交程序，亦逐年訂定辦理目標數，責成所屬積極辦理相關作業，將符合條件土地列冊送請權責機關確認，再會同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據統計，截至115年5月，已完成3千餘筆土地管理機關變更登記，總面積近337公頃，有效協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更迅速接管所需用地。 國產署透過上述國有土地簡化移交機制，得以在最短時程內將各類目的事業用地交由主管機關依其用途妥善管理與運用。未來將持續積極協助各機關取得公務或公共建設所需國有土地，進一步提升國有財產在地方建設、河川治理、國土保育、海岸安全及農業政策等面向之運用效能，以增進整體公共利益。 新聞稿聯絡人：謝科長函純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6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2b74001f6d5b4d1290370b51ed166662]]></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9 Jun 2026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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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因應0625颱風外圍環流及西南風豪雨事件，國產署協助受災地區之國有土地承租人辦理租金減免及修建房屋相關措施]]></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因應颱風外圍環流及西南風豪雨侵襲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特別就與國有土地承租人切身相關的租金減免及房屋修建規定，提醒承租人儘速依規定辦理。 國產署表示，為協助受到豪雨災害影響的承租戶儘速重建家園，對於豪雨造成地方農損災害及地上房屋毀損不堪使用，該署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所轄地區如屬受災直轄市、縣（市），即主動採行下列措施：（一）提供出租資料洽請轄區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含議定減免租金之成數），及洽災害防救機關查明地上房屋受災情形，據以辦理國有耕地、養地、農作地、畜牧地、養殖地及基地租金減免事宜。（二）國有基地承租戶有災後修復地上房屋需要，出租機關即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辦理。（三）暫緩辦理災區的承租戶欠租催繳及占用戶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國有土地承租戶對租金減免或房屋修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國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查詢或撥打國產署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 該署進一步表示，為因應本土登革熱疫情持續發生，特別提醒國有土地承租人於颱風季節加強注意孳生源清理工作；該署並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於颱風季節加強國有非公用空地、空屋巡查及落實孳生源清理工作，避免孳生病媒蚊，降低登革熱傳播風險。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f4d5c2fb2f054c9eab59fbe03ee296ec]]></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Fri, 26 Jun 2026 10:22:1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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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參與市地重劃配回土地，主動提供評估作社福儲備用地，協助落實國家社福政策]]></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積極配合中央政府推動社會住宅(下稱社宅)及長期照顧(下稱長照)國家重大政策，對於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市地重劃配回之國有土地，訂定提供作為社福設施儲備用地作業方式，主動徵詢社宅或長照主管機關評估作為社福設施儲備用地可行性，提高國家推動社福政策之量能。 國產署表示，該署已通知所屬各分署(辦事處)，對於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市地重劃配回之土地，若符合「同一街廓內國有非公用土地單筆或毗鄰合計面積達0.1公頃（含）以上，但毗鄰有其他國有公用土地、地方有土地或公辦市地重劃之抵費地可併同開發者，其面積得併計」且「使用分區屬住宅區、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或機關用地等適宜興辦社福設施」條件，應即主動洽詢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或地方政府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作社福設施儲備用地之可行性，以充實社福基地來源，倘經評估作為社福設施儲備用地可行，該署當配合提供使用，以有效達成地利共享目標，具社會公益。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社宅及長照政策是政府施政的核心，該署向來積極配合國家政策，提供適當國有非公用土地作為社宅及長照用地，該署除賡續提供土地外，亦強化與中央及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橫向聯繫，提升國家資產運用效能並增進社會福祉。 新聞稿聯絡人：侯科長瓊林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11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237fd289d787453fa17519920f28d3c6]]></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5 Jun 2026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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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回應媒體報導「南澳神秘沙灘又出事 宜縣府說話了」]]></title>
	<description><![CDATA[媒體報載遊客前往宜蘭縣神秘沙灘海蝕洞露營受困沙灘，宜蘭縣政府建議國產署設置告示牌，並研議就違法行為予以處罰一節，國產署前於111年9月即就沙灘2處入口處會同相關機關設立告示牌，公告禁止沙灘車違法營利載客遊玩、飆沙、露營、車宿、烤肉、舉辦派對活動及音樂會等，提醒遊客注意自身安全。 行政院吳前政務委員澤成112年5月12日研商沙灘車管理導禁兼施-各部會權責分工第3次會議結論，南澳神秘沙灘應從「地用機制」對土地使用情形進行有效管理，請宜蘭縣政府依規定落實沙灘車管理或其他違規活動之取締與執法。復依行政院陳政務委員金德113年6月28日研商宜蘭南澳神秘沙灘現地管理事宜會議結論，宜蘭南澳沙灘仍應開放一般民眾遊憩休閒利用，並應注意沙灘的整體性安全管理，國產署依向海致敬政策分工原則僅負責淨灘工作，並請國產署儘速與宜蘭縣政府協調委託該府代辦沙灘清潔管理事宜，其餘請各相關機關依權責善盡責任。 國產署進一步說明，財政部復於113年7月18日邀集宜蘭縣政府等單位召開會議研商該沙灘之環境維護管理獲致結論，針對環境管理部分由國產署委託宜蘭縣政府代為執行，至於該場域所涉沙灘車或水域遊憩活動管理等公權力事項，則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辦理。爰該等遊憩活動管理，若有違反相關規定，仍應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新聞稿聯絡人：王科長詠太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1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29bc62012b354db88f3e07f5e3a8bed3]]></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01 Jun 2026 10:20: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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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配合長照政策再次推出4宗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配合中央政府推動長期照顧服務（下稱長照）政策辦理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於今日公告4宗精華區國有土地標的，區位條件俱佳，公告期間3個月至115年8月24日17時截止收件，並於同年月25日下午2時30分於本署各分署開資格標，歡迎各界踴躍參與投標。 國產署表示，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業務自113年開辦，114年成功標脫高雄市左營區土地，由得標人結合長照機構法人，規劃布建日間照顧中心與團體家屋，並複合運動場館使用，打造高齡友善空間。今年度賡續推動，公開評選作業分兩階段，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投標人資格開放公司法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其團隊具有可經營長照機構資格法人者，均可投標；第二階段就符合資格之投標人所提企劃書進行評選，評選項目包含投標人專業能力及相關經驗、申請設立長照機構規劃構想、財務計畫，權利金及地租年息率亦納評選項目綜合考量。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批次招標標的為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嘉義市各1宗，合計4宗，土地面積約0.85公頃，土地使用分區皆為住宅區。考量長照機構基地區位需求，各宗標的皆鄰近醫院，區域設施資源豐富，生活機能成熟。首次列標者2宗，其中桃園市龍潭區土地距國軍桃園總醫院約8公里，鄰近國道3號高速公路龍潭交流道，土地方整位置條件優越；臺南市永康區土地距高雄榮總臺南分院約700公尺，鄰近國道1號大灣交流道，交通便利，周邊生活機能完善。 另2宗曾列標土地，新北市林口區土地距林口長庚醫院約4公里，嘉義市土地距臺中榮總嘉義分院600公尺，皆屬區位條件優質，周邊生活機能完善之標的。各宗標的因應標的所在區域需求指定應設置長照機構類型，至少擇一布建，設置長照機構規模應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規定，剩餘空間可複合作其他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之使用。 本次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係配合長照政策指定設置長照機構類型，招標權利金及年息率底價均較一般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低，權利金底價共計新臺幣2億2,232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70年，地租年息率底價3％，其中地租隨申報地價調整之年息率為1％，投標人地租年息率投標數額逾底價部分，加計於不隨申報地價調整部分，權利金及地租年息率依投標人標單填列數額計收。本批次公告之各宗標的，區位條件均相當優質，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5abead9534764a07a7d381e87d3a96dc]]></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5 May 2026 01:00: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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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持續推動標租造林，115年度標的預計於7月推出]]></title>
	<description><![CDATA[為響應政府2050淨零轉型政策及活化閒置國有土地，國產署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造林使用（下稱標租造林），期增加森林覆蓋面積，提升森林碳匯量。繼114年度辦理首批標租造林標的公告列標未標脫後，國產署檢討並精進標租造林標的篩選原則（下稱篩選原則），115年度標的預計於115年7月1日公告列標，同年9月1日開標，歡迎具林業專業之公司法人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為使標租造林標的更具彈性並符合企業造林需求，該署參考現行已註冊通過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下稱自願減量專案）之造林規模（介於0.57公頃至2.83公頃間），針對篩選原則進行調整，前批標的係整合同一直轄市、縣（市）數宗土地，且總面積須大於20公頃，新制則打破總面積限制，單宗土地面積大於0.5公頃以上，現況非成林之國有閒置農業用地即可辦理公告列標。本次預計推出15宗標的遍及宜蘭、花蓮、桃園、臺中、新竹、苗栗、南投、臺南、高雄、屏東及臺東11直轄市、縣（市），每宗面積介於0.54公頃至8.33公頃間，合計約36.51公頃，提供企業更多元的選擇，以利造林規劃及申請自願減量專案。 國產署進一步說明，凡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國內公司，其公司營業登記項目有「造林業」且無停業登記情形，得參加投標，但不允許共同投標。決標方式以訂約權利金競標（底價每公頃新臺幣3萬元計算），年租金則以申報地價總額1％計收。租賃期限為10年，承租人得申請換約續租3次，租期最長可達40年，並得視其經營需要，向標租機關申請發給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自願減量專案意向書後，向環境部提出自願減量專案以取得減量額度，並分配10％減量額度予國產署，兼顧企業投入誘因與國產利用效益。 相關招標資訊屆時將揭露於該署便民服務業務網「招標資訊/國有非公用財產招標資訊」項下之「標租土地作造林使用資訊」，歡迎有意投標之造林業者上網下載招標文件參與投標，並溫馨提醒投標前應先行參閱投標須知，檢齊相關投標應備文件，以免形成無效標。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b3c93db671ae4ba0a31090e9a54ceffa]]></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hu, 21 May 2026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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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有公用財產活化成果持續成長，亮點案例展現文化觀光多元效益]]></title>
	<description><![CDATA[為持續提升國有公用財產使用效能，各機關積極推動多元活化措施。114年度活化成果表現穩健，活化收益達新臺幣467億餘元，充分展現國有公用財產活化政策之具體成效。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表示，觀察近5年活化收益情形，自110年至114年分別為396億元、448億元、469億元、456億元及467億元。除113年度因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改制為公司，其收益不列入國有公用財產收入，致收益略有減少外，整體仍呈現穩定成長趨勢，顯示各機關持續推動資產活化已見成效。 國有公用財產活化運用方式多元，國產署本次彙整具代表性且廣為民眾熟知之案例，透過結合歷史文化保存與場域再生，賦予國有資產嶄新風貌，不僅延續珍貴文化記憶，亦形塑特色公共空間，進一步帶動國內外觀光發展與人潮聚集。相關亮點案例如下： 一、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轄管「山海一家（山館）旅館」，位於連江縣莒光鄉西莒青帆村制高點，透過OT委外經營模式，將軍事遺構轉型為兼具戰地特色之旅館，兼顧資產保存與空間再利用。藉由品牌化經營，將冷戰歷史轉譯為觀光資源，帶動西莒地區觀光發展，成為旅客體驗島嶼文化的重要據點。 二、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經管「陸軍聯誼廳（孫立人將軍官邸）」，原為軍官官邸，後轉作軍方接待場所並對外營運，93年經臺北市政府指定為市定古蹟。為提升經營效益、增加收入並減輕財政負擔，透過ROT委外經營模式，結合百年古蹟空間再利用，延續歷史文化價值，轉型為兼具文化意涵與多元功能之場域，現已發展為熱門婚宴會館及活動空間，深受民眾喜愛。 三、 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晶華餐廳」，結合博物館文化資源，引進民間專業餐飲團隊經營。除提供精緻餐飲服務外，其菜色設計及餐具器皿亦融入故宮文物意象，提升整體用餐體驗與文化感受，吸引國內外旅客駐足，展現文化與觀光結合之亮眼成果。 透過上述案例可見，國有公用財產不僅得以有效運用，更能結合文化、觀光及民間資源，創造多元價值與公共效益。國產署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教育訓練、檢核與實地訪查，深化國有財產活化運用，促進國產永續利用，進一步提升國家資產整體價值。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建翰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611 國有公用財產活化收益統計 國有公用財產活化案例照片（來源：機關提供）        ]]></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592166290de344ceb6a5324bc92edecf]]></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1 May 2026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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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好消息~國有造林地開放承租人委託公司業者代為申辦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作業]]></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經管國有出租造林地面積達2萬餘公頃，為響應政府2050淨零轉型政策，鼓勵承租人積極參與國有土地自然碳匯營造工作，該署於115年4月16日訂定國有出租造林地同意承租人委託公司業者代為申辦溫室氣體自願減量(下稱自願減量)專案之作業方式，結合企業資源，公私協力提升國有土地自然碳匯效益。 國產署表示，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5條相關規定，自願減量專案應由事業或各級政府自行或共同提出申請，申請者需提出土地合格性及為土地權利關係人之證明文件。國有出租造林地承租人多為自然人無法直接申辦，惟如欲委託公司業者代為申辦自願減量專案，相關流程(如附件)說明如下： 1. 提出申請：國有出租造林地承租人欲委託公司業者代為申辦自願減量專案，得向出租機關(分署或辦事處)提出申請，經出租機關查無違約情事，得出具同意公函。 2. 持同意公函申辦自願減量專案：承租人取得出租機關同意公函後，委託公司業者向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申辦自願減量專案註冊，並於專案計畫書載明取得之減量額度應分配10%予國產署。 3. 審核結果通知出租機關：自願減量專案經環境部審核完竣，承租人應將審核准駁結果通知出租機關；經核准註冊者，應檢送核准函及專案計畫書影本予出租機關。 國產署進一步說明，出租機關同意公函有效期限為2年，承租人應注意委託公司業者須於有效期限內向環境部申辦自願減量專案註冊，如有效期限屆滿應重新申請。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至該署機關網站「便民服務>業務問答>人民申請使用國有財產業務問答>國有出租造林地申辦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業務問答」項下查閱，或逕洽土地所在地之國產署分署、辦事處詢問。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   「國有出租造林地-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申請流程」宣導圖卡]]></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e16fb6f3b93449ad97c9576d3c1d0c05]]></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1 May 2026 00:33:0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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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有基地續租換約申請方式多元又便捷，民眾換約免奔波]]></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自115年起受理國有出租基地續租換約，申請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止，民眾可選擇臨櫃申請、通訊（郵遞）申請、線上申請或跨轄區（非轄管土地之國產署其他分署、辦事處）申請，國產署分署、辦事處並提供精緻服務，因地制宜辦理在地駐點換約，讓偏遠地區民眾免奔波，及針對行動不便、高齡長者提供到府換約服務，讓換約更簡便，服務更貼心！ 國產署表示，該署經管國有基地租約逾11萬戶，數量龐大且遍及全國，除少數租約之租期另有約定外，大部分租約將於116年12月31日到期，承租人如有意續租，應依租約約定於租期屆滿前2年內申請換約，確保租賃關係得以延續。承租人申請續租時只需檢附申請書、原租約（遺失者可檢附租約遺失切結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等，經出租機關查明承租人無違約使用、欠繳租金等情事，符合續租規定即辦理換約，換約後租期至124年12月31日。 另國產署特別於機關網站新增「國有基地續租換約專區」（路徑：網站首頁/機關服務項下），內容包括續租換約申請方式、期間及應附文件等，並提供宣導影片、相關書表及Q&A，歡迎民眾多加利用。民眾如有申請續租相關疑問，可至該專區查詢，或洽土地所在地之國產署分署、辦事處詢問。 國產署特別提醒承租人，該署分署、辦事處已陸續寄發續租換約通知文件，請承租人多加留意，務必於期限（116年12月31日）前提出續租申請，以免影響承租國有基地權益。如原承租人擬轉讓租賃權申請過戶換約，或原承租人死亡其繼承人需申請繼承換約者，得一併提出申請，由國產署分署、辦事處併同辦理換約事宜。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7f6ae23a8e2e4e8c92113c6f7aa21104]]></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7 Apr 2026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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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攜手環保團體6處場域獲「保育共生地」認證，公私協力推動保育政策]]></title>
	<description><![CDATA[響應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下稱林保署）呼應「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保育行動目標與30x30目標，推動我國陸域OECMs（Other effective area 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認證訂定「保育共生地認證方案」，國產署攜手環保團體（下稱環團）以認養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參與保育共生地認證機制，6處場域（7個環團申請，其中2個環團聯名申請1處）獲通過「保育共生地」認證，成效斐然。 國產署表示，為落實國土保育及環境永續，該署自108年起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機制，借重環團保育專業認養海岸地區、濕地、山區等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並響應ESG理念，媒合金融機構贊助經費穩健環團財務，建構三方合作夥伴關係。目前該署已與社團法人高雄市野鳥學會等10個環團簽訂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認養契約計16案，面積約1,966公頃，115年度預計再新增簽約2案（新增合作1個環團），完成簽約後認養面積將達2,082.5公頃。此外，該署已成功媒合12家金融機構，以贊助經費或合辦活動方式參與環保認養機制，截至114年贊助金額達新臺幣1,974萬餘元，感謝各金融機構成為支持環團的堅強後盾。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協助環團參與「保育共生地」認證機制，於114年6月20日邀集林保署、環團等召開會議，由林保署介紹保育共生地機制，並與林保署就環團申請保育共生地認證事宜獲協商簡化相關申請要件及評核流程等，協助環團申請認證，期公私協力攜手達成2030年我國陸域受保護面積達30%之目標。林保署於115年3月25日舉辦「保育共生地授證暨成果發表會」，環團認養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6處場域獲通過認證，公私協力推動環境永續願景。 未來國產署將持續以國土環境永續發展為目標，擴大該署、環團、金融機構、跨機關間之合作夥伴關係，以提升國土保育綜效，達成環境永續之願景。 新聞稿聯絡人：王科長詠太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1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f9126245e14343abb01a2c23a2cce1b6]]></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Wed, 15 Apr 2026 07:30: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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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CDATA[國產署推出115年第2批10宗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今日公告10宗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訂於115年6月1日開標，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本批招標標的分布為臺中市3宗，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雲林縣、高雄市、臺南市、嘉義市各1宗，面積合計1.59公頃，權利金底價新臺幣5億9,644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皆為70年，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得辦理一部讓與。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批次首次列標者5宗，其中高雄市前鎮區第七種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土地，位處亞洲新灣區2.0核心地區、高雄輕軌經貿園區站(C7)及夢時代站(C6)之間，具雙站環繞優勢，緊鄰高雄港25號碼頭、台糖高雄成功物流園區及高雄軟體園區，該標的主要供產業與商業使用，具備國際商務地標開發潛力；其餘4宗可作住宅使用，新北市新店區已開發建築密集地區土地，位於早期開發之純住宅社區，鄰近安坑輕軌臺北小城站(K3)，交通便利；桃園市桃園區住宅區土地，位於經國重劃區，鄰近國道一號桃園交流道，聯外交通便捷；宜蘭縣員山鄉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周邊特色民宿林立，兼具生活便利與田園風光；雲林縣北港鎮第一種住宅區，鄰近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區位條件佳，具開發潛力。 另5宗曾列標土地，其中3宗臺中市土地，2宗位於西屯區辰億自辦市地重劃區內乙種工業區土地，臨原臺中工業區西南隅，土地方整位置條件優越；1宗東勢區大面積商業區土地，鄰近豐勢路商圈，發展可期；另1宗臺南市南區第四種住宅區土地，透過台86快速道路可快速抵達高鐵特區、臺南科學園區，具交通便捷優勢；1宗嘉義市第二種休閒專用區土地，四面臨路，為一完整街廓，鄰近嘉義大學，距嘉義火車站約10分鐘車程。 為兼顧活化國有土地及國家住宅政策，國產署自111年起就位於都市計畫住宅區、面臨10公尺以上計畫道路，基地形狀方整且面積0.15公頃以上之標的，均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有無社會住宅用地需求，經評估無需求者，續由該署辦理活化利用；招標設定地上權係國家保有土地所有權提供使用權予民間活化國有土地方式，於國人有土斯有財觀念下其市場流動性與所有權市場有明顯區隔。本批次公告之各宗標的，區位條件均相當優質，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6b9ebf403af9465198cf9cacbe1ea8ca]]></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3 Apr 2026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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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運用無人機航拍成果，輔助國產業務，強化管理效能]]></title>
	<description><![CDATA[為加速國產各類業務推動，近年來國產署藉由無人機航拍作業獲取即時性、高解析度之航照影像，掌握國有土地使用現況，並將該影像製作正射影像，運用地籍圖與正射影像進行對位、套疊及判釋，數化各宗土地內可辨認之地上物，輔助勘查作業，加速各類業務審辦，強化管理效能。 國產署表示，勘查為國有財產各項業務基礎，舉凡民眾申租、購、檢舉占用、各機關申請撥用、借用，或委託經營、改良利用等各類案件，均需以勘查成果作為重要審辦依據，且每年他機關移交接管、新登記接管、民眾抵稅及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收歸國有不動產，亦須辦理勘查，案件數量龐大。以該署現有勘查人力，難以負荷，且派員實地勘查時，常遇現場有障礙物阻隔、天然屏障或有危及人身安全之虞等無法勘查情形，爰該署近年來運用無人機航拍影像輔助勘查，以紓解勘查人力不足問題，解決上述無法實地勘查之困境。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為加速漁電共生案件處理，國產署於111年委請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下稱測繪中心）辦理雲林縣臺西鄉及口湖鄉、高雄市路竹區、茄萣區及永安區國有非公用出（放）租養殖地無人機航拍及影像處理與地上物數化作業，由於成效良好，爰112年賡續委託測繪中心辦理，並逐年擴大業務項目。112年至114年辦理墳墓占用、砂石場占用、貨櫃場占用、太陽光電、廢棄物棄置場址、林地移交、改良利用等業務項目之國有土地無人機航拍及影像處理與地上物數化作業。今（115）年除賡續委託測繪中心辦理上述墳墓占用等業務項目外，並應業務需要增加國有土地出(放)租、續租換約、遭掩埋或棄置廢棄物解除列管活化利用、颱風及豪雨區(嘉義及臺南地區)出租、占用管理等業務項目，預估航拍面積4,200公頃。累積航拍面積2萬8,030公頃。 又，為發揮無人機航拍影像及地上物數化作業成果效益，國產署除運用於處理原設定之業務項目，並擴大運用至其他業務項目，對國產業務推動有極大助益，該署將持續規劃每年辦理大面積國有非公用土地無人機航拍及影像處理與地上物數化作業，以掌握國有土地使用現況，強化國有土地管理效能。 新聞稿聯絡人：侯科長瓊林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11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8cd1192a51634e638e7040fcb831e456]]></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30 Mar 2026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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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推出115年度第1批6宗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今日公告6宗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訂於115年3月23日開標，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本批招標標的分布為新北市2宗，臺中市、雲林縣、苗栗縣及屏東縣各1宗，合計面積0.75公頃，權利金底價新臺幣3億3,597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皆為70年，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得辦理一部讓與。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批標的首次列標者計3宗，其中2宗為工業區土地，分別位於雲林縣斗南鎮小東市地重劃區內之乙種工業區，緊鄰國道1號斗南交流道，極具開發潛力，未來發展可期，及苗栗縣三義鄉土地，鄰近廣盛老街與臺鐵三義站，聯外道路有台13線及國道1號高速公路，交通運輸便利，坵塊方整利於開發；另1宗住宅區土地位於屏東縣屏東市地區，鄰近榮總生活圈、省道台1線及臺鐵六塊厝站，具交通地利優勢。 至曾列標之3宗標的，其中2宗位新北市分別為土城區住宅區土地，附近已完工之新建案林立，鄰近土城醫院及捷運土城站，生活機能完善，及永和區住宅區土地，鄰近捷運頂溪站及永和耕莘醫院位，周邊銀行據點密集，服務性機能完整；臺中市西屯區辰億自辦市地重劃區內乙種工業區土地，緊臨原臺中市工業區之西南隅，土地方整位置條件優越。 本批次公告之各宗標的，基地及區位條件均優良，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019b6e521f514508b9e4acc7be63eb39]]></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02 Feb 2026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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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CDATA[配合國家重大政策及公共建設，協助機關取得國有不動產]]></title>
	<description><![CDATA[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配合推動社會住宅（下稱社宅）、長期照顧（下稱長照）與公共化教保及托育（下稱幼托）等國家重大政策，協助機關撥用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並盤點適宜國有不動產供主管機關評估，提升國家資產運用效能並增進社會福祉。 　　 據國產署統計，近5年配合國家重大政策及公共建設，協助機關撥用取得國有土地逾8千公頃。截至114年底，機關撥用取得社宅、長照與幼托所需國有土地計46.21公頃（詳附表），並保留逾114.86公頃國有土地供社宅主管機關規劃興辦社宅。 興辦事業 數量 土地面積(公頃) 土地(處) 房地(處) 社宅 63 3 29.22 長照 37 5 13.78 幼托 7 1 3.21 合計 107 9 46.21 114年度國產署協助機關依法撥用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案例如下： 一、 社宅：協助雲林縣政府撥用該縣虎尾鎮國有土地，由該府以促參方式興辦社宅及展覽中心等複合式公共建設，保障弱勢族群居住權益，實現居住正義。 二、 長照：協助彰化縣衛生局撥用該縣鹿港鎮國有土地興建長照衛福大樓，提供失能長者日間照顧、復能活動及家庭支持服務；另協助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撥用該市安平區國有土地作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日間服務據點及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用地，落實友善社會政策。 三、 幼托：協助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撥用取得該區國有土地興辦幼兒園，有助家長兼顧職場與家庭，減輕育兒負擔，健全幼兒教育及照顧體系。 四、 其他公共建設： (一) 協助新北市政府市場處及警察局淡水分局撥用新北市淡水區國有土地，供共構興建淡水竹圍市場及派出所使用，改善市場環境品質，有助提升周邊治安，促進地方發展及繁榮。 (二) 協助屏東縣政府撥用歷史建築「屏東市崇仁新村（成功區）日治時期軍官眷舍」國有房地，於保存與維護文化資產同時，透過各項藝文活動，形成特色創意聚落，促進國有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 　　 國產署將持續配合國家政策，積極協助各級政府機關依法取得社會福利設施及公務公共建設所需國有不動產，以國產資源作為國家政策堅實後盾，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扶植國家競爭力，為全民打造優質生活環境。 新聞稿聯絡人：謝科長函純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621 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華陵分班園舍（來源：桃園市復興區公所華陵托兒所提供） 歷史建築「屏東市崇仁新村（成功區）日治時期軍官眷舍」 （來源：屏東縣政府提供）]]></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3b77379db88c4fc79bbeedc38edf5fbc]]></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hu, 29 Jan 2026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今（1/23）日舉辦「國有非公用土地環境永續暨淨零排碳頒獎典禮」，感謝各界攜手合作共襄盛舉]]></title>
	<description><![CDATA[為落實國土保育環境永續及配合政府2050淨零排放政策，國產署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環境保護認養機制及國有土地引進碳匯（權）產業機制，已與9個環保團體簽訂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認養契約計14案，提供認養面積約2千公頃，及於114年度成功媒合12家金融機構參與邊際土地認養機制，並釋出宜蘭縣、臺東縣地區2處國有土地引進碳匯產業，面積達93.5公頃，推動成效斐然。 國產署表示，為提升國有土地管理效益及因應民間環境保護及生態保育意識抬頭，該署以公私協力為發想，自108年起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環境保護認養機制，透由該署提供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借重環保團體保育專業知能及媒合金融機構贊助經費穩健環保團體財務，達成ESG理念，公私協力共同守護國土生態，達成三贏局面，擴大國土環境保育效益。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媒合國立中興大學依國有財產法第47條規定辦理共同改良利用招商引進碳匯產業，推動國有土地透過新植造林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溫室氣體減量額度，113年6月18日完成2案招商，提升森林覆蓋面積及預估可增加約7萬4千噸自然碳匯量，廠商將保留10%減量額度予該署供中央政府機關或國營事業機構等使用，展開永續森林經營工作，邁向淨零減碳目標。 為感謝上開兩機制之相關參與及協助單位，國產署於今日（115年1月23日）舉辦「國有非公用土地環境永續暨淨零排碳頒獎典禮」，於會上頒發獎狀及感謝狀，感謝各界攜手合作，推動國土環境永續經營。未來國產署將賡續擴大該署、環保團體、金融機構、學校及相關機關（構）之合作夥伴關係，提升國土保育綜效，期望以公私協力方式，達成環境永續及淨零減碳之願景。 圖1-署長與環保團體代表合照 圖2-署長與銀行代表合照 圖3-署長與環保團體推薦人員合照 圖4-署長與共同改良利用案學校、機構合照 圖5-署長與共同改良利用案學校、機構合照   新聞稿聯絡人：王科長詠太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1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3a56b7acb4954180accd280730e136d7]]></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Fri, 23 Jan 2026 09:25:39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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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陸軍保養廠C區基地招標設定地上權以101億標脫!大面積國有地再創佳績]]></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114年11月24日公告臺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二小段4428-5地號等4筆土地(原六張犁陸軍保養廠C區基地，下稱本案)設定地上權標案，本（19）日開標結果標脫，權利金底價為新臺幣（下同）66億8,111萬餘元，由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權利金101億元得標，溢價率達151％。本次招標設定地上權案存續期間70年，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得辦理一部讓與。以113年公告地價計算，年地租6,184萬餘元。本案如順利簽約，契約期間將為政府創造遠超過145億元。 國產署表示因應國際經濟情勢，近期不動產市場投資人多抱持觀望態度，本次推出信義區精華區土地面積1.5918公頃(約4,815.20坪)，為臺北市少有之大面積國有土地，三面臨路、形狀方整並緊鄰景勤1號及2號公園，鄰近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及捷運台北101/世貿站，生活及商業機能優越，成功吸引壽險業及建設公司投標，決標權利金101億元，順利標脫，這也是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國人壽)繼102年標得臺北學苑以來第2次得標。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公告招標設定地上權自99年迄今共標脫215宗土地，標脫面積70.20公頃，114年迄今已有3件壽險業投標地上權標的；地上權人興建產品類型除住宅外，尚有企業總部、旅館、商場及醫療院所等多元產業使用，未來將持續篩選優質標的列標，本年度第1批標的預計於2月2日公告招標，屆時亦將推出區位條件優質標的，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活化大面積國有土地，期在兼顧國庫收益下，創造民眾、業者及政府三贏。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 現況照片圖  ]]></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02d1d971eb0d41c29efd6f7fc8968d8a]]></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9 Jan 2026 09:50: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仍多，有繼承權者請加速提出承認繼承，保障自身權益]]></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近5年（110年至114年）清理代管遺產賸餘遺產收歸國有之總值高達新臺幣（下同）31億7,291萬元。 國產署表示，依家事事件法第136條第3項規定，法院選任之遺產管理人，除自然人外，亦得選任公務機關。實務上法院為維護公益及國庫有期待利益，而指定該署或所屬分署為遺產管理人。因遺產管理各項作業繁瑣，且多面臨「被繼承人遺債大於遺產，涉有訴訟爭執」、「被繼承人之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複雜，清理困難」及「承辦人力不足」等問題，致辦理時程長，並須另行委任律師處理法律專業或訴訟事務。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此類無人承認繼承案件主要係因繼承人拋棄繼承或被繼承人無子女、親人繼承遺產情形，究其原因係社會經濟型態改變或我國邁入高齡化或少子化社會結構所致。歷年來該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案件已達9,130件，截至114年12月，代管中遺產案件仍有1,707件。為加速清理代管遺產未結案件，國產署107年訂定4年清理計畫，111年8月底屆期後，該署賡續訂定年度清理計畫。近5年清理結案970案，平均每年清理結案194案，賸餘遺產收歸國有總值達31億7,291萬元（土地704筆、房屋54棟）。 最後，國產署呼籲，依民法第1185條規定，第1178條所定之期限屆滿，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其遺產於清償債權，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因此，該署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被繼承人之繼承人如擬承認繼承，務必於法院公告催告所定期限屆滿前向該署承認繼承，否則被繼承人賸餘遺產將依法收歸國有。 新聞稿聯絡人：侯科長瓊林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11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80fc181849784353be794395e8486cdb]]></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9 Jan 2026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訂定國有出租農業用地承租人申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作業說明，協助承租人合法進行初級加工自產農產品]]></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配合推動農產品二級化政策，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18條及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第2條至第5條規定，訂定國有出(放)租耕地、農作地、造林地、養(殖)地（下稱國有出租農業用地）承租人申請作農產品初級加工場作業說明（含流程圖，如附件），協助承租人合法將自產農產品進行初級加工。 國產署表示，許多承租國有地之承租人所生產高品質之農產品，無法有自有品牌，為利承租人生產之農產品有更好的產銷利用，爰該署經研議後所經管國有出租農業用地承租人得依租約類型及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申請興建農糧類加工設施、林產類加工設施或水產類加工設施，於取得國產署各分署（辦事處）發給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書，據以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經主管機關審核同意，並於設施興建完成，檢送完工照片等資料予國產署各分署、辦事處備查後，即可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 國產署已同步將上開作業說明及流程圖函送地方政府轉知轄區農漁會，以利協助向承租人宣導，國有出租農業用地承租人如有申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需求，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國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 ［附件：國有出(放)租耕地、農作地、造林地、養(殖)地承租人申請作農產品初級加工場作業流程圖］]]></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6699c44f6c784261b48164c60a84e48e]]></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9 Dec 2025 08:23:58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公告首批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造林使用，歡迎各界踴躍投標並注意備齊投標文件]]></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為響應政府2050淨零轉型政策及活化閒置國有非公用土地，訂於114年12月26日預計公告花蓮縣光復鄉(3宗，面積合計25.32公頃)、臺中市清水區等(8宗，面積合計20.04公頃)、臺南市新化區(1宗，面積合計29.60公頃)共3處閒置國有農業用地，標租與具林業專業之公司法人執行造林及相關經營工作，並得申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下稱自願減量專案），預計115年2月24日開標。 國產署表示，該署各分署(下稱標租機關)已整合同一直轄市、縣(市)每宗0.5公頃以上現況非成林之國有閒置農業用地辦理公告列標，凡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國內公司，公司營業登記項目有「造林業」且無停業登記情形，得參加投標，但不允許共同投標，並以訂約權利金競標(底價每公頃新臺幣3萬元計算) ，年租金則以申報地價總額1％計收。租賃期限10年，承租人得申請換約續租3次，租期最長可達40年，惟承租人不繼續使用時，應申請終止租約返還土地，不得轉讓租賃權。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得標廠商應自起租日起算2年內開始苗木種植作業，並得視其經營需要，向標租機關申請發給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自願減量專案意向書後，向環境部提出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依租約約定之分收比例10％分配減量額度予國產署。相關招標資訊屆時將揭露於該署便民服務業務網「招標資訊/國有非公用財產招標資訊」項下之「標租土地作造林使用資訊」，歡迎有意投標之造林業者上網下載招標文件，踴躍參與投標，並溫馨提醒投標前應先行參閱投標須知，檢齊相關投標應備文件，以免形成無效標。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9459bf29de414e57ac6fe3fd4029cca7]]></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2 Dec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重啟公地放領政策，落實長期耕耘的農民可以依法取得承租農地的所有權，絕無助長摧毀農地]]></title>
	<description><![CDATA[針對媒體今日(17日)有關光電業者誇海口可搞定國產署，地方批公地放領巧門加速毀農及公地放領歪解國有地開發咒，農友憂接盤套牢喊救命之報導，國產署回應，依行政院114年11月27日第3980次會議決定，為落實憲法扶植自耕農政策，在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3原則下，重啟「國有平地耕地及邊際養殖用地」之公地放領。放領土地必須是在65年9月24日以前已承租迄今，並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相關規定。 國產署表示，依「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規定，國有耕地放領對象須為65年9月24日以前已承租該國有耕地，至今仍繼續承租使用之農民、或承租人因年邁體衰，而由其同戶籍原共同使用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或家屬現耕、使用而依法換約承租使用之農民、或由其繼承人繼承承租使用之農民；放領面積以申請承領人原租約面積為準；承領的農民在繳清地價取得土地所有權後5年內，除因政府公共需要辦理徵收等情形外，不得變更為其他用途使用。爰放領土地的承領人資格、條件及後續土地使用管制，須符合上開規定。另內政部114年12月14日表示，目前國土計畫法、農業發展條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對於農地農用及其變更使用程序，也都訂有嚴謹的管制規定，必須符合規定者才能申請變更使用，以確保農業永續發展。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各分署（即出【放】租機關，下稱出租機關）依國有財產法等規定出（放）租國有非公用耕地，承租人依租約約定應自任耕作使用，倘出租機關接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查報、民眾檢舉承租人違法使用未自任耕作等情事，經出租機關查明屬實，將依相關規定及租約約定處理。另為強化租約管理，出租機關已建立國有出（放）租耕地等農業用地租約管理及查核作業，每年除透過抽查及委外巡管外，並運用科技監測工具輔助租約管理。 另光電業者向國產署申請提供開發國有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倘涉及已出租之國有土地，國產署各分署均以雙掛號函詢承租人是否支持光電開發案，並將調查結果及相關資訊提供經濟部能源署評估，倘承租人未明確表達支持或經濟部能源署評估不宜設置，該筆土地不同意提供申請開發。再者，配合行政院500坪以上國有土地不出售政策，光電業者無法以讓售方式取得大面積國有土地，絕無報導所稱承租人放棄承領資格，光電廠商得以毗鄰地主身分購入放領農地等情事。 本次政府重啟公地放領政策的目的，主要是落實憲法「扶植自耕農」政策，讓長期耕耘的農民可以依法取得承租農地的所有權。公地放領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國產署依政策及相關規定就國有非公用土地予以配合辦理，並將遵照內政部制定的規範與配套措施，確保放領的農地能繼續維持農用，兼顧農業的永續發展。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24945bcdf99e4ad9983f9524c653d3ba]]></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Wed, 17 Dec 2025 08:52:1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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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北區分署「臺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二小段428-5地號等3筆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範圍增列428-197地號，將辦理更正公告並展延開標日期，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北區分署114年11月24日公告臺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二小段（下同）428-5地號等3筆土地(原六張犁陸軍保養廠C區基地，下稱本案)設定地上權標的，因涉都市計畫須全街廓整體開發等規定，標的範圍增列428-197地號國有土地，調整後基地總面積計1.5918公頃，權利金底價新臺幣66億8,111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及地租年息率維持原條件，預計114年12月18日辦理更正公告，115年1月19日開標，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本案原招標公告面積1.5836公頃。於公告招標期間接獲業者依招標公告備註事項洽詢臺北市政府後反映，經該府相關單位獲告，毗鄰428-197地號土地應依都市計畫規定納入本案建築基地，且該基地須依土地使用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規定於鄰接道路境界線留設5公尺以上人行步道，並應採無障礙之環境設計處理，致該宗招標標的有納入428-197地號土地之必要；另前述土地涉嘉興整壓站遷移事宜，遷移位置及期程已由北區分署與瓦斯公司初步達成和解條件，由地上權人依其建築規劃進程仍會與瓦斯公司協商決定。至於設定地上權權利金底價等建議條件經提報「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審議小組」會議評定權利金底價新臺幣66億8,111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為70年，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得辦理一部讓與。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標的屬大面積住宅區土地，基地三面臨路、形狀方整並緊鄰景勤1號及2號公園，鄰近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及捷運台北101/世貿站，生活及商業機能優越，為市場高度矚目之臺北市精華地區優質標的，基地及區位條件俱優，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a4c59bca5abb46bcb27e6101e3bc6c1d]]></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5 Dec 2025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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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推出114年第5批4宗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今日公告4宗精華區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訂於115年1月12日開標，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本批招標標的分布為高雄市2宗，臺北市及臺南市各1宗，合計面積4.27公頃，權利金底價新臺幣92億5,849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皆為70年，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得辦理一部讓與。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批次精選列標4宗大面積住宅區土地，臺北市信義區土地為原六張犁陸軍保養廠C區基地，三面臨路、形狀方整並緊鄰景勤1號及2號公園，鄰近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及捷運台北101/世貿站，生活及商業機能優越，為市場高度矚目之臺北市精華地區優質標的；2宗高雄市前鎮區土地，均位於該市第75期市地重劃區，鄰近捷運凱旋站，及夢時代百貨、高雄草衙SKM Park Outlets等商圈，周邊住宅基地亦規劃興建中，未來發展可期，極具開發潛力；臺南市東區平實營區土地，四面臨路且坵塊方整，周圍開發熱絡，鄰近高雄榮總臺南分院及南紡購物中心，生活機能良好，屬臺南市蛋黃區優質標的。 本批次公告之各宗標的，基地及區位條件均優良，經檢討招標條件重新推出，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1d2223db868e422598bd8aec3c2e1d12]]></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4 Nov 2025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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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因應鳳凰颱風來襲，國產署提醒國有土地承租人如有災害損失可辦理租金減免，及重建家園相關措施]]></title>
	<description><![CDATA[因應鳳凰颱風來襲可能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國產署提醒國有土地使用人做好防颱準備，若受颱風侵襲致災，可辦理租金減免。 國產署表示，對於可能受到鳳凰颱風災害影響的承租戶，該署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秉「從簡、從寬、從速」原則，務必落實各項因應作為：（一）提供出租資料洽請轄區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及洽災害防救機關查明地上房屋受災情形，據以辦理租金減免事宜。（二）國有基地承租戶如有災後修復地上房屋需要，出租機關即發給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辦理。（三）暫緩辦理災區承租人欠租催繳及占用人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國有土地承租人對租金減免或家園重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國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查詢或撥打國產署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 　　 該署進一步表示，承租人倘因災損向地方政府申辦農民保險、農業保險或請領災損補助等案件，如涉換約案，國產署分署（辦事處）將優先處理，提供租約或出具公函供承租人持向地方政府申辦。另各級政府機關或學校因颱風災後有公務或公共需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點狀、線狀公用設施之案件，為求時效，得同意先提供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並於日後補辦簽訂書面契約等相關程序。 國產署特別提醒國有不動產使用人於颱風季節加強注意孳生源清理工作；該署並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於颱風季節加強國有非公用空地、空屋巡查及落實孳生源清理工作，避免孳生病媒蚊，降低登革熱傳播風險。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d5ce548138e8480089f01811ad9682b8]]></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ue, 11 Nov 2025 03:32:5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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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積極協助中央機關取得自有辦公廳舍，增進國產使用效能]]></title>
	<description><![CDATA[中央機關辦公廳舍（下稱廳舍）分布全國，為協助中央機關取得自有廳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積極盤點篩選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含參與都市更新（下稱都更）分回之國有房地】提供機關評選，致力調配予中央機關作廳舍使用，並協助完成撥用程序，增進國產使用效能。 國產署表示，該署歷年調配多處廳舍供中央機關進駐使用，以今年調配成果為例，因應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搬遷至林口國家檔案館，該局原位於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廳舍（總樓地板面積22,839平方公尺）經國產署邀相關機關召開會議決定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文化部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駐，並協助獲配機關辦理撥用作業；國產署另協調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將其參與都更分回之新竹市世紀鑫城367戶國有廳舍（總樓地板面積33,618平方公尺）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由該署調配予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等共10個中央機關進駐使用；及調配1處位於高雄市左營區商業區土地都更案分回之國有廳舍（總樓地板面積2,375平方公尺）予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及經濟部國際貿易署高雄辦事處進駐使用。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參與都更分回之國有房地，依財政部訂定「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優先提供中央機關評估作廳舍使用；截至114年10月底，國產署參與都更分回之國有廳舍已調配22處（總樓地板面積約79,942平方公尺）供27個中央機關進駐，其中4處廳舍興建中，2處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及文山區都更分回國有廳舍已興建完成，經獲配機關經濟部（投資促進司）、該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及臺灣高等法院完成撥用程序並進駐使用，其餘16處刻由實施者辦理都更相關作業。 國產署未來將持續配合中央機關取得自有廳舍需求，調配國有不動產供機關進駐使用，增進國產使用效能，以利機關業務運作穩定。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華苑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621  ]]></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759cf4a8756e4ac3a13797dc4ac9b1ea]]></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0 Nov 2025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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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配合長照產業推出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決標，開創嶄新長照布建模式]]></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配合中央政府推動長期照顧服務（下稱長照）政策，新增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於本(114)年1月修正放寬投標人資格為公司法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其團隊具有可經營長照機構資格法人者，均可投標。114年6月30日公告6宗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114年10月1日開標(資格標)結果，高雄市左營區國有土地有1家廠商投標，經資格審查及評選二階段作業，於本（27）日順利決標予心橋股份有限公司，權利金新臺幣6,660萬餘元，地租年息率3％，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依簽約當期申報地價計收。 國產署表示，心橋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愛鄰長照社團法人，以「健康促進，延續性照顧，醫養結合，在地化服務」核心理念，規劃預防醫療、健康促進、長照服務與社區資源，打造高齡友善生活場域，預計布建日間照顧中心及團體家屋2類長照機構，為高雄市左營區提供第1個團體家屋類型長照服務；複合使用部分規劃作匹克球館、羽球及網球館，提供中高齡者安全運動場域，期望中高齡者照顧由預防、復健到復能，皆可一次獲得滿足。本案得標人將於決標之次日起90日內繳清權利金後簽約，按契約約定期程，依長照法相關規定申請長照機構籌設及設立許可，並以主管機關核准籌設及設立許可文件內容為準。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係透過國有土地活化開發，結合衛生福利部各類長照機構需求，提供多元布建長照機構方式，以促進國家政策推展目標。本案結合診所、日間照顧中心、團體家屋及中高齡運動場館提供複合健康照顧服務，為長照機構布建新模式。未來該署將持續篩選優質標的列標，推動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敬請各界密切關注。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1d3e5882ca1846fc8fd74c266b3af3e7]]></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7 Oct 2025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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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CDATA[國產署積極接管閒置國有公用不動產，促進國家資產活化利用]]></title>
	<description><![CDATA[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經檢討公用用途廢止，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主動收回或協調機關依規定變更為非公用財產，接管後優先配合中央推動社會福利政策作社會住宅等使用，並依不動產區位特性及土地使用管制活化利用，增進國產使用效能。 國產署接管各機關經管已無公用需要國有不動產，近3年每年平均1,903公頃，該署配合盤點土地提供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作為社會住宅（下稱社宅）興辦基地。例如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原經管新北市新店區15筆國有土地及4棟國有建物，遭監察院調查閒置多年未規劃利用，基地面積約5,789平方公尺，主要為機關用地，部分為商業區。國產署於本（114）年接管後，即提供土地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稱國土署)評估興辦社宅。 國產署表示，為協助中央機關興建社宅，並考量大面積閒置國有公用不動產接管後之管理成本及活化運用效益，近期提供7處機關檢討已無公用需求，申請變更為非公用財產標的，提前洽請國土署評估是否適宜規劃興辦社宅，俾利接管後即配合社宅政策提供使用。例如交通部觀光署經管之臺北市北投區國有住宅區不動產，即原華僑會館，土地面積6,716平方公尺、建物面積約14,682平方公尺，位於北投溫泉區。交通部觀光署原規劃作旅遊服務中心辦公、展演等使用，經檢討已無公用需求；另一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經管臺北市士林區土地，面積3,868平方公尺，民眾陳情提前拆除地上建物，配合地方商圈需求興建停車塔等方式活化利用。國產署除均洽請國土署評估興辦社宅可行性外，另就第2案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就無公用需要之國有土地移交該署接管，且獲國土署回復評估適宜作為社宅基地。 國產署接管各機關已無使用需求之閒置國有不動產，提供興辦社宅等中央政策業務推動使用，同步提升國家資產效益與國民生活品質，實現宜居與永續發展願景。不僅回應社會期待、社會需求，也優化國產運用效能。 新聞稿聯絡人：丁科長士芬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1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7aa7cbe807d44bcbbf62887a5610714f]]></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7 Oct 2025 08:15:0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國產署114年第4季國有房地包租招標公告中，歡迎包租業者踴躍投標並注意備齊投標文件]]></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為活化閒置國有房地，增加住宅租賃市場供給，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之租賃住宅包租業(下稱包租業)，由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下稱國有房地包租)，截至114年9月，公告346戶，標脫206戶國有房地，標脫率近6成，執行績效良好。該署114年10月9日公告114年度第4季國有房地包租標的共6標30戶(臺北市11戶、新竹市3戶、新竹縣3戶、臺中市3戶、臺南市5戶、嘉義市5戶)，並訂於同年11月27日辦理開標作業。 國產署表示，114年度第4季推出標的，臺北市11戶均位於士林區，分別鄰近捷運士林站、士林運動中心、國立故宮博物院，交通便捷、區位良好；臺中市3戶分別鄰近臺中捷運綠線、市場，公共設施完善且屋況良好；臺南市5戶分別鄰近臺南火車站、臺南應用科技大學，附近商家林立，生活機能便利；嘉義市5戶均鄰近嘉義火車站，交通便利。另本次首度推出新竹縣、市標的，其中新竹市3戶均位處市中心，鄰近城隍廟夜市，生活機能佳；新竹縣3戶分別鄰近湖口交流道、尖石鄉公所。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相關招標資訊已揭露於該署北區、中區及南區分署網站，請包租業者把握投標期限，踴躍投標，並溫馨提醒包租業者投標前應先行參閱投標須知，檢齊相關投標應備文件(尤其是須加入標租房地所在地同業公會並檢附有效之會員證書影本、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以免形成無效標。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益榮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0fe498e27e434ed8843de8ca5de3b1cb]]></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3 Oct 2025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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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因應0923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國產署協助受災地區國有土地承租人及占用人重建家園相關措施]]></title>
	<description><![CDATA[因應0923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造成花蓮地區受災嚴重，國產署秉「從簡、從寬、從速」原則，加速災區國有土地重建工作。 國產署表示，為減輕災區國有非公用土地使用人負擔，該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已主動採行下列措施： (一) 就馬太鞍堰塞湖溢流主要受災範圍，即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村、大華村、大平村、大馬村、大同村、東富村、北富村及鳳林鎮範圍內屬出租國有基地者，全面辦理基地租金減免事宜，免再由承租人逐案申請，以協助民眾紓困。至出租農業用地之年租金係參據地方政府公告當期正產物單價計收，將於明(115)年始收取今(114)年租金，屆時將依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查勘災歉成數，予以減租或免租。 (二) 基於保障適足居住權，國產署同意前述8處行政轄區內之國有土地上承租人及占用人於原使用範圍內，逕由居民自行修復，免逐案申請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簡化申請作業程序，期受災居民早日重建家園。 (三) 考量堰塞湖溢流災害造成花蓮地區農田嚴重埋沒受損，短期內恐無法復耕，倘承租人表示承租土地遭淤泥埋沒，致無法繼續使用而申請終止租約，得同意終止租約，免依規定回復原狀。 (四) 花蓮辦事處已暫緩辦理災區承租人欠租催繳及占用人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另為保障災區國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續租換約權利，該辦事處將擇期至花蓮縣光復鄉公所執行續租換約服務，以利民眾就近辦理。 (五) 另承租人因災損申辦農民保險、農業保險或請領災損補助等案件，倘涉及審辦換約案件，將優先處理，並先提供租約或出具公函供承租人持向地方政府申辦。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各級政府機關或學校因災後有公務或公共需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點狀、線狀公用設施之案件，為求時效，得同意先提供使用，並於日後補辦簽訂書面契約等相關程序。另機關為風災、水災、震災等災後交通搶通、公共設施重建或安置受災戶等緊急性公用需要，依災害防救法及其授權訂定之子法申請借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除得同意先行使用，並授權所屬分署、辦事處逕予辦理借用手續，免報署以簡化行政程序。 國有土地承租人或占用人對租金減免或家園重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國產署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或可至財政部災害協助網站專區瞭解。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7eeb992e7c9543778a3b0f90b875c923]]></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hu, 09 Oct 2025 09:31:25 GMT</pubDate>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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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新竹世紀鑫城分回國有房地調配予機關作為辦公廳舍，增進國產使用效能]]></title>
	<description><![CDATA[中央機關辦公廳舍(下稱廳舍）分布全國，各機關經管國有不動產參與都市更新分回之國有房地，致力調配予中央機關作廳舍使用，增進國產使用效能。 新竹市「世紀鑫城」367戶國有廳舍原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參與公辦都市更新獲配之房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接管後，考量新竹地區尚有部分中央機關在外租用廳舍或現有廳舍老舊問題，經調查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等9個中央機關有進駐意願；另新竹市政府為規劃所屬機關廳舍、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與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等業務使用需要，亦向國產署申請保留撥用世紀鑫城廳舍。 為媒合機關進駐，國產署邀集相關機關召開會議研商本案廳舍進駐事宜，經衡酌各機關需求，調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部監測資訊司、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國產署中區分署、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及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共10個中央機關及新竹市政府進駐本案廳舍。 未來中央機關進駐世紀鑫城國有廳舍後可減少在外租用辦公廳舍，節省國庫每年218萬元租金，亦能有效解決現有辦公空間不足及老舊問題，提升廳舍使用安全，老舊廳舍原址尚可賡續活化，提升國家資產利用效益。另新竹市政府亦獲調配本案廳舍，俟撥用手續完成後，將規劃作長期照顧服務設施等，滿足當地社福需求與落實世代共融。國產署將賡續調配國有房地供中央機關進駐作廳舍使用，使機關業務運作穩定，提升政府機關行政效能。 圖 世紀鑫城外觀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華苑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6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e54d999f52df48cd941dbad2361f4e09]]></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Tue, 30 Sep 2025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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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執行「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成效優良，113年度獲行政院評定為「特優」機關]]></title>
	<description><![CDATA[配合行政院核定環境部「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 (下稱本計畫)，國產署負責清理國有非公用土地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設管理區域（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工業區、港口、海堤）外之未登記土地，海岸總長度約699.5公里，113年度執行成效獲行政院評定為「特優」機關佳績（自本計畫啟動109年起至112年，該署均獲評定為特優機關）。 國產署表示，該署以「定點巡管清理」、「重點機動清理」、「協調機關統籌清理」、「主動媒合認養意願」及「加強宣導源頭管理」5大策略執行本計畫。113年度巡管清理長度累計達4萬1,542公里，共清理5,686公噸廢棄物，動員7萬0,715人次人力，清理1萬7,193次；主動向國有非公用土地海岸養殖地承租人計4,950戶宣導廢棄物正確去化回收再利用事宜，由源頭減量避免流入河川、海洋。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各地區分署、辦事處攜手各機關及公私協力清潔維護海岸線，114年度持續參與相關政府機關、民間辦理淨灘活動計7場，分別位於宜蘭縣、苗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澎湖縣等地區，藉由本計畫推動及全民力量淨灘，臺灣本島及離島各海岸廢棄物總重量與總體積均持續漸少、逐年下降。國產署將持續執行本計畫清理維護海岸美景，與全民一同向海致敬，為蔚藍大海留下美麗篇章。 新聞稿聯絡人：游科長淑滿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1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f66af2c8d3fd424e8c4bbb769c960be3]]></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Fri, 26 Sep 2025 07:00: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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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因應樺加沙颱風來襲，國產署協助受災地區之國有土地承租人辦理租金減免及重建家園相關措施]]></title>
	<description><![CDATA[因應樺加沙颱風來襲可能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國產署秉「從簡、從寬、從速」原則，加速災區國有土地上之重建。 國產署表示，為協助受到樺加沙颱風災害影響的承租戶儘速重建家園，對於颱風造成地方農損災害及地上房屋毀損不堪使用，該署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所轄地區如屬公告的受災直轄市、縣（市），即主動採行下列措施：（一）提供出租資料洽請轄區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及洽災害防救機關查明地上房屋受災情形，據以辦理租金減免事宜。（二）國有基地承租戶有災後修復地上房屋需要，出租機關即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辦理。（三）暫緩辦理災區承租人欠租催繳及占用人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國有土地承租人對租金減免或家園重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國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查詢或撥打國產署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 　　 該署進一步表示，承租人因災損向地方政府申辦農民保險、農業保險或請領災損補助等案件，倘涉換約案，國產署分署（辦事處）將優先處理，提供租約或出具公函供承租人持向地方政府申辦。另各級政府機關或學校因颱風災後有公務或公共需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點狀、線狀公用設施之案件，為求時效，得同意先提供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並於日後補辦簽訂書面契約等相關程序。 國產署特別提醒國有不動產使用人於颱風季節加強注意孳生源清理工作；該署並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於颱風季節加強國有非公用空地、空屋巡查及落實孳生源清理工作，避免孳生病媒蚊，降低登革熱傳播風險。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君華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a541644205c043d8880e459458a5134e]]></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22 Sep 2025 08:14:3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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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國產署推出114年第4批14宗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歡迎各界踴躍投標]]></title>
	<description><![CDATA[國產署今日公告14宗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訂於114年11月3日開標，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本批招標標的分布為臺中市、雲林縣各3宗，高雄市2宗，桃園市、臺南市、新竹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各1宗，面積合計8.19公頃，權利金底價新臺幣40億256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皆為70年，地租年息率3.5％(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得辦理一部讓與。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批次首次列標者11宗，其中屏東縣屏東市商業區土地（屏東舊酒廠），鄰近屏東火車站及屏東夜市，面積超過2公頃，為屏東市中心面積最大之商業精華土地；高雄市前鎮區特定倉儲轉運專用區土地，位於小港國際機場旁，交通及產業機能俱佳；新竹縣湖口鄉丁種建築用地，鄰近湖口火車站及王爺壟運動公園，交通便利；雲林縣口湖鄉第二種產業專用區土地，位於萡子寮漁港特定區，地形方正；屬乙種工業區土地有2宗，1宗桃園市龜山區土地位於林口工四工業區內，鄰近華亞科技園區；另1宗臺中市西屯區土地位於辰億自辦市地重劃區內，緊臨原臺中工業區之西南隅，交通均便捷。 同為首次列標之5宗住宅區土地，2宗臺中市西屯區土地位於水湳經貿園區東側重劃區，鄰近老樹公園；1宗臺南市東區平實營區1.47公頃土地，四面臨路且坵塊方整，屬大面積優質標的；1宗雲林縣虎尾鎮土地位於高鐵特定區，面積達1公頃且鄰近虎尾科技大學，極具發展潛力；1宗花蓮縣花蓮市土地位於市中心，生活及交通機能完善。另重新推出3宗曾列標之土地，高雄市三民區住宅區土地位於第68期重劃區，鄰近愛河及中都濕地公園，周邊環境優美；雲林縣北港鎮商業區土地位於市區精華地段，附近星巴克、家樂福等多家連鎖企業進駐，商業機能活絡；宜蘭縣員山鄉住宅區土地，面積約1.4公頃，鄰近闢建中童玩園區，發展可期。 本批次公告之各宗標的，區位條件均相當優質，期可獲得市場青睞，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稿聯絡人：江科長彩禎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321]]></description>
	<link><![CDATA[https://www.fnp.gov.tw/singlehtml/1fac3fb0c18443dfb9a1fbc45742acd6?cntId=a353cf63c06248fdbb80da575874ce61]]></link>
	<author><![CDATA[]]></author>
	<pubDate>Mon, 15 Sep 2025 08:15: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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